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7章 等你老了就会后悔的(2 / 3)
洗完澡躺在床上时,苏恋紫不可避免地想到了李夫人。
她不知道李夫人还在不在三亚,来三亚又是想做什么,是故意想露个面对她造成恐慌呢,还是无意中跟踪她,结果不小心被她发现了?
无论是哪个答案,这都说明李夫人还没打算放过她。
在这之后,李夫人会不会做出什么偏激的事情来,她不知道。
刚才她在洗澡时,迟停给她打电话,告诉她,李兆已经来三亚了,为的就是解决李夫人的事。
现在知道李兆还没失去理智,她心里确实放心了些许。
但她并不是很相信李兆能成功说服李夫人。
如果他真的能做到这一点,那李夫人就不会出现在三亚了。
听迟停说,李氏夫妇的感情已经破裂,两人可能很快就打离婚官司,但李兆仍然承诺说在离婚之前,他会把李夫人带回沪城。
苏恋紫想,那离婚之后呢?
离婚之后李夫人就自由了,可以无法无天了?
她在电话里问迟停,是否能定位李夫人的行踪。迟停几乎立刻就猜到她要做什么,告诉她说虽然他们有她的地址,但她绝对不能去找这个女人,对方已经疯了,说理是说不通的。她的出现不会缓解矛盾,反而会激化矛盾,一个疯子什么都做得出来。
闻言,苏恋紫心里有些难受。
她可以理解,但又无法准确深入地理解,一个女人恨她恨到发疯这是什么样的状态。
在这之前她从来都没想过,有朝一日,这个世界上会有这么一个人,如此迫切地想要杀了她。
与此同时。
李兆在一家咖啡馆的包厢里看见了迟停。
“我没想到,你会为了你的继女,放下手里的事亲自来三亚。”李兆顿了顿,看着迟停的眼睛说,“我以为你没有那么在乎她。”
迟停淡淡道:
“我确实没有像在乎永非一样在乎她,但她是我太太的孩子,我看着她从小长大的。她在我们家里生活了十八年,这十八年不是假的。我平时是不怎么喜欢表达感情,但我不是这么不讲情分的人。”
李兆冷笑了一下,想说什么,但没有说出口。
他们两个人其实都注意到,彼此都变得沧桑了很多。这种沧桑并不体现在外貌上。那种一夜白头的桥段毕竟只存在于电视剧和小说里,有的时候不是白头发长得越多的人就越愁得慌。
那些一头黑发的人,心里也装着很多很多的事。
他们能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到沧桑,知道坐在自己对面的这个人过得并不好。
李兆又想起了他和迟停的那个约定,他看着迟停问:
“你现在还不想生孩子?再过几年,你太太就老了,不可能再怀孕了。”
迟停平静地说:
“我答应过你。”
而且,他本来就不想再要一个孩子。他做不好父亲,迟永非是他一手创造的悲剧,难道他还要创造第二个悲剧吗?
“等你老了你会后悔的。” ↑返回顶部↑
她不知道李夫人还在不在三亚,来三亚又是想做什么,是故意想露个面对她造成恐慌呢,还是无意中跟踪她,结果不小心被她发现了?
无论是哪个答案,这都说明李夫人还没打算放过她。
在这之后,李夫人会不会做出什么偏激的事情来,她不知道。
刚才她在洗澡时,迟停给她打电话,告诉她,李兆已经来三亚了,为的就是解决李夫人的事。
现在知道李兆还没失去理智,她心里确实放心了些许。
但她并不是很相信李兆能成功说服李夫人。
如果他真的能做到这一点,那李夫人就不会出现在三亚了。
听迟停说,李氏夫妇的感情已经破裂,两人可能很快就打离婚官司,但李兆仍然承诺说在离婚之前,他会把李夫人带回沪城。
苏恋紫想,那离婚之后呢?
离婚之后李夫人就自由了,可以无法无天了?
她在电话里问迟停,是否能定位李夫人的行踪。迟停几乎立刻就猜到她要做什么,告诉她说虽然他们有她的地址,但她绝对不能去找这个女人,对方已经疯了,说理是说不通的。她的出现不会缓解矛盾,反而会激化矛盾,一个疯子什么都做得出来。
闻言,苏恋紫心里有些难受。
她可以理解,但又无法准确深入地理解,一个女人恨她恨到发疯这是什么样的状态。
在这之前她从来都没想过,有朝一日,这个世界上会有这么一个人,如此迫切地想要杀了她。
与此同时。
李兆在一家咖啡馆的包厢里看见了迟停。
“我没想到,你会为了你的继女,放下手里的事亲自来三亚。”李兆顿了顿,看着迟停的眼睛说,“我以为你没有那么在乎她。”
迟停淡淡道:
“我确实没有像在乎永非一样在乎她,但她是我太太的孩子,我看着她从小长大的。她在我们家里生活了十八年,这十八年不是假的。我平时是不怎么喜欢表达感情,但我不是这么不讲情分的人。”
李兆冷笑了一下,想说什么,但没有说出口。
他们两个人其实都注意到,彼此都变得沧桑了很多。这种沧桑并不体现在外貌上。那种一夜白头的桥段毕竟只存在于电视剧和小说里,有的时候不是白头发长得越多的人就越愁得慌。
那些一头黑发的人,心里也装着很多很多的事。
他们能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到沧桑,知道坐在自己对面的这个人过得并不好。
李兆又想起了他和迟停的那个约定,他看着迟停问:
“你现在还不想生孩子?再过几年,你太太就老了,不可能再怀孕了。”
迟停平静地说:
“我答应过你。”
而且,他本来就不想再要一个孩子。他做不好父亲,迟永非是他一手创造的悲剧,难道他还要创造第二个悲剧吗?
“等你老了你会后悔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