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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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玩你?你算什么东西?”蒋阎一改之前的笑脸相迎,面无表情地垂下眼,用盯蝼蚁的眼神盯着他,只是语气还堪堪地保持温和,却因此听上去更不寒而栗。
  “一条附在尸体上的蛆,我嫌手脏。”
  楼宏远来时喝过一点酒,听到这话,酒意直冲上头,青筋暴起地扬手直冲他的面门甩过去。
  蒋阎轻巧地一偏头,游刃有余地后退两步。嘴上继续不紧不慢地说。
  “有件事情你不知道吧。奶奶不是因为摔跤去世的。”
  “其实,是她知道你进了局子,气得心脏病发走的。我才因此进了福利院。”他一字一顿,“而且我告诉她了,是我举报的。”
  “怎么样,爸爸,是不是很为自己作奸犯科的人生感到自豪?”
  杀人诛心。
  一把看不见的刀插在楼宏远的心口上,纵然他的心脏小到难以捉摸,但还是有的。
  他这一生中最在乎的人就是他的老母,她总嫌他没出息,赚不到什么大钱,那么他就证明给她看看,她儿子能有多牛逼。
  为此他不惜铤而走险,但同时,他又贪生怕死。
  想来想去,便宜儿子就在这时成了一张最好的挡箭牌。
  反正,也是哪个不知名跟他搞过的马子生下来,扔在他门口的。如果不是老母劝说他留下,他早就挖个坑把他埋了,养他多麻烦。
  反正死了,总还可以再生。找个女人搞一搞还不简单?
  因此,当那个小不点真的被埋在盗洞下时,他并不感到多遗憾地就松了手。
  楼宏远不会想到,小不点还能够苟延残喘地爬回来。
  不仅爬回来,还带来了一拨警察。
  他手上的鱼眼相机,拍摄了他们每次让他下盗洞时的情况,证据确凿。
  而他之所以没有第一次就交给警察,是因为他知道,引蛇出洞后,得乱棍打死。只有一棍,是打不死的。
  小男孩降临人世,第一次学会看的文字,不是爸爸妈妈,不是平安喜乐,不是那些积极美妙的阳光词汇。
  而是法律上一行冰冷的文书,记录着:若多次盗掘古墓,会被判十年以上的刑期、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不然,就只可能是轻飘飘的罚款或刑拘。
  所以,他以自己的生命为赌注,进行每一次的收集。
  到流沙快将他活埋的这一刻,他知道,好运气到头了。
  真的要面临死亡的这一刻,他无声地嘶吼,老天爷,让我活下来!这辈子当条狗也行,至少让我先活下来好不好。
  ……我还有一包小浣熊的干脆面藏在床底,没有吃完。
  ……我还没有,亲手了结这一切。
  人的执念是无比强大的,他不吃不喝,仅凭着一丝洞内的氧气,居然坚持到有人发现他的那一刻。
  他不知道过去了几个小时,又或者是几天。在他的意识里,就像是经历了一次跨世纪的轮回。并且留下了后遗症,从那之后身体素质变得很差劲,动不动就容易生病。
  但看着男人被警察拷着推入警车的那一刻,他想,这次轮回是值得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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