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流她是内卷之王 第7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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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刚才摔倒了,想用被子盖住自己来疗伤。】
  两人觉得再待下去,裴思暮要把自己闷死在厚重的被子里,于是交换了一个眼神,一起走到会客厅坐下来——另一个原因,则是再看到近一米九的影帝费劲吧啦的想将自己藏起来,连盛骄也要被笑不活了。
  盛骄看到手机传来的消息,更是哑然失笑。
  这么拙劣的借口,也亏他想得出来。
  盛骄扬声:“我相信你了,那你到底是摔没摔伤啊?要是何导发现你开拍前把自己弄瘸了,他一定会想杀人的。”
  裴思暮小小声的说:“我真没事,不疼了。”
  他还在生闷气,不想大声说话嫌丢人。
  可是明明他说话这么小声,肯定听不见,盛骄却没再问他了。
  自觉被嫌弃了的裴思暮更自闭了。
  盛骄拿出放在沙发旁边小冰柜里的好酒,倒出来自斟自饮:“他说真没事,不疼了。”
  “我没听见。”孙释有点惊讶。
  “我的耳朵比一般人灵很多。”
  “那太可惜了,很多伎俩在你面前行不通。”
  孙释笑着叹气作遗憾状。
  盛骄愿闻其详,问他什么伎俩。
  “你知道夜店的音乐为什么要开那么大吗?大到会让人有点不适,劝退一些它潜在的未来客户,”孙释拿过她在喝的那款香槟,也跟着给自己倒了一杯:“因为在那个环境里,人们连最简单的交谈也要贴着耳朵说话才得见,一来是方便接吻,二来也好拉近距离——无论是风景多美的地方,你总不可能无缘无故地跟一个陌生人贴得那么近。”
  夜店的音乐合理化了一切。
  理所应当地肢体缠绵。
  可是美女的耳朵这么灵,这招就不灵了。
  盛骄点点头,半真半假地说道:“我还会传音入密,所以你装作耳朵不灵也是没用的。”
  “我们华国人会的可太多了。”
  孙释憾道。
  过了会,他想出个新办法:“那如果我是个聋子,你就可以在我的手上写字了。反之,对方亦然。”
  掌心是神经极密集的地方,敏感程度不输耳朵。
  执起对方的手,用指尖在上面写写画画,也是容易让人上头的暧昧举动。
  盛骄完全明白为什么走海王线的自己会和这家伙玩得来了。
  也太懂了!
  盛骄考验他:“那要是这个美女还不想碰你的手,你们怎么交流?”
  “那就要善用眼睛了,美女都该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
  盛骄又问:“那如果聋的是美女,她也不想让你碰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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