第4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柳九九招呼邓琰住下,让糯米将桌上一筷未动的饭菜拿去热了一道,重新端上桌招待邓琰。
  邓琰连日赶路皆以干粮充饥,这会吃了柳九九做的菜,味蕾犹如从地狱跨至天端。用野菌炖出的肘子上口甘鲜,肉菌入口俱化。肘肉放进嘴里一抿,便轻轻化开,半点没有猪肘子的肥腻感。
  柳九九双手交叠,下巴搁在手背上,仔细打量面前的俊朗少侠:“好吃吗?”
  “好吃!”邓琰又挑了一块排骨放嘴里,这一口咬下去同方才的软化糯口不同,而是不一样的酥脆感。甜脆轻薄的红糖裹着排骨,白齿一咬,爽脆多汁,不柴不腻,酸甜味适中开口,加上芝麻提香,口感细腻丰富,没有半分调料混合的突兀。糖醋排骨的汤汁儿呈糖稀色,邓琰吃完排骨还不过瘾,端起盘子将汁水扒进米饭里拌匀。
  由竹蒸笼蒸煮出来的米饭粒粒饱满,嚼之柔韧喷香,裹了糖醋排骨汤汁儿的米饭,相当开口,邓琰连吃十碗,唇齿间被甜醋酱汁溢满,末了,他端着空碗回味无穷,望着柳九九问道:“九九姑娘,这排骨是谁的手艺?”
  “我的。这糖醋排骨是我们九歌馆的招牌菜。”柳九九眨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望着邓琰,“怎么样?好吃吗?”
  邓琰看着柳九九那双漆黑清湛的双眸,这般近距离一瞧,这姑娘眼睛就跟水葡萄似得,白嫩一张脸犹如刚出蒸笼的水晶包一般,看得他食欲大开。他将空碗递给一旁的糯米,“麻烦再来一碗!”
  糯米接过邓琰的空碗,转身时默默念了句“十一碗,嘿,赚了”。
  就这般,邓琰对着柳九九干吃了一碗白米饭。
  邓琰第一次瞧见柳九九这种姑娘,这姑娘第一眼看着一般,第二眼看着挺讨喜,吃饱饭再看,奇了,怪有食欲的一张脸。
  柳九九越瞧邓琰越喜欢,她就喜欢能吃的汉子。
  邓琰完全符合她对未来夫婿的要求,英俊不凡并且能吃。近些年柳九九见过不少英俊汉子,一个个吃得比麻雀少,嘴比金丝雀挑。譬如街口那个秀才,吃两口包子便擦嘴说饱了,难怪生了一副弱不禁风得摸样。再譬如王员外家的王公子,堪称柳州城第一俊男,可那位王公子吃饭斯文的就跟他长相似得。
  这些男人个个条件都好,也有不少媒婆上门来替秀才、王公子等人提过亲,全被柳九九给拒了;这要是日后成了亲,她做一桌子菜没人吃咋办?
  她爹从小教育她,养男人就得养他的胃,至于为什么养男人的胃……柳九九的理解大概就是,不能浪费了自己的好手艺。
  柳九九觉得邓琰挺好。
  长得俊,能吃,能干吃一碗白米饭,大概也挺好养活。
  邓琰放下手中空碗,擦了一把嘴,掏出一锭银子搁置在桌上,冲着柳九九竖了一个大拇指,“柳姑娘,你做饭可比我媳妇做的好吃多了!”
  “媳妇儿?”柳九九以为自己听错了。
  邓琰揉着肚子坐姿潇洒,长舒一口气,“我那媳妇儿整个一爷们性格,除了打……打架,啥也不会。”
  柳九九瘪嘴:“你有媳妇儿啦?”
  邓琰点头,嘿嘿一笑:“儿子都有了。”
  “……”柳九九的心嘎嘣一声碎掉了=,俊俏能吃的好男人飞了。她低叹一声,手指在桌上敲了敲,“你吃了十一碗饭,这点银子不够。”
  邓琰“啊”了一声:“你们这里的饭菜怎么比京城还贵?”说着又掏了两锭搁在桌上。“多的不用找了,今儿晚我在这里住下。”
  柳九九顿时有一种“好男人都有主”了的失落感。糯米带着邓琰上客房,柳九九便捧着脸发了会呆,她觉得自己这辈子可能会……嫁不出去了。
  嘤……好忧伤。
  土豆从衙门回来,让柳九九和糯米端着板凳进厨房。
  这些年土豆处事谨慎,这一次柳九九差点被割断脖子,他和糯米一颗心现在都还未沉下去。土豆说:“小姐,反正咱们在柳州城生意也做不下去了,咱们换个地儿重开九歌馆,你觉得如何?”
  柳九九坐在灶台前的小板凳上,撑着下巴想了想,说:“不然……我们去京城吧?”柳九九很小的时候生活在京城,过去了那么多年,她对京城的印象已经淡了。如果不是因为周凌恒的提议,她或许也不会想去京城重开九歌馆。
  糯米和土豆面面相觑。
  糯米道:“小姐,你忘记老爷临终前的嘱咐了么?天下之大哪里都去得,唯独京城去不得。”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