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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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齐琛私底下特地找陆安珩问了回:“夫子,明珠可喜欢你做出来的那个作业本了,走到哪儿都揣着,就是写字不大方便,要专门跟个人随身带着笔墨据说,一不留神还会往后沁好几页纸,夫子你有办法解决吗?”
  第139章 鹅毛笔
  一听齐琛这话,陆安珩下意识就想到了后世的各色水性笔钢笔铅笔水彩笔,便于携带又轻巧,确实比走哪儿都得带着墨汁和砚台的毛笔要方便一些。
  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想法子把它们给捣鼓出来。
  到时候就能让小郡主怀里揣着一只笔,灵感来了就掏出来写写画画记录一下,多省事儿!
  这么一想,陆安珩的思维不由又开始发散了一回,心说自己真要把水性笔这些便于携带的笔给倒腾出来了,到时候如果流行了起来的话……
  嗯,想了想身着长袍束冠挽髻的古人,抬手就掏出一个小本本外带一支水性笔……这种魔性的混搭风,陆安珩想想就有点醉。
  不过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陆安珩突然还觉得挺带感的,想想自己又要引领新潮流,陆安珩顿时就有点小激动,打了鸡血似的撸袖子准备研究研究各种便于携带的各式笔了。
  钢笔和水性笔的难度有点大,陆安珩也不知道这俩玩意儿到底该咋弄,也就先将这俩难度系数比较大的东西先搁在脑后去了。
  不过铅笔嘛,陆安珩想了想,貌似还能努努力?
  然而陆安珩对铅笔的了解也比较有限,就知道铅笔芯的主要成分是石墨,不过要怎么把石墨弄成铅笔芯,并把它放进木制的铅笔壳中,陆安珩表示这项技术还需要好好钻研一下。
  不过陆安珩可比那前世在教科书上学的那群自己摸索的科学家们幸运多了。好歹他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不用瞎折腾各种材料,就能找到正确的方向。就跟考试前提前知道了部分重点性答案一样,真是开挂。
  往后世一想,陆安珩还想起一种比较有意思的笔,那便是羽毛笔。据说这是在还没研究出钢笔之前,欧洲人的书写用笔,貌似能做出来的可能性还是挺高的。
  当然,如果这回想随时在作业本上写写画画的人是齐琛的话,不考虑手脏等问题,陆安珩这会儿就能跑去厨房烧根柴,然后把烧出来的木炭递给齐琛,让他削一削,略微处理一下就能拿着到处跑了,多省劲儿。
  不过需要新笔的是萌萌哒的小郡主,那必须得给她最好的。陆安珩挽了挽袖子,干劲十足地准备给乖巧软萌的小郡主研究新笔去了。
  一定要给小仙女做出一款颜值爆表又好用的笔来!
  那就先尝试一下羽毛笔吧。
  陆安珩还记得羽毛笔有个别名就叫鹅毛笔来着,这么一想原材料已经定了,做出来鹅毛笔完全不是事儿啊。
  是以陆安珩就这么信心爆棚地滚回了家,吩咐人买了两只神气十足的大白鹅来。这俩大白鹅也真是倒了血霉才会碰上陆安珩这个糟蹋鹅的主人,自打被陆安珩买回来后,虽说平日里的伙食很不错,但是架不住这个坑货主人成天惦记着它们的白毛啊!
  陆安珩虽然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大致知道各色发明的原料,不用像那个倒霉悲催的爱迪生一样,选个灯丝材料就得失败个几千次。
  但也不意味着陆安珩就能分分钟捣鼓出羽毛笔,然后左手钢笔右手铅笔走上人生巅峰啊!也没人告诉他具体的操作流程不是?
  想当然尔,陆安珩在研究鹅毛笔这方面的战况很是惨烈,连带着那两只大白鹅都遭了大殃,险些被陆安珩拔光毛,变成大齐唯二两只果奔鹅。
  以至于两只大白鹅对陆安珩那真是恨到了骨子里,一见陆安珩就目露凶光,伸着长脖子撒开大脚板就追着陆安珩使劲儿啄,恨不得把这个胆敢拔自己漂亮羽毛的王八蛋给啄死。
  然并卵,王八蛋人多势众,气势汹汹的大白鹅每回都没讨着好,反而又被拔下几根毛。后来大白鹅们也学乖了,见着人就逃命保毛,奈何敌军太强大,还是被捉住揪毛,简直是人间惨剧,搞得俩大白鹅都要抑郁了,眼瞅着就蔫了下来,刚买回来时的那股精神头已经彻底消失了。
  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陆安珩看的真是心虚极了,心说自己这回要是弄不出鹅毛笔,不说小郡主会失望啥的,就连这两只被自己折腾得如此苦逼的大白鹅都对不住!
  好在后世的教育中,从小到大一直给学生灌输“失败是成功之母”的观念,陆安珩也以此为题写过不少作文,搜集过不少名家的坎坷发明路,或多或少都受了些激励,培养出了坚韧的性格。
  是以陆安珩也不方,鹅毛墨水都有了,做出鹅毛笔那绝对是早晚的事。
  实际上陆安珩基本已经将鹅毛笔给做出来了,最初就拔根鹅毛剪个口子,蘸蘸墨水也能用,只是味道不大好,总有一股说不出的禽类腥味,稳定性也不咋滴,写着写着就出现了笔尖外翻变形的现象。
  陆安珩头疼的就是怎么来处理这两个大问题,暗自做了不少尝试,这才让家里的鹅过上了地狱般的可怕生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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