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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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章 )
  在国中时期,我认识一位黑道大哥。
  那位大哥并没有其他大哥都会有的座右铭,也没有不太雅观的坏习惯,也听不太到台湾人充满本土气味的国骂。总而言之,我在他的身上看到了狗影。
  你问我有没有说错?但我想了又想,确实是狗的影子。
  只不过不是狗腿的狗,而是不会乱吠的狗。
  俗话说得好:会咬人的狗不会乱叫。
  他大概就是这样子的人,所以才当得上大哥级的人物。说到我是怎么认识他的,还是要从我国中时说起。
  刚升上国一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和国小时不太一样,那种有点坏坏的、有点屌儿啷鐺的样子感觉起来很酷。基于这种屁孩理论下的思考逻辑,我跟了一个会乱叫,但咬人却不太痛的狗。
  话说回来,有咬人不会痛的狗吗?
  现在想想,他大概是猴子王才对!
  在十年前的社会里,大大小小的帮派里头很流行一种叫做『扫飆』的运动,它看起来很像全民打棒球,而内容却比它更简单得多,是简单到你现在如果遇到了肯定会想拿三呎长的高跟鞋爆他菊那种简单。
  就是一台摩托车双载,后座拿着球棍或是铁支仔,在路上狂扫停在路边的车,看到落单的人就揍他个两下,如果落单的是个女孩,说不定还会被抓走。至于抓走她要干嘛,我就不太晓得了,反正我是没抓过。
  基于这种划地分界的行为就像野狗一样,因此我到现在还是觉得台湾流氓就像野狗一样好笑。不过更可笑的是,我会认识他完全是因为自己曾经被这条狗打得半死。
  基本上我在那时还满敢做的,所以那次扫飆,我扫到了这个大哥级人物的百万轿车,而当场被逮个正着,那群本来很讲义气的狗傢伙们,在看到一票的人从车上跑出来时,想当然地全像被吓到的猫一样一哄而散。
  当我被他们拖回基地时,第一波上来海扁我的就是两个彪形大汉,他们分别拿着铁支仔,一次一次地往我的肚子边甩打。
  要死也要拖几个下来一起死──这是只有我当初那种等级的人,才会想得到的执念。
  于是我接起了其中一个人甩过来的铁支仔,拽拉过来之际,也把它往那傢伙的鼻樑挥上一记,轻易地就让一个大汉当场掛点,轻松得就连我自己都有点不太敢相信自己的双眼。
  但更要命的是接下来又上来了两个彪形大汉,我也很要命的把吓呆在一旁的大汉给打掛了──只有猛击一次他的膝盖,然后猛击鼻樑就把他撂倒了。
  那时候的我第一次觉得,要打掛一个人竟然是那么的容易。
  后来的事情,我不太记得了,只知道那个我现在称呼为『老闆』的大哥级人物,现在已经退休,没在干些不太营养的勾当了,不过他倒尽是干些蠢事。
  而我现在正在和我老闆喝茶、吃小鱼乾、啃瓜子和剥开心果。我们轻松地在他的汽车工厂里把茶言欢。
  我说过了,我老闆没什么不太雅观的坏习惯,所以我们以茶代酒,在这里叙上两年不见的情谊。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子龙。若不踏着别人,便无法让自己往上攀升。」
  『但我对他感到歉疚。』
  「心痛是成长的必经之路,你正在体会成长。」
  他也不过30岁,讲起话来却老练得像50好几的中年人一样,这也间接证明了他在社会中闯荡多年下来,所练就出的切实思绪与非凡气势。
  老闆常是我倾腹的对象,这两年间发生的大小事,我就像在聊天一样和他一面喝茶、一面嗑嗑瓜子,然后娓娓道来。
  在和睿哲与哲皓道别之后,本来打着晚上就要回家睡觉的主意,却意外地接到老闆打过来的电话,说他已经回国,这两天想好好地和我叙叙旧。
  正好我也想找他老人家好好畅谈,虽然他年纪不过30,我仍然把他当作老人家一样尊敬,当然事实上更是个年轻有为的有钱人。
  『老闆的意思是,要我视而不见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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