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0)(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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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由我宣读天庭移交的起诉书。冯审判一副没睡醒的样子,无精打采地读着。
  起诉书的大概内容是,明堂星君公开对抗上级领导的命令,破坏人间已有秩序,教唆妖精复活千年前的已死之人,向人间发送违规机密文书,滥用权力,以公谋私。希望地府能够数罪并罚,严肃处理。而杨延在这几起案件中属于从犯,使用禁术,颠倒生死,极大程度上扰乱了人间秩序,也要依法严惩。
  根据《地府生法》第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即:在未经死者同意,或未与死者协商的情况下私自复活死者,即构成人为复活罪。很显然,被告杨延,岩羊精,触犯了此条法律。依法,应剥夺其所有人权,剥夺已有修为,打回原形,放归野生。冯审判不露痕迹地打了一个哈欠,漫不经心地看了杨延一眼,被告羊,你听清楚了吗?是否有异议?
  听清楚了,没有。杨延别过脸,他一点也不想看到常曳,哪怕是眼睛的余光。
  根据《天庭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即:利用法术和灵力扰乱人间秩序,跨越自身职权范围发布命令文书,泄密的。依法,应从仙班除名,剥夺所有神权,打回凡人,并处75年有期徒刑,期间不得有任何修炼行为。冯审判用力眨了眨眼睛让自己清醒,甚至还砸了咂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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