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鬼市》前篇(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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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贵我只买过一千,而且不用什么来历。
  而且一旦开价从不还价,接受现金支付宝。甚至银联,因为包里有pos机。
  等面前三个小人全部卖出,我就会过一会儿再从包里拿出三个摆下。
  一个星期只有一个小时,最多的时候我卖出去过二十多个。
  但也有颗粒无收的时候,不过基本上都会有不少的收获。
  鬼市很大,我一直在南边摆摊。
  我记人的能力不算差,稍微能够记住某些人的脸。
  我会记住我卖出去娃娃的人,如果遇上我会用红布将三个小人盖住。红布有两面,一面鲜红一面则是灰色的。
  盖住后等记住的人过去了再掀开,以免惹出麻烦。当然也有栽跟头的时候,但鬼市的规矩买定离手。这就是为什么我只在鬼市卖小人的原因,也是靠小人让自己衣食无忧。
  我今年二十八岁,我从十七岁的时候知道鬼市。
  自此之后每个星期四的凌晨四点我都没有缺席过。
  其实说出摊谁来得早,谁先占地。
  只说对了一半,平常的地块是谁来的早谁取。
  但东南西北其实都有二十个左右的摊位是准备好的。
  给鬼王准备的,鬼市有四大鬼王。
  东赵、南钱、西孙、北李。
  他们如今都不在鬼市了,甚至可能不在北京了。
  他们的手下会帮他们打理一切。
  我则是南钱手下的人,南钱不是因为姓钱。而是做货币生意在鬼市发的家,说鬼市没有帮派是不可能的。
  但是这个帮派的作用很小,小的不那么明显而已。
  作用也只是占地,而我则拥有一块地。
  当然占地也要有占地的费用,我觉得这钱非常值得。
  这就是我在鬼市能保证销量的原因,我不喜欢骗人但为了生活我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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