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妻穿七零[年代] 第3节(3 / 4)
“你咋的了,怎么不说话啊?”叫住她的那个女孩子问道。
“你也知道,我妈妈去世了,这段时间我心里一直难受,所以就待在家里休息了,这么长时间不见你,都快要忘记你叫什么名字了。”岑甜甜假装虚弱地说道。
“你可别开玩笑了,我玲子你要是忘了,就白瞎我们这么久的感情了,亏得我还特意过来找你。”何玲假装生气的说道,当然她也只以为刚刚岑甜甜是在说笑。
奥,叫玲子啊,这就好。
岑甜甜笑着道:“嗯,开玩笑的,主要是这段时间一直昏昏沉沉的,脑子都要成浆糊了,前儿个晕倒了一天,幸亏隔壁婶子照顾我才没有出事,醒来之后身体一直难受,脑子里都跟空白似的,啥啥都想不起来了,不过刚刚你一说话,我这脑子的东西就又想起来了。至于其他人,就比如咱们同学,我这就跟昏了头一样,都忘了大半了。”
何玲有些担心,她的确是听赤脚大夫说过人要是经历过什么大病或者是受到什么打击后会忘记不少的东西,所以赶忙问道:“你可没事吧?去医院瞧了吗?可别出大事啊,婶子要是还在的话,肯定是不会让你这么糟践身体的。”
“你放心吧,没有多大事,就是忘记了一些东西,不打紧,大约是我之前伤心太过了,心里攒了不少事情,脑子也糊里糊涂的,发个烧生了个病,然后忘记了些东西,还正好给我清了清脑子了,让我缓一缓。
而这么一来,我的确是好过了不少,虽然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身上却轻快了。”
岑甜甜她之所以胡诌出这么个理由,也是因为这个玲子应该是原身的好友,平时相处的时间肯定是比邻居婶子多的,对她也更了解。她要是不说出一个有说服力的理由,万一露出什么马脚,也不好解释了。
再者这个时候破四旧,不兴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原身的这个朋友怎么也不能想到她完全是换了一个芯子,所以她胡诌了这么一个理由后,就算她后面表现出什么与原身不一样的地方,玲子也会自己找理由说服自己。
玲子听到岑甜甜这么一说,这才松了一口气,不过还是道:“现在你没事就成,以后你要是真的不舒服,可一定要记得去医院啊,到时候我也能陪你去。”
“我现在好着呢,谢谢你一直想着我了。我今天正打算去供销社买点东西呢,家里有些东西没了,以前都是我妈去买这些东西,现在只能我自己去了,你要不要跟着一起。”
岑甜甜在一次在心里抓狂,原身为什么不把记忆留给她,她现在连供销社都不知道怎么走,也不敢问,毕竟这一问就露馅了,所以她只能想着围着这边多赚几圈,最后总能找到的。
而现在遇上了原身的朋友,要是能跟着她一起去,也就省了她到处找路的工夫了。
“去供销社,行啊,不过等会,我来找你是有正事要说呢。”玲子正色道。
“啊?什么事情?”
“是这样的,我们之前班上有一个叫章俊宝的你知道吧?他大约是喜欢你,想和你处对象,前些日子还来找我让我帮忙到你这说和,而且还想着趁着婶子不在了,你又伤心没什么防备把你拿下,我自是没有答应的。
不过我又看他去找了春娟,保不准还有啥坏心思,你注意一点,要是春娟过来找你,心里有点防备啊,可别傻乎乎地被骗了。”何玲一脸严肃的劝道。
岑甜甜有些无语,她从柱子婶那里听的应该没错啊,原身就是十六岁,初中刚毕业,这还未成年呢,就有人盯上了,还想处对象,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大概是脸惹的祸了,原身跟她长得有九成像,要是真能站在一起,说是双胞胎也有人信,她对自己的颜值是有信心的,穿越之前就没少有人追。
现在换了原身了,因为好看被人觊觎想一想也不是不可能。而且原身初中毕业,放在前世这个时候懂得男女之情而早恋的学生也不少,那个什么章俊宝对原身起了心思也就说得通了。
但是说得通不代表岑甜甜愿意,她心里很是感谢原身的这个朋友玲子,按照她现在什么都不记得情况,要是那个春娟被章俊宝说动过来算计自己,她不一定有防备,毕竟听玲子的话来讲,她们大约都是同学,她见到那个春娟,在没有任何记忆的情况下,很难想到她会算计自己。
“我知道了,到时候我肯定会注意防备的。”
何玲见岑甜甜这么说才放下心来。其实也不是她非要恶意揣测李春娟,觉得她会被章俊宝说动来算计甜甜,而是李春娟本来就是这样的人。
之前她便知道李春娟嫉妒甜甜,虽然面上表现的很好,但是背地里没少说甜甜的坏话,也就甜甜太傻,一直没有看清李春娟的真面目。
她大约也知道李春娟为什么一直对甜甜没什么好意的原因,无非就是嫉妒。
她们村就她们三个女孩子被家里人供到初中,其他的女孩子大多都只能在家里干活带弟弟妹妹。
她自己是因为上面有三个哥哥,大伯家也没有女孩,所以受宠一点,能舍得下钱送她去上学,而甜甜上头有个当兵的哥哥,每月都能寄钱回来,而且她爸妈就她一个亲闺女,自然也是宠着的,送她上学肯定不在话下。
只有李春娟,她当初能上学还是因为她妈跟另外一户人家赌气,那户人家把闺女送去上学了,李春娟她妈也不愿意落后,紧跟着把李春娟送去上学,但是后来那家人让闺女上完小学就不让上了,李春娟她妈也就起了心思不打算让李春娟上了。
最后幸亏她们的老师人很好,李春娟又是她的班干部,她不忍心看着李春娟辍学,最后资助了她,不过这资助也有限,李春娟在学校里也就过得紧巴巴的。 ↑返回顶部↑
“你也知道,我妈妈去世了,这段时间我心里一直难受,所以就待在家里休息了,这么长时间不见你,都快要忘记你叫什么名字了。”岑甜甜假装虚弱地说道。
“你可别开玩笑了,我玲子你要是忘了,就白瞎我们这么久的感情了,亏得我还特意过来找你。”何玲假装生气的说道,当然她也只以为刚刚岑甜甜是在说笑。
奥,叫玲子啊,这就好。
岑甜甜笑着道:“嗯,开玩笑的,主要是这段时间一直昏昏沉沉的,脑子都要成浆糊了,前儿个晕倒了一天,幸亏隔壁婶子照顾我才没有出事,醒来之后身体一直难受,脑子里都跟空白似的,啥啥都想不起来了,不过刚刚你一说话,我这脑子的东西就又想起来了。至于其他人,就比如咱们同学,我这就跟昏了头一样,都忘了大半了。”
何玲有些担心,她的确是听赤脚大夫说过人要是经历过什么大病或者是受到什么打击后会忘记不少的东西,所以赶忙问道:“你可没事吧?去医院瞧了吗?可别出大事啊,婶子要是还在的话,肯定是不会让你这么糟践身体的。”
“你放心吧,没有多大事,就是忘记了一些东西,不打紧,大约是我之前伤心太过了,心里攒了不少事情,脑子也糊里糊涂的,发个烧生了个病,然后忘记了些东西,还正好给我清了清脑子了,让我缓一缓。
而这么一来,我的确是好过了不少,虽然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身上却轻快了。”
岑甜甜她之所以胡诌出这么个理由,也是因为这个玲子应该是原身的好友,平时相处的时间肯定是比邻居婶子多的,对她也更了解。她要是不说出一个有说服力的理由,万一露出什么马脚,也不好解释了。
再者这个时候破四旧,不兴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原身的这个朋友怎么也不能想到她完全是换了一个芯子,所以她胡诌了这么一个理由后,就算她后面表现出什么与原身不一样的地方,玲子也会自己找理由说服自己。
玲子听到岑甜甜这么一说,这才松了一口气,不过还是道:“现在你没事就成,以后你要是真的不舒服,可一定要记得去医院啊,到时候我也能陪你去。”
“我现在好着呢,谢谢你一直想着我了。我今天正打算去供销社买点东西呢,家里有些东西没了,以前都是我妈去买这些东西,现在只能我自己去了,你要不要跟着一起。”
岑甜甜在一次在心里抓狂,原身为什么不把记忆留给她,她现在连供销社都不知道怎么走,也不敢问,毕竟这一问就露馅了,所以她只能想着围着这边多赚几圈,最后总能找到的。
而现在遇上了原身的朋友,要是能跟着她一起去,也就省了她到处找路的工夫了。
“去供销社,行啊,不过等会,我来找你是有正事要说呢。”玲子正色道。
“啊?什么事情?”
“是这样的,我们之前班上有一个叫章俊宝的你知道吧?他大约是喜欢你,想和你处对象,前些日子还来找我让我帮忙到你这说和,而且还想着趁着婶子不在了,你又伤心没什么防备把你拿下,我自是没有答应的。
不过我又看他去找了春娟,保不准还有啥坏心思,你注意一点,要是春娟过来找你,心里有点防备啊,可别傻乎乎地被骗了。”何玲一脸严肃的劝道。
岑甜甜有些无语,她从柱子婶那里听的应该没错啊,原身就是十六岁,初中刚毕业,这还未成年呢,就有人盯上了,还想处对象,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大概是脸惹的祸了,原身跟她长得有九成像,要是真能站在一起,说是双胞胎也有人信,她对自己的颜值是有信心的,穿越之前就没少有人追。
现在换了原身了,因为好看被人觊觎想一想也不是不可能。而且原身初中毕业,放在前世这个时候懂得男女之情而早恋的学生也不少,那个什么章俊宝对原身起了心思也就说得通了。
但是说得通不代表岑甜甜愿意,她心里很是感谢原身的这个朋友玲子,按照她现在什么都不记得情况,要是那个春娟被章俊宝说动过来算计自己,她不一定有防备,毕竟听玲子的话来讲,她们大约都是同学,她见到那个春娟,在没有任何记忆的情况下,很难想到她会算计自己。
“我知道了,到时候我肯定会注意防备的。”
何玲见岑甜甜这么说才放下心来。其实也不是她非要恶意揣测李春娟,觉得她会被章俊宝说动来算计甜甜,而是李春娟本来就是这样的人。
之前她便知道李春娟嫉妒甜甜,虽然面上表现的很好,但是背地里没少说甜甜的坏话,也就甜甜太傻,一直没有看清李春娟的真面目。
她大约也知道李春娟为什么一直对甜甜没什么好意的原因,无非就是嫉妒。
她们村就她们三个女孩子被家里人供到初中,其他的女孩子大多都只能在家里干活带弟弟妹妹。
她自己是因为上面有三个哥哥,大伯家也没有女孩,所以受宠一点,能舍得下钱送她去上学,而甜甜上头有个当兵的哥哥,每月都能寄钱回来,而且她爸妈就她一个亲闺女,自然也是宠着的,送她上学肯定不在话下。
只有李春娟,她当初能上学还是因为她妈跟另外一户人家赌气,那户人家把闺女送去上学了,李春娟她妈也不愿意落后,紧跟着把李春娟送去上学,但是后来那家人让闺女上完小学就不让上了,李春娟她妈也就起了心思不打算让李春娟上了。
最后幸亏她们的老师人很好,李春娟又是她的班干部,她不忍心看着李春娟辍学,最后资助了她,不过这资助也有限,李春娟在学校里也就过得紧巴巴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