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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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奕承不知道是因为这只细嫩的没有温度的小手,还是方才那种“失去”的恐惧感仍在作祟,以至于他隐约觉得,这么多年积累起的恨意,看似深重,其实却那么轻,宛如冰凌下的水珠,滴落之后便会渐渐蒸发。
  她只要健健康康地活在他眼皮底下,就好。
  唐奕承稍稍用力,把陆语的手握紧了,他微微低下头,将她的掌心贴在他的脸颊上,缓缓摩挲着,就像以前她千万次抚摸他那张清朗动人的容颜一样。
  这是她喜欢的。
  有热量,从唐奕承的皮肤向陆语输送过去,源源不断,温暖的犹若夏夜里的微风。
  她始终紧蹙的眉心,稍稍舒展开来,但依旧没醒过来。
  陆语,没有我的这些年,你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怎么会变成现在这副可怜蛋的样子?
  这回换做唐奕承皱起了眉,想起医生刚才跟他说的那句“病人经期失血过多引起严重贫血”,他的眼神幽幽黯下去,眼底浮现起一丝惶惑。
  在病房外转了一圈又一圈的宋远,再次打着呵欠低头看表,已经过去三个小时了,自家老板一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难不成这是要守整夜的节奏?
  稍事琢磨,宋远轻敲几下门,探了半个脑袋进病房:“唐总,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
  宋远嘴上若无其事地问着,可他的眼睛却像是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眼珠极快地转向天花板。老板牵着小蘑菇的手摸自己的脸……这画面太美,他不敢看。
  唐奕承倒是不以为意,他坐姿没变,低声吩咐了句:“你去买碗粥回来。”陆语失血过多,醒来肯定会饿。
  “皮蛋瘦肉粥?”宋远问道,唐总喝粥一般都喝这个。
  “嗯,但是别放皮蛋。”
  ……不带皮蛋的皮蛋瘦肉粥?
  唐奕承这话一出口,别说宋远脸上立马飞来三条黑线,连唐奕承自己都愣怔了一下
  老公,求抱大腿。
  与其说人的记忆力很惊人,倒不如说那是一种习惯。记忆中的画面需要一个短短的时间才会反射到人的大脑,而习惯,往往就挂在嘴边。
  在纽约,很多个周末的早晨,陆语都会和唐奕承牵着手去唐人街的某间广式茶餐厅吃早餐。她总会叫一碗皮蛋瘦肉粥,而这碗粥的命运,每次都如出一辙——她不爱吃的皮蛋统统被唐奕承挑出来吃掉,她嚼着肉片喝着粥,一脸美滋滋的。
  在这个瞬间,唐奕承还来不及想起那些个日光倾城的纽约初晨,也来不及想起那一碗碗两人分享的热粥,可她喜欢的,她不喜欢的,即使时隔多年,他依然一张嘴就能说出来。
  凌晨时分,宋特助就这样带着一脑门的睡意和问号,连跑了好几家店,只为买一碗不带皮蛋的皮蛋瘦肉粥……
  不过十分钟,病房再次传来门把转动的声音,以及一串急促的脚步声。
  “你这么快就买回来……”
  唐奕承的声音在他转过头的一刹那,戛然而止。站在他身后的人,他再熟悉不过,却因为在这样的场合相遇,他多少还是有些诧异。
  不过,梁梓行却是有备而来。
  陆语贫血是老毛病了,刚才他也跟医生确认过,病人已经脱离了危险,所以梁梓行在看了眼沉睡的陆语之后,他便朝唐奕承挑了挑眉,“出来说话。”
  医院走廊里的白光刺眼,照得两个男人的面色都不善。
  “袖扣和陆家老宅都是你买的?”一路上,梁梓行默默消化掉这位情敌今非昔比的事实,这会儿他单刀直入。
  唐奕承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淡淡地说:“这些事不是你该关心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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