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里当戏精 第59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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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
  白芙美点点头,探过头去:“什么电影啊。”
  “《高山下的花环》”
  “快开场了吧,得赶紧去了。”
  白芙美说着,却转头往百货商店里跑去,高付俊连忙抬脚追进去,刚进了门,就看见白芙美急匆匆的往外走:“我买了一斤瓜子,咱们带到电影院去。”
  高付俊心里激动,又亦步亦趋的跟着走出了百货商场。
  到了电影院。
  高付俊坐在白芙美的身边,心里还有点小紧张。
  前世今生白芙美也就谈了这么一个对象,虽然也是初哥,但到底是经过信息大爆炸时期的,倒是有些镇定,只是在抓瓜子的时候,手不经意的碰到了。
  两个人忙不迭的缩回手。
  凑着电影的光,白芙美悄悄的侧目看向高付俊。
  虽然看不清,却还是感觉,高付俊的脸红了。
  作者有话说:
  昨天那一章争议很大。
  我看了评论,几乎都是说女主圣母的,或者说看不清自己大包大揽的。
  其实我是很纠结的,我昨天和今天一直到在想要不要改文,如果要改的话,得怎么改,该往哪个方向改……想的昨天做梦都是文里的内容。
  枯坐很久,不知道怎么改。
  从读者的角度来看,女主是圣母,是慷他人之慨,是明明知道卢远男的性格还要把孩子往火坑里推,是给卢远男伤口上撒盐。
  但是从女主的角度看。
  卢远男和刘根儿是一本烂账,都不是好人,这对夫妻在她眼里都不是正面形象,但是为什么她还是将刘小丫带到卢远男面前呢?
  刘小丫已经有记忆,并且是个会说话,能清楚说出母亲信息的孩子了,除非她遇见极坏的恶人,否则找到学校是早晚的事,最好的结果,刘小丫偷馒头被抓,苦主报警,警察追查到京大,卢远男退学gg,最坏的结果,刘小丫碰见人贩子或者坏人,被拐卖或者死于非命。
  有读者说,应该报警。
  但是白芙美这个举动,是人的第一逻辑。
  我询问了家里所有的女性亲属,如果你碰见你很讨厌,本身也很恶毒的熟人的孩子,正在被别人欺负,你会怎么做,她们的回答无比的统一:“带她去找她家长。”
  我也问:“为什么不报警呢?”
  她们回答:“又不是什么大事,报什么警。”
  这就是我写白芙美自己真身上阵的原因,在老百姓眼里,警察是抓坏人的,刘小丫和卢远男构成犯罪了么?没有……
  也有读者说:“你可以给刘小丫找个好的家庭收养,哪怕去做童养媳。”
  但是,如果不通过卢远男,擅自决定了刘小丫的去处,这和人贩子有什么区别,只是因为没收钱么?
  孩子明确要去找母亲。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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