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1 / 4)
张莱听姜玉燕念叨着这些数字,一阵阵头疼:“玉燕,你不用给我交代这么清楚,账本我也不用看,我信得过你。”
“咱们一起做买卖,账不交代清楚了怎么能行。张哥,这钱咱们五五分,你一半我一半,明天咱们就去银行把这钱给分了。”
张莱手里拿着一双筷子,本来是打算捞羊肉吃呢,姜玉燕这一说,他肉也不吃了,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放,正色道:“玉燕,这可不行,咱们刚开始的时候不是就说好了吗,赚的钱八二分,你八我二,现在怎么又变成五五分了,这可不行。”
“张哥,你比我出的力一点也不少,怎么就不能五五分,我在学校里出不来,都是你指挥着人送货,我都听说了,最忙的那一个月,你每天都要睡到十二点的。你这么吃累,要是还按照咱们说好的分,那我也太不是东西了。”
“玉燕,你比我也没少卖力气,八月的海市这么热,你一个姑娘家骑着三轮车大街小巷的跑,给人陪着笑,求人收下咱们的货,才几天你就瘦了一大圈,你流的汗比我多得多,这钱该怎么分就怎么分,你八我二,咱们说好了的。”
张莱说完夹了一筷子羊肉,“玉燕,你也吃,今天的火锅子格外有滋味。”
姜玉燕也夹了一筷子羊肉,“张哥,瘦了好,你不知道女孩子都喜欢减肥吗,这钱怎么分,就按咱们说的,五五分。”
张莱说什么也不同意,两个人争执了一番,谁也说服不了谁。
一顿饭吃完,两个人才商量出了结果,三七粉,姜玉燕七,张莱三。
再多一点,张莱也不愿意了。
两个人都吃的肚子溜圆,张莱把整个后背抵在椅子上,叹了口气,“玉燕,你知道咱们初次见面的那天,我准备干什么吗?”
这个倒是问住姜玉燕了,“张哥,你打算干什么啊?”
“我那天打算退学去流浪,行李都收拾好了。”
“啊,你打算退学,张哥,为什么啊?”
姜玉燕很不解,这个时代能考上大学的哪个不被人羡慕,张莱怎么会想到退学呢,要知道,这时候可跟前世不一样,退学的人可没有那么多。
张莱没说话,而是低头点了一支烟,烟雾袅袅升起,他的面容藏在后面,竟有些模糊不清。
“我爸跟我妈工作忙,我还很小的时候他们就把我放到了乡下的爷爷奶奶家,等我七岁的时候才把我接回去。七岁八岁万人嫌,我又是个爱闹腾的性子,从小就不养在身边的孩子也没有感情,他们对待我的方式就是暴力和无视,反倒是对我的妹妹宠爱有加,看着妹妹穿着好看的裙子,我也想穿新衣服,就落下了这么一个毛病,喜欢穿女装。”
“小的时候我还能控制住自己,到了初中就管不了自己了,我拿自己攒下的早饭钱买了一条裙子偷着穿被我妹妹发现了,她告诉了我爸妈,接着附近的人就全都知道了,我是一个喜欢穿裙子的神经病。”
“学校的老师同学,附近的街坊邻居,家里的亲戚朋友,都知道我是一个神经病了,我就破罐子破摔,承认了自己喜欢穿女装。考上大学以后,我爸跟我说,要是改掉这个毛病,他们就认我,要是不改掉这个毛病,他们就当没我这个儿子,我也倔,跪下给他们磕了三个头,拿着行李就离开了家。”
“谢天谢地我奶奶留给我一对金耳环一个金戒指,我把那些东西给卖了,算是凑够了第一年的学费,学校每个月发的生活费省着用,也够我花了。”
姜玉燕没说话,静静倾听,她知道,张莱现在需要的,就是一个听众。
“到了大学,我不再压抑着自己,大大方方的穿起了女装。周围的同学都躲着我走,背后还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张神经’,宿舍里也没人愿意搭理我,我在你们大的一个大学里,就是一个异类。刚开始我以为我能读完大学,可到了后来,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我真的受不了了,做一个大学生还不如开开心心的去流浪呢。”
“那场比赛是我们小组的一个比赛,我当时都决定了,比赛完了我就悄悄地走,可没想到,你竟然说我的衣服漂亮,还问我冷不冷,当时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
他看了姜玉燕一眼,笑了笑:“我在想,这个人不会也是个神经病吧,她难道就不觉得男人穿女装不正常吗。”
姜玉燕:“穿什么衣服是人的自由,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接着我就想,就是个神经病我也认了,”张莱手里的烟已经燃尽了,他扔在地上用脚碾碎,“毕竟她是第一个说我穿着这样的衣服好看的人,她还说我设计的衣服好看,就是她是个神经病,她也是个好人。”
“你给我的衣服投了票,还说要跟我一起合伙做买卖,当时我就想通了,我喜欢设计衣服,我干嘛要因为别人的眼光放弃这一切呢。就像你说的,我要做世界上最好的设计师,我以后要正大光明的穿着漂亮的衣服走在大街上,让那些人只能羡慕惊叹。”
张莱说完这一切,端起桌子上的一杯饮料:“玉燕,咱们今天没有酒,我就以饮料代酒,敬你。”
“玉燕,谢谢你。”
张莱虽然爱穿女装,但他的性格一直都是大大咧咧的,突然这么煽情,姜玉燕还有些不适应。 ↑返回顶部↑
“咱们一起做买卖,账不交代清楚了怎么能行。张哥,这钱咱们五五分,你一半我一半,明天咱们就去银行把这钱给分了。”
张莱手里拿着一双筷子,本来是打算捞羊肉吃呢,姜玉燕这一说,他肉也不吃了,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放,正色道:“玉燕,这可不行,咱们刚开始的时候不是就说好了吗,赚的钱八二分,你八我二,现在怎么又变成五五分了,这可不行。”
“张哥,你比我出的力一点也不少,怎么就不能五五分,我在学校里出不来,都是你指挥着人送货,我都听说了,最忙的那一个月,你每天都要睡到十二点的。你这么吃累,要是还按照咱们说好的分,那我也太不是东西了。”
“玉燕,你比我也没少卖力气,八月的海市这么热,你一个姑娘家骑着三轮车大街小巷的跑,给人陪着笑,求人收下咱们的货,才几天你就瘦了一大圈,你流的汗比我多得多,这钱该怎么分就怎么分,你八我二,咱们说好了的。”
张莱说完夹了一筷子羊肉,“玉燕,你也吃,今天的火锅子格外有滋味。”
姜玉燕也夹了一筷子羊肉,“张哥,瘦了好,你不知道女孩子都喜欢减肥吗,这钱怎么分,就按咱们说的,五五分。”
张莱说什么也不同意,两个人争执了一番,谁也说服不了谁。
一顿饭吃完,两个人才商量出了结果,三七粉,姜玉燕七,张莱三。
再多一点,张莱也不愿意了。
两个人都吃的肚子溜圆,张莱把整个后背抵在椅子上,叹了口气,“玉燕,你知道咱们初次见面的那天,我准备干什么吗?”
这个倒是问住姜玉燕了,“张哥,你打算干什么啊?”
“我那天打算退学去流浪,行李都收拾好了。”
“啊,你打算退学,张哥,为什么啊?”
姜玉燕很不解,这个时代能考上大学的哪个不被人羡慕,张莱怎么会想到退学呢,要知道,这时候可跟前世不一样,退学的人可没有那么多。
张莱没说话,而是低头点了一支烟,烟雾袅袅升起,他的面容藏在后面,竟有些模糊不清。
“我爸跟我妈工作忙,我还很小的时候他们就把我放到了乡下的爷爷奶奶家,等我七岁的时候才把我接回去。七岁八岁万人嫌,我又是个爱闹腾的性子,从小就不养在身边的孩子也没有感情,他们对待我的方式就是暴力和无视,反倒是对我的妹妹宠爱有加,看着妹妹穿着好看的裙子,我也想穿新衣服,就落下了这么一个毛病,喜欢穿女装。”
“小的时候我还能控制住自己,到了初中就管不了自己了,我拿自己攒下的早饭钱买了一条裙子偷着穿被我妹妹发现了,她告诉了我爸妈,接着附近的人就全都知道了,我是一个喜欢穿裙子的神经病。”
“学校的老师同学,附近的街坊邻居,家里的亲戚朋友,都知道我是一个神经病了,我就破罐子破摔,承认了自己喜欢穿女装。考上大学以后,我爸跟我说,要是改掉这个毛病,他们就认我,要是不改掉这个毛病,他们就当没我这个儿子,我也倔,跪下给他们磕了三个头,拿着行李就离开了家。”
“谢天谢地我奶奶留给我一对金耳环一个金戒指,我把那些东西给卖了,算是凑够了第一年的学费,学校每个月发的生活费省着用,也够我花了。”
姜玉燕没说话,静静倾听,她知道,张莱现在需要的,就是一个听众。
“到了大学,我不再压抑着自己,大大方方的穿起了女装。周围的同学都躲着我走,背后还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张神经’,宿舍里也没人愿意搭理我,我在你们大的一个大学里,就是一个异类。刚开始我以为我能读完大学,可到了后来,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我真的受不了了,做一个大学生还不如开开心心的去流浪呢。”
“那场比赛是我们小组的一个比赛,我当时都决定了,比赛完了我就悄悄地走,可没想到,你竟然说我的衣服漂亮,还问我冷不冷,当时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
他看了姜玉燕一眼,笑了笑:“我在想,这个人不会也是个神经病吧,她难道就不觉得男人穿女装不正常吗。”
姜玉燕:“穿什么衣服是人的自由,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接着我就想,就是个神经病我也认了,”张莱手里的烟已经燃尽了,他扔在地上用脚碾碎,“毕竟她是第一个说我穿着这样的衣服好看的人,她还说我设计的衣服好看,就是她是个神经病,她也是个好人。”
“你给我的衣服投了票,还说要跟我一起合伙做买卖,当时我就想通了,我喜欢设计衣服,我干嘛要因为别人的眼光放弃这一切呢。就像你说的,我要做世界上最好的设计师,我以后要正大光明的穿着漂亮的衣服走在大街上,让那些人只能羡慕惊叹。”
张莱说完这一切,端起桌子上的一杯饮料:“玉燕,咱们今天没有酒,我就以饮料代酒,敬你。”
“玉燕,谢谢你。”
张莱虽然爱穿女装,但他的性格一直都是大大咧咧的,突然这么煽情,姜玉燕还有些不适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