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往情深深几许 第27节(3 / 4)
下午的时候,医院那边也已经没有媒体再去骚扰姚周了。
“没什么。”纪笙笙把头扭回来,看了沈隶好一会儿,深吸了口气,告诉他:“也许,这是我为你能做的最后一件事儿了。”
沈隶愣一下。
纪笙笙揉揉眼睛,重新扭头看向窗外:“我们分开吧。”
第三十二章
“我们分开吧。”
纪笙笙说完这五个字应该不到两秒,就听沈隶说了一个:“好。”
没有丝毫的犹豫,很爽快的说出的好。
当真是她在他心里没一点位置,答应的这么爽快。
手在不知道什么时候落泪的脸上摸一把,纪笙笙没再说什么,脸继续朝向了窗外。而朝向窗外看了没一会儿,纪笙笙是控制不住的肩膀抖动,眼泪掉个不停不停的。
“笙笙,你很好很优秀,是我没福气。”虽然纪笙笙对着窗子是在无声的哭泣,但沈隶还是察觉到了,侧头看她一眼,很真诚的说了一句。
很好很优秀……他给她的分手礼物,算是一张好人卡吧。
窗外朦胧的路灯灯光透过窗子打在了脸上,纪笙笙也不知道掉了多久的眼泪,掉到最后,脸部都有些麻痹僵硬了。揉揉麻痹僵硬的脸,纪笙笙深吸口气平复了会儿心情后看沈隶:“今天算是我最后一次去你爸妈那边了,也算是最后一次去看凡凡了。”
沈隶鼻音嗯了一声。
沈隶爸妈住的地儿是在东城的老城区,一路上看沿街的店铺,商场还有住宅区,都微微泛着些许的怀旧气息,还有一种慢镜头慢节奏的气息。纪笙笙说话时看看窗外,现在到了东微路38号了,还有两个路口,就到他爸妈家了。
再深吸口气,纪笙笙问他:“待会儿就到家了,要把分手的事儿告诉两位长辈吗?还是先分开,你再慢慢告诉他们。”
“过几天告诉他们吧。”沈隶再看眼纪笙笙,“他们好久没见你了,你过去一趟他们应该挺开心的,就让他们先开心一天吧。过几天,找个合适的时间,我会告诉他们。”
纪笙笙嗯一声,眼看着还有一个路口就到家后,开始从小包里拿出了化妆镜补妆。
===
沈隶是地道的东城人,也一直都是正儿八经的富二代。
他爸妈在老城区住的地儿,位于老城区的中心位置,一直都是寸土寸金的,小区的环境交通物业管理什么的一直在东城老城区算是上数一数二的了。
环境好,交通好,物业靠谱,最重要的是邻里关系也不错,以至于沈隶的爸妈在这边住了差不多三十多年了,现在也没有想要搬家的意思。
沈隶一年前曾在东城高新区一豪宅林立的湖畔豪庭小区买了个别墅,想让他们搬过去,沈隶的妈妈何凤平是摇摇手直接说不去,说搬走了,以后万一找不到邻居跟她聊家常一起去报个探戈班学跳舞什么的,得多无聊。
邻里关系好,是何凤平很看重的一样东西。
而邻里关系好,沈隶在带着纪笙笙朝单元楼走的时候,遇到了好几个邻居,都在看到他俩后很热情的停住了脚步跟他俩寒暄了好一会儿。
何凤平一直特喜欢纪笙笙,喜欢了就会不由自主的挂嘴边。平日里何凤平跟小区的邻居们聊天或者一起去跳探戈的时候,她就爱说纪笙笙,说她未来的儿媳妇长得漂亮不说,人还特别好,经常会给她买东西送过来,对凡凡也是视如己出的,也常常会说纪笙笙可是小有名气的设计师呢,谁家要装修,她可以帮忙联系笙笙。
何凤平夸起纪笙笙来毫不含糊,而纪笙笙每次来这边,看到邻居们也都颇有礼貌,邻居们对她的感觉也是相当不错。
看到她,也很愿意停下里跟她聊几句。
“我们十八岁的小姑娘过来了啊。”纪笙笙长得很年轻,刚刚跟沈隶交往,被沈隶带来这边时,很多人看到她都以为是个在校大学生,甚至因此有人在背后羡慕的说有钱多好啊,看人家老沈家的儿子,三十岁的人了,还带这个孩子,竟能找个十八/九岁的小姑娘做女朋友。
何凤平后来听了,是哭笑不得的说,纪笙笙已经二十七岁了,不是十八/九的小姑娘。 ↑返回顶部↑
“没什么。”纪笙笙把头扭回来,看了沈隶好一会儿,深吸了口气,告诉他:“也许,这是我为你能做的最后一件事儿了。”
沈隶愣一下。
纪笙笙揉揉眼睛,重新扭头看向窗外:“我们分开吧。”
第三十二章
“我们分开吧。”
纪笙笙说完这五个字应该不到两秒,就听沈隶说了一个:“好。”
没有丝毫的犹豫,很爽快的说出的好。
当真是她在他心里没一点位置,答应的这么爽快。
手在不知道什么时候落泪的脸上摸一把,纪笙笙没再说什么,脸继续朝向了窗外。而朝向窗外看了没一会儿,纪笙笙是控制不住的肩膀抖动,眼泪掉个不停不停的。
“笙笙,你很好很优秀,是我没福气。”虽然纪笙笙对着窗子是在无声的哭泣,但沈隶还是察觉到了,侧头看她一眼,很真诚的说了一句。
很好很优秀……他给她的分手礼物,算是一张好人卡吧。
窗外朦胧的路灯灯光透过窗子打在了脸上,纪笙笙也不知道掉了多久的眼泪,掉到最后,脸部都有些麻痹僵硬了。揉揉麻痹僵硬的脸,纪笙笙深吸口气平复了会儿心情后看沈隶:“今天算是我最后一次去你爸妈那边了,也算是最后一次去看凡凡了。”
沈隶鼻音嗯了一声。
沈隶爸妈住的地儿是在东城的老城区,一路上看沿街的店铺,商场还有住宅区,都微微泛着些许的怀旧气息,还有一种慢镜头慢节奏的气息。纪笙笙说话时看看窗外,现在到了东微路38号了,还有两个路口,就到他爸妈家了。
再深吸口气,纪笙笙问他:“待会儿就到家了,要把分手的事儿告诉两位长辈吗?还是先分开,你再慢慢告诉他们。”
“过几天告诉他们吧。”沈隶再看眼纪笙笙,“他们好久没见你了,你过去一趟他们应该挺开心的,就让他们先开心一天吧。过几天,找个合适的时间,我会告诉他们。”
纪笙笙嗯一声,眼看着还有一个路口就到家后,开始从小包里拿出了化妆镜补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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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隶是地道的东城人,也一直都是正儿八经的富二代。
他爸妈在老城区住的地儿,位于老城区的中心位置,一直都是寸土寸金的,小区的环境交通物业管理什么的一直在东城老城区算是上数一数二的了。
环境好,交通好,物业靠谱,最重要的是邻里关系也不错,以至于沈隶的爸妈在这边住了差不多三十多年了,现在也没有想要搬家的意思。
沈隶一年前曾在东城高新区一豪宅林立的湖畔豪庭小区买了个别墅,想让他们搬过去,沈隶的妈妈何凤平是摇摇手直接说不去,说搬走了,以后万一找不到邻居跟她聊家常一起去报个探戈班学跳舞什么的,得多无聊。
邻里关系好,是何凤平很看重的一样东西。
而邻里关系好,沈隶在带着纪笙笙朝单元楼走的时候,遇到了好几个邻居,都在看到他俩后很热情的停住了脚步跟他俩寒暄了好一会儿。
何凤平一直特喜欢纪笙笙,喜欢了就会不由自主的挂嘴边。平日里何凤平跟小区的邻居们聊天或者一起去跳探戈的时候,她就爱说纪笙笙,说她未来的儿媳妇长得漂亮不说,人还特别好,经常会给她买东西送过来,对凡凡也是视如己出的,也常常会说纪笙笙可是小有名气的设计师呢,谁家要装修,她可以帮忙联系笙笙。
何凤平夸起纪笙笙来毫不含糊,而纪笙笙每次来这边,看到邻居们也都颇有礼貌,邻居们对她的感觉也是相当不错。
看到她,也很愿意停下里跟她聊几句。
“我们十八岁的小姑娘过来了啊。”纪笙笙长得很年轻,刚刚跟沈隶交往,被沈隶带来这边时,很多人看到她都以为是个在校大学生,甚至因此有人在背后羡慕的说有钱多好啊,看人家老沈家的儿子,三十岁的人了,还带这个孩子,竟能找个十八/九岁的小姑娘做女朋友。
何凤平后来听了,是哭笑不得的说,纪笙笙已经二十七岁了,不是十八/九的小姑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