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6章 慌忙回援(1 / 1)
但这一次,之前一直对杨修的计策并没有什么疑问的张辽却是第一时间站了出来,对于杨修这样怒极之下做出的决策提出了反驳之言。
“刘封此人万分奸滑,若非他发觉了我军摆放在这里的大型攻城器械,又如何会亲自率军出城采取行动?依我之见,此番他们攻取我军营寨,多半是声东击西之策,虽然刘封想到了我军会在这里设伏,但这些在洼地之中的器械却是他不得不忌惮的,故此番刘封出兵,多半的目的还是在这器械之上!”
张辽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已经被在地上不停踱步的杨修摆手打断,高声反驳道:“这些器械在我军中不过是一些废旧之物,原本就是为了引刘封中计罢了,此时我军营之中共有近五万大军,若是刘封亲自出马,所带军士定然不少,我等怎能不顾数万大军安危却在此贻误战机?”
杨修军事才能并不怎么出众,但是这诡辩之才却是极佳,这一番话出口,将张辽气的七窍生烟,但一时间又有些无可奈何,在那里数次张口欲言,都是没能说出口来,张辽知道,曹植之所以让他做了杨修的副手,一者是因为他作战经验丰富,二者正是想要利用他在军中极高的威望扶杨修一把,若是他如今在这样的大庭广众又是危机时刻与杨修撕破脸皮,于二人而言尽皆不是好结果。
但看着那放置在洼地之中的攻城器械,多年战场上形成的经验告诉张辽,刘封之所以在这个夜晚出兵,其最终目的除了消耗他们的兵力之外,也是一定会将一大部分的注意力放置在这些器械上的,若是将他换做刘封的话,这一次袭营多半就会是声东击西之计,若能将这些攻城器械运送回荆州,自然是可以比拟数万大军的,当然,前提是刘封并不知道这些器械是残破无法使用的花架子。
“辽恳请将军,给我分配些许人马在此等候,一旦事情当真有变,也好留下一条余地!”
言罢,张辽直接单膝跪拜在了杨修的面前,大有一副若是杨修不能同意便不会善罢甘休的意味。
杨修此时脑中所想的全部都是刘封此时正在自己的营寨之中大肆杀戮之事,一心想要率军回援,并且看看能不能将刘封留在此地,见张辽竟然如此和自己过不去,心中不由得暗骂一句,而后急急道:“分与你一万人马,加之洼地之中的数千人众,在此地继续埋伏便罢!”
言罢,杨修直接招呼一声,带着许褚等将领离去了,只把一万步卒留给了张辽。
看着杨修等人匆匆离去的背影,张辽不由得仰天长叹一声,纵然他对于曹魏再是忠贞不渝,心中也是感慨这一战的被动,他深知,就算是曹植让他做了这三十万大军的主帅,也断然不会落得个如此狼狈的局面,杨修没有实战经验,每当自己所想出的计策没能奏效时立即就会乱了方寸,如此被刘封步步占得先机的情况之下,再想要扭转局面谈何容易。
原本张辽所想是让杨修与许褚二人率十万大军回到营中救援,其余的军士留给自己,既然刘封已经是在营中造成了如此之大的动静,那么他所率领的军队就算是不到四五万之数也不会太少,故而自己率五万大军留在这里,不论如何在数量上也是能够在图谋这些器械之人的手上占得不少便宜的。
并且一旦时机的当,张辽还能率领着这五万左右的人马前往宛城城下行那围魏救赵之事,一旦宛城之中的兵力被刘封尽皆调出了城外,那么直接破了宛城也未可知,但是杨修显然是根本就没有细细的思考张辽所提出之事,区区一万五千兵马,又怎能成事?
带着无尽的叹息,张辽别无他法,只能是率领着这一万多人马按照自己的想法在这林中继续设伏,他心中早已经打定主意,若是刘封派遣了更多的人马前来抢夺那攻城器械,自己一定要尽力消耗刘封的军士,就算是将这一万五千人损失殆尽,若能够斩杀了一万以上宛城守军也算是挽回了不少这一次出兵的颜面。
同时,张辽的心中到此时已经形成了一个想法,那就是不论此战的成败如何,待得此战结束自己回到洛阳之时,一定要向曹植禀明杨修并非是主帅的合适人选之事,若不将杨修替换下去,魏国就算兵力雄厚,又能有多少个三十万大军够杨修如此消耗?
之前司马懿在合肥用兵之时,张辽就在身侧看着,彼时他就发现司马懿在用兵上绝对有着过人的天赋,远远超过杨修,但既然曹植对司马懿的忠诚并不放心,加之的的确确在朝堂上又出现了那颍川之事,所以张辽也是支持曹植将真正忠于自己,忠于魏国之人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上的,但是像杨修这样烂泥扶不上墙之人,当真是不能再给他机会了,不然一旦实力对比的优势倒向刘封的一侧,对于魏国而言可就艰难了,刘封和其麾下众将的能耐,张辽还是清楚的。
张辽心情复杂的等待着敌军的来临的时候,杨修已然拖着自己疲惫不堪的身躯和混沌的头脑,带着同样腿脚沉重的大军直奔自己的营寨而去。
行至距离营寨尚有两三里的时候,就能看到营寨方向冲天的火光,依旧是依稀有些蔓延开来了,杨修暗叫一声不好,而后又是率军加快了速度,他此时心中还期盼着那些被自己留在营中的军士能够多逃出一些,但显然,刘封不会给他们太多逃走的机会。
此时的魏军营中,刘封与赵云依旧是在进行着他们的掩杀,纵然刘封的内心中不太乐意造成如此之大的杀孽,但是成王败寇这四个大字时时在自己的头脑之中回响,他知道,消耗魏国军士的数量,是如今对自己最为有利之事,况且自古以来战争就是如此,既然自己来到了这个时代,那不是适应,就是被淘汰的命运。 ↑返回顶部↑
“刘封此人万分奸滑,若非他发觉了我军摆放在这里的大型攻城器械,又如何会亲自率军出城采取行动?依我之见,此番他们攻取我军营寨,多半是声东击西之策,虽然刘封想到了我军会在这里设伏,但这些在洼地之中的器械却是他不得不忌惮的,故此番刘封出兵,多半的目的还是在这器械之上!”
张辽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已经被在地上不停踱步的杨修摆手打断,高声反驳道:“这些器械在我军中不过是一些废旧之物,原本就是为了引刘封中计罢了,此时我军营之中共有近五万大军,若是刘封亲自出马,所带军士定然不少,我等怎能不顾数万大军安危却在此贻误战机?”
杨修军事才能并不怎么出众,但是这诡辩之才却是极佳,这一番话出口,将张辽气的七窍生烟,但一时间又有些无可奈何,在那里数次张口欲言,都是没能说出口来,张辽知道,曹植之所以让他做了杨修的副手,一者是因为他作战经验丰富,二者正是想要利用他在军中极高的威望扶杨修一把,若是他如今在这样的大庭广众又是危机时刻与杨修撕破脸皮,于二人而言尽皆不是好结果。
但看着那放置在洼地之中的攻城器械,多年战场上形成的经验告诉张辽,刘封之所以在这个夜晚出兵,其最终目的除了消耗他们的兵力之外,也是一定会将一大部分的注意力放置在这些器械上的,若是将他换做刘封的话,这一次袭营多半就会是声东击西之计,若能将这些攻城器械运送回荆州,自然是可以比拟数万大军的,当然,前提是刘封并不知道这些器械是残破无法使用的花架子。
“辽恳请将军,给我分配些许人马在此等候,一旦事情当真有变,也好留下一条余地!”
言罢,张辽直接单膝跪拜在了杨修的面前,大有一副若是杨修不能同意便不会善罢甘休的意味。
杨修此时脑中所想的全部都是刘封此时正在自己的营寨之中大肆杀戮之事,一心想要率军回援,并且看看能不能将刘封留在此地,见张辽竟然如此和自己过不去,心中不由得暗骂一句,而后急急道:“分与你一万人马,加之洼地之中的数千人众,在此地继续埋伏便罢!”
言罢,杨修直接招呼一声,带着许褚等将领离去了,只把一万步卒留给了张辽。
看着杨修等人匆匆离去的背影,张辽不由得仰天长叹一声,纵然他对于曹魏再是忠贞不渝,心中也是感慨这一战的被动,他深知,就算是曹植让他做了这三十万大军的主帅,也断然不会落得个如此狼狈的局面,杨修没有实战经验,每当自己所想出的计策没能奏效时立即就会乱了方寸,如此被刘封步步占得先机的情况之下,再想要扭转局面谈何容易。
原本张辽所想是让杨修与许褚二人率十万大军回到营中救援,其余的军士留给自己,既然刘封已经是在营中造成了如此之大的动静,那么他所率领的军队就算是不到四五万之数也不会太少,故而自己率五万大军留在这里,不论如何在数量上也是能够在图谋这些器械之人的手上占得不少便宜的。
并且一旦时机的当,张辽还能率领着这五万左右的人马前往宛城城下行那围魏救赵之事,一旦宛城之中的兵力被刘封尽皆调出了城外,那么直接破了宛城也未可知,但是杨修显然是根本就没有细细的思考张辽所提出之事,区区一万五千兵马,又怎能成事?
带着无尽的叹息,张辽别无他法,只能是率领着这一万多人马按照自己的想法在这林中继续设伏,他心中早已经打定主意,若是刘封派遣了更多的人马前来抢夺那攻城器械,自己一定要尽力消耗刘封的军士,就算是将这一万五千人损失殆尽,若能够斩杀了一万以上宛城守军也算是挽回了不少这一次出兵的颜面。
同时,张辽的心中到此时已经形成了一个想法,那就是不论此战的成败如何,待得此战结束自己回到洛阳之时,一定要向曹植禀明杨修并非是主帅的合适人选之事,若不将杨修替换下去,魏国就算兵力雄厚,又能有多少个三十万大军够杨修如此消耗?
之前司马懿在合肥用兵之时,张辽就在身侧看着,彼时他就发现司马懿在用兵上绝对有着过人的天赋,远远超过杨修,但既然曹植对司马懿的忠诚并不放心,加之的的确确在朝堂上又出现了那颍川之事,所以张辽也是支持曹植将真正忠于自己,忠于魏国之人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上的,但是像杨修这样烂泥扶不上墙之人,当真是不能再给他机会了,不然一旦实力对比的优势倒向刘封的一侧,对于魏国而言可就艰难了,刘封和其麾下众将的能耐,张辽还是清楚的。
张辽心情复杂的等待着敌军的来临的时候,杨修已然拖着自己疲惫不堪的身躯和混沌的头脑,带着同样腿脚沉重的大军直奔自己的营寨而去。
行至距离营寨尚有两三里的时候,就能看到营寨方向冲天的火光,依旧是依稀有些蔓延开来了,杨修暗叫一声不好,而后又是率军加快了速度,他此时心中还期盼着那些被自己留在营中的军士能够多逃出一些,但显然,刘封不会给他们太多逃走的机会。
此时的魏军营中,刘封与赵云依旧是在进行着他们的掩杀,纵然刘封的内心中不太乐意造成如此之大的杀孽,但是成王败寇这四个大字时时在自己的头脑之中回响,他知道,消耗魏国军士的数量,是如今对自己最为有利之事,况且自古以来战争就是如此,既然自己来到了这个时代,那不是适应,就是被淘汰的命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