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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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三有想过我和尔嘉肆是认识的吗?”在林辰叁要继续说话之时,临简雾已然打断了她。
  原因无他。时间所剩不多了。闲聊到此为止。
  什么意思?
  四个字加一个问号顶着林辰叁的脑门戳。
  从临简雾出现在林辰叁的视野之中开始,林辰叁这日的安排就完全乱了套,林辰叁还是坐着的,但她如若针毡,她不知道临简雾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临简雾想让她了解什么,她擅不擅长做观众,跟尔嘉肆或者临简雾有关系吗?而站到舞台上来的选择权,又是指代的什么?林辰叁现下脑袋一团糟。她现在甚至不知道是该起身追临简雾问个清楚,还是安安静静继续坐在这里,等尔嘉肆过来。
  谜语人滚出哥谭……
  只能确定的是,临简雾是认识尔嘉肆的。
  而随即,放在桌上的手机,屏幕又亮了亮。
  临简雾的消息:【尔嘉肆是我前女友。】
  临简雾向来是个会突发奇想,然后会付诸行动的人啊。几乎是在一瞬间,林辰叁就知道对方是要做什么了。
  *
  咖啡店距离林辰叁所在的这家公司的写字楼并不远,从工业园出来后,马甜甜按照导航一路就找了过来,路上一分多余的时间都没耽误。
  顺便还能知道林辰叁见的人是谁呢。
  只是一进咖啡店,马甜甜一眼看到的林辰叁还是一个人。她很确信林辰叁是没看到她的。
  因为此时的林辰叁的确不具备看到她的条件:左手臂手心朝下贴着桌面,林辰叁脑袋枕着左手臂,一动不动地,那副姿态,像是睡着了。
  是等太久了吗?
  在这冬日有些冷清却还是有客人在吵闹的咖啡店里,马甜甜距离靠窗座位的林辰叁并不远,她放慢脚步,一步一步靠近……仿佛眼前存在着一只停在枝头的小鸟,她唯恐惊飞了她。
  闭着眼的状态,一张脸基本上只有肤色白净,眉毛很黑这两点能够说出口,委实称不上是很出色的长相,都可以说是普通了。但是,闭着眼的这张脸就让人感觉柔软,那种天真的气息都可以说是无处不在了。
  真是可爱的睡脸啊。
  在看到林辰叁面庞的正当时,马甜甜不由得打心底里这么感叹,她甚至觉得,如果是这样的一张睡脸的话,哪怕是要她盯着看一辈子,也是不会感到腻烦的。
  然后,马甜甜才惊觉,认识林辰叁这么些日子以来,她似乎并没有好好看过林辰叁的脸,这里所说的脸,是指长相。但是她作为组长,按理来说是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这里面有林辰叁身高的问题,近距离下,林辰叁不仰头,马甜甜也不可能低头,而远距离,当和林辰叁对视时,马甜甜常常会把注意力放到林辰叁的那双眼睛上,常说一白遮百丑,林辰叁的那双眼睛,就马甜甜本人来看,所起的就是这样的功用,轻易地就将她的注意力完全吸引了过去。
  是真的像是不见底的黑洞那般,包括光都能吸引进去的。
  稍加回想后,马甜甜对于那双眼睛的印象就停留在这里:没有任何情绪,像是一潭死水,饱含困顿和伤痕,那双眼睛投射出来的目光总是让人目眩。很容易让人感觉不适。但偶尔,也会散发出一种令人惊心动魄的美丽。
  那种美丽,马甜甜最近看到的一次,还是上次玩剧本杀,林辰叁摆着手说‘不认识’的那次。
  虽然是不想承认,但是其实很想要人来问吧。那时,马甜甜就不由得产生了这样的想法。
  对于某些具有浪漫主义情怀的人来说,如果能够再次见到那样的美丽,怕是什么都愿意做的。
  ‘林辰叁,其实你眼里的喜欢是藏不住的,知道吗?’看着林辰叁的睡脸,马甜甜在心底默默发问。
  这时候,林辰叁睁开了双眼,不是睡着了之后的那种惺忪感觉,就是突然睁开的。
  就跟僵尸炸了尸似的,没把马甜甜吓个半死。不过马甜甜还没来得及指责林辰叁。
  “她们还在吗?”林辰叁忽然这么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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