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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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简直比名声远播的四房夫妇还要败家!
  不过,大房拿了好处,保密都来不及,就怕其它二房也盯上这样的好事。
  因此,哪怕刘荣不用特别交代,大房人的嘴依旧比谁都还要严实。
  这败家的名声也就没有传了出去。
  比起刘荣自己亲自上手做出来的饭菜,确实还是大嫂李招娣能入的了口。
  何锦娘动上竹筷的次数,就不是刘荣做饭时能相比的。
  媳妇吃的下饭,刘荣高兴是高兴,可每天做饭都得给钱,刘荣的心里不是没有愁绪的。
  何锦娘的绣活能赚钱,但这银子是媳妇的,刘荣向来不会拿媳妇赚的钱。
  就像这次,刘家两老分家给的银子,何锦娘不会上手的道理一样。
  两夫妻的相处颇有泾渭分明的感觉。
  偏偏刘荣这大傻子,似乎没发现什么不对,依然捧着一片真心地对待自己的媳妇。
  盘中的猪肉,是刘荣特地去镇上买来的,就是因为最近何锦娘的胃口变小。
  大房看着份量不多的猪肉,不是没有一些心动,只是刘荣这人固执起来是说不通的,他和大哥刘富的性子极像,耳根子软归耳根子软,但这种人一旦心里认定什么的话,几乎就是一根肠子通到底。
  猪肉是买来给何锦娘补身体的,其它人是不能动的。
  坚定着这念头,刘荣是半点也不为所动。
  哪怕大嫂李招娣暗示了半天,依然无法从刘荣的嘴上讨到好处,这让时常端着温柔好人面孔的李招娣,差一点就要面临破功。
  不晓得自己把人差点呕出血,刘荣把一块肥滋滋猪肉夹进何锦娘的碗里,他咧着嘴角自以为贴心道:“看妳最近都没吃些什么,所以我特别去买这猪肉来让妳补补身。”
  当初,小火把为了丁点油腥,就想吵着炸知了猴,这几乎占了大半的肥肉,对于乡下农家确实是极为难得的好东西。
  何锦娘的视线定在碗中的肥肉,如同羽扇的眼睫似乎略微垂落下来,一股嫌弃从眼中快速掠过,一点都没让任何人察觉出来。
  接着,再抬起头来时,她已经若无其地把纤手一转,猪肉就这样地重回到刘荣的碗中:“听说你四弟已经在村里买地了?”
  何锦娘一问话,迅速打断刘荣刚想把肉夹回去的念头,刘荣如同预料一般,下意识地就回道:“是啊,已经买了,就不晓得他是想等农忙前起房子,还是等农忙后起房子。”
  再过一段时间,就到了夏收的季节,这段时间刚好卡在中间。
  刘荣犹豫了一下:“四弟倘若想要先起房子的话,我们这一些兄弟肯定都得帮忙,打断骨头连着筋,不帮忙的话肯定会让村里的人说话,而且爹娘那一关也过不了。”
  刘荣知道媳妇不喜欢他总被几个兄弟占便宜,所以他说这话会这么迟疑不是没有原因。
  不然,为什么这时候的人总爱生一堆儿子?
  主要还是做什么事情,都希望能够有个帮衬存在,别说乡下农村了,那一些大家族也是挺讲究兄弟手足,只有不在乎家族传承的人,才会鼓吹兄弟反目。
  刘荣自然没有这样的大智慧,但刘老三打小就教导“兄弟齐心齐力断金”的道理,这偏偏又和媳妇的意思起了冲突。
  不过,人都是自私的,哪怕是不经意的,刘荣也确实还是在意自己的小家多一点。
  不管心里怎么想,刘荣与其它兄弟渐渐生疏起来,都是不争的事实。
  然而,起房子这种大事,无论是不是兄弟,只要关系亲缘好一点的人,通常都是不能拒绝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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