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瑞养家记 第22节(2 / 4)
见着儿子那么努力,齐满粮又是欣慰又是心疼,“老三,累吧,要不要去喝点水,休息一下?”
“爹,我不累,再干一会。等我累了,我知道去休息的。”齐瑞顶着一头的汗珠这般对着齐满粮说。
齐满粮眼见着齐瑞都这么说了,也不提休息的事情了。闷着头,跟着齐瑞一起努力的干。
这边父子两个正勤奋的干着活的同时,另一边,齐珠一路慌里慌张的从城里跑了回来。还没进屋呢,就冲着屋子大喊,“三哥,三哥,三嫂要被人抢走啦!”
“什么?”齐瑞一听,整个人都吓了一大跳。这会哪还顾得上干活啊,将手里的东西往旁边就是一扔。一口气跑到齐珠面前,抓着齐珠的肩膀着急的问,“你刚说什么?”
第25章
自打齐瑞将蘑菇种出来了之后,在集市上,刘春花算是个小有名气的人了。
毕竟这季节,山里都什么蘑菇可采了,可偏生在她这儿,却一点也没受到这影响。每隔上个两三天,必然会担着满满两担子的蘑菇出来卖。
那些个蘑菇水灵灵的,长得又好还干净,别提有多受欢迎了。即便是那蘑菇的价格,已经由平时的二十文钱一斤,涨到了三十文前一斤,照样有不少的人买。
每回到了集市上,都不用刘春花吆喝。只需要把箩筐往那里一放,哗啦啦的就围了一大圈的人过来。这要是去的晚了,还不一定买得到。
这也就是刘春花每回都能早早回来的原因。
毕竟东西太受欢迎了,尤其是这种又是独家生意,压根就不愁卖啊!
像今天这样的,到了中午饭点还没能赶回来的,齐瑞早该想到的,肯定是出了什么事被绊住了,这才没能及时赶回来。
可齐瑞是真没想到,这事会出在王秀兰身上。
因着要盖房子,齐瑞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跟着去卖蘑菇了。这卖蘑菇的活,主要就落在了刘春花肩膀上。
刘春花带着齐珠和王秀兰,一直搭配的挺好的。
虽说王秀兰肚子里还怀着孩子,重活是肯定干不了的。但是收钱这种轻省活,却还是能行的。反倒是齐珠,到底年纪小,在这方面还比不上王秀兰。而且别看王秀兰在家里话不算多,但到了集市上,嘴又甜又巧。
碰上难缠一点的顾客,王秀兰每回好言好语的笑着说上几句,立马能把人哄得高高兴兴的把东西给买了。
这也是每回去城里卖蘑菇,刘春花都要带着王秀兰的主要原因。
今天跟往常一样,到了地方,刘春花将箩筐往地上一放,呼啦一下就围了一圈人上来,生意便这样做开了。
因着刘春花这蘑菇也卖了几个月了,名声算是彻底的传出去了。这附近十里八乡的,几乎都知道她这儿即便是到了这季节仍旧有蘑菇卖。
于是这买的人多了,杂了,就出现了意外。而今天这意外,就落在了王秀兰的身上。
起初,那人只是听说了这有新鲜蘑菇卖,特意绕了好远的路,从王家村赶过来的。谁知道这一买,给钱的时候,看着这收钱的年轻妇人,怎么就这么眼熟呢!
可眼熟归眼熟,这一时半会的,那人还没有认出来。直到买完蘑菇之后,都走了一段路了,那人才恍然想起来。这卖蘑菇的妇人,跟他们村王有财家走丢来的侄女像啊!
刚开始没认出来,是因为王秀兰这段时间变化挺大的。
说到这,就得讲一下王秀兰家的情况了。
王秀兰的父亲叫王有钱,是王家村以前的屠户。之所以用以前这个词,是因为他现在已经不在了。出了场意外,人没了。
至于王秀兰她娘,没等多久就给改嫁了。最后还是王有钱的弟弟,王有财,将王秀兰接了过去。
当然这一接,自然是连哥哥家的屋子,田地全接走了。
王有财不比王有钱,没有杀猪那门手艺。家里的条件自然也比不上他哥。养了王秀兰之后,便带着一家子住进了王秀兰家。 ↑返回顶部↑
“爹,我不累,再干一会。等我累了,我知道去休息的。”齐瑞顶着一头的汗珠这般对着齐满粮说。
齐满粮眼见着齐瑞都这么说了,也不提休息的事情了。闷着头,跟着齐瑞一起努力的干。
这边父子两个正勤奋的干着活的同时,另一边,齐珠一路慌里慌张的从城里跑了回来。还没进屋呢,就冲着屋子大喊,“三哥,三哥,三嫂要被人抢走啦!”
“什么?”齐瑞一听,整个人都吓了一大跳。这会哪还顾得上干活啊,将手里的东西往旁边就是一扔。一口气跑到齐珠面前,抓着齐珠的肩膀着急的问,“你刚说什么?”
第25章
自打齐瑞将蘑菇种出来了之后,在集市上,刘春花算是个小有名气的人了。
毕竟这季节,山里都什么蘑菇可采了,可偏生在她这儿,却一点也没受到这影响。每隔上个两三天,必然会担着满满两担子的蘑菇出来卖。
那些个蘑菇水灵灵的,长得又好还干净,别提有多受欢迎了。即便是那蘑菇的价格,已经由平时的二十文钱一斤,涨到了三十文前一斤,照样有不少的人买。
每回到了集市上,都不用刘春花吆喝。只需要把箩筐往那里一放,哗啦啦的就围了一大圈的人过来。这要是去的晚了,还不一定买得到。
这也就是刘春花每回都能早早回来的原因。
毕竟东西太受欢迎了,尤其是这种又是独家生意,压根就不愁卖啊!
像今天这样的,到了中午饭点还没能赶回来的,齐瑞早该想到的,肯定是出了什么事被绊住了,这才没能及时赶回来。
可齐瑞是真没想到,这事会出在王秀兰身上。
因着要盖房子,齐瑞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跟着去卖蘑菇了。这卖蘑菇的活,主要就落在了刘春花肩膀上。
刘春花带着齐珠和王秀兰,一直搭配的挺好的。
虽说王秀兰肚子里还怀着孩子,重活是肯定干不了的。但是收钱这种轻省活,却还是能行的。反倒是齐珠,到底年纪小,在这方面还比不上王秀兰。而且别看王秀兰在家里话不算多,但到了集市上,嘴又甜又巧。
碰上难缠一点的顾客,王秀兰每回好言好语的笑着说上几句,立马能把人哄得高高兴兴的把东西给买了。
这也是每回去城里卖蘑菇,刘春花都要带着王秀兰的主要原因。
今天跟往常一样,到了地方,刘春花将箩筐往地上一放,呼啦一下就围了一圈人上来,生意便这样做开了。
因着刘春花这蘑菇也卖了几个月了,名声算是彻底的传出去了。这附近十里八乡的,几乎都知道她这儿即便是到了这季节仍旧有蘑菇卖。
于是这买的人多了,杂了,就出现了意外。而今天这意外,就落在了王秀兰的身上。
起初,那人只是听说了这有新鲜蘑菇卖,特意绕了好远的路,从王家村赶过来的。谁知道这一买,给钱的时候,看着这收钱的年轻妇人,怎么就这么眼熟呢!
可眼熟归眼熟,这一时半会的,那人还没有认出来。直到买完蘑菇之后,都走了一段路了,那人才恍然想起来。这卖蘑菇的妇人,跟他们村王有财家走丢来的侄女像啊!
刚开始没认出来,是因为王秀兰这段时间变化挺大的。
说到这,就得讲一下王秀兰家的情况了。
王秀兰的父亲叫王有钱,是王家村以前的屠户。之所以用以前这个词,是因为他现在已经不在了。出了场意外,人没了。
至于王秀兰她娘,没等多久就给改嫁了。最后还是王有钱的弟弟,王有财,将王秀兰接了过去。
当然这一接,自然是连哥哥家的屋子,田地全接走了。
王有财不比王有钱,没有杀猪那门手艺。家里的条件自然也比不上他哥。养了王秀兰之后,便带着一家子住进了王秀兰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