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8章 机会来了(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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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漫威有多惨,绝对是得用“黄河水冲刷”的凄惨。
  大家都知道在北美的漫画史上,漫威与dc一直都是平分天下的,虽然也有其他的漫画公司出现,但是在影响力上,是根本没有办法跟这两家公司相提并论的。
  在漫威最巅峰的时期,实际上是有机会收购dc的,不过后来漫威没有瞧上dc,然后dc就便宜了时代华纳!
  后来,背靠时代华纳的dc开始风生水起,而漫威想要制作电影同样也得找个好靠山,当时找的是新世界影业,1986年新世界影业收购了当时如日中天的漫威,成立漫威娱乐集团,并且有着制作电影的意图。
  隔壁dc的《超人》票房势如破竹,漫威是看的眼红,但没办法,dc早在60年代就被时代华纳收购了,靠山财大气粗,dc拍电影不愁。
  而漫威新找的这家“靠山”新世界影业只是一家小公司,顶多给你造势营销,在电影圈提供点人脉便利。
  所以漫威想拍电影的话只能跟其他电影公司商量着来,后者如果有拍电影意向的话,那么角色必须授权给对方,这就是“卖英雄”的由来,80年代漫威进军电影圈,在时任漫威漫画ceo的斯坦·李的主导下,漫威与大量影业接触,也是漫威“卖英雄”的第一波大潮。
  期间1986年《天降神兵》、1989年《惩罚者》都是出售角色版权的电影,可惜这些不入流的公司制作的电影票房和口碑都差的一笔,1990年的《美国队长》和1994年的《神奇四侠》最终连院线都没机会上,只能发现录像带。
  没办法,母公司新世界影业的创始人叫做罗杰科曼,这位影迷应该熟悉,好莱坞b级片之王,擅长炮制低成本“剥削电影”。
  虽然83年这位把公司给卖了,但有这么个前老板在,也就不难理解当年漫威那些片为啥都不入流了,这叫近墨者黑啊。
  斯坦.李也没脾气,当时大环境就这样,各大公司都打算把超级英雄拍成暴力狂或者怪物。
  之前李峰与路璐聊蜘蛛侠的时候,已经提到过了,由此可见漫威的无奈了。
  1989年初,资本家罗纳德·佩雷尔曼花费8250万美元收购了原属新世界影业的漫威娱乐集团,结果漫威的倒霉日子就来了。
  这位佩雷尔曼就一个外行啥也不懂就会营销炒作,两年间,他带领漫威上市,又是收购玩具公司toybiz的股份,又是搞买漫画攒人物卡的“小浣熊干脆面”式营销,到处买买买一顿操作,加上90年代漫画业受到电影电视的冲击,所以漫威漫画销量暴跌70%,一度穷得都揭不开锅了。
  这位大佬一看风头不对,马上转型,要大力开发电影希望力挽狂澜,其中电影部门“漫威电影”也是在这个时候也就是1993年成立,但那个时候还是叫marvelfilm,开始了处兜售角色版权的行为,这是漫威第二波“卖角色”高潮。
  但卖了这么多亲儿子的漫威,还是没挺过来,在1996年,漫威申请破产。
  1996年12月,佩雷尔曼卷铺盖滚蛋,漫威企业重组,与玩具公司toybiz合并,后者董事阿维.阿拉德执掌漫威,但依然穷的叮当响。
  不过这个时候漫威已经开始广泛与各大公司合作电影计划。
  因为此时刚刚成立的漫威影业要啥没啥,根本没有能力独立开发电影,所以与其他公司协议“你拍电影,我提供角色”,大肆出售英雄版权。
  但过去10年间超级英雄在其他公司的待遇也看在眼里,那帮外行狗屁不懂,写出来的剧本不是限制级恐怖片就是硬汉动作片,把浩克当施瓦辛格拍,这还了得?
  为了避免自己英雄ip的“野蛮生长”,这次漫威多了一个心眼,不单单“你拍电影,我提供角色”,我们要与贵公司更加亲密的接触,要全方位的介入。
  简单而言,就是漫威影业参与电影,提供灵感,负责参谋,并且限定(修正)风格,以免角色跑偏。
  这样一来,漫威虽然不干涉你们创作,但最起码保证电影最终效果是“超级英雄电影”,而不是乱七八糟。
  上面说得“修正风格”,除了人设建议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决定:就是漫威英雄的故事,要基于漫画情节,这一点在非常罕见。要知道,当时隔壁dc的《超人》《蝙蝠侠》系列虽然改编自漫画,但故事都是原创的,情节跟漫画八竿子打不着。
  要知道,刚刚所讲的这些合作,漫威几乎是免费服务!
  当时一穷二白的漫威影业,为了积极推广漫威超级英雄电影,就得上赶着求人家,好莱坞生存法则就是这样。
  于是,1998年由新线出品的《刀锋战士》,是漫威影业成立之后协助开发的第一部超级英雄电影,北美票房7000万,年度大黑马。
  随后,2000年福斯的《x战警》,北美票房1.57亿美金,是首部本土破亿的漫威电影,全球也拿下3亿美金。
  这两部电影,让北美观众认识到,原来这就叫“漫威超级英雄电影”,跟以前《超人》《蝙蝠侠》感觉不一样。
  也让全世界观众发现,这些没听说过的漫画英雄,拍成电影其实挺好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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