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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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小天使们好:最近更新稳定下来了,以后第1更在下午三点,第2更在下午六点。
  ps:本章留言前20位有红包哟!
  第25章
  听着隔壁桌的谈话, 林余余大概的明白了,是那位家里的孩子被人贩子抓走了,所以在到处寻找。不得不说, 全国各的找,找了两年了, 还没放弃的,在这个年代实在不多。
  倒不是说别人不爱孩子, 而是这个年代交通不方便, 出门不方便,而且能在两年里不间断的找, 财力肯定也不少,所以可见对方的情况了。
  听到一半,面条好了,林余余去窗口端面了。等她回来, 两人已经没在谈这个了。
  林余余这几天在李秋红家吃的不错, 隔两三天就能吃上几块肉, 至少吃过两次了, 一次是野鸡, 一次是野兔。但是,现在看到咸菜面条, 她还是忍不住。虽然不至于狼吞虎咽,不过吃的动作还是很快。
  最后,面条吃光了,汤底也喝完了。
  饭后, 林余余去供销社,范阿牛就在县里的城门口等着她。
  林余余到了供销社,买了钢笔和墨水, 15块钱就没了。原主下乡带了100块,20块钱被她和卖人参的180块钱凑成了200存了银行,余下的到现在只剩下40不到了,不得不说,这东西买起来,钱用的真快,她甚至都不知道钱花在哪里了。
  想着中午吃的面条,又捏了捏兜里的粮票,最后一斤的粮票,她最后买了一斤富强粉,拿回去做面条吃,比在外面买面条吃便宜。面条加个鸡蛋,加点菜,小温礼已经吃的高兴。
  林余余和范阿牛回到生产大队时,全大队在大队长的漏嘴下,已经知道了林余余在考试中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不过这会儿,大家都在上工。
  李秋红:“总算是回来了,啊哟,这第一名的医护人员就是不同,我看着,就觉得身体都好了。”
  林余余:“……婶子您可真有趣,大队长说的?”
  李秋红:“可不是,午饭后,就把这事情说了。大队长媳妇跟我透了低,说你这事情为大队里争了光,大队长为你争取了一些大队的奖励,是粮食。”
  林余余又不是笨蛋,大队长媳妇特意这样说,是想让林余余记得大队长的好吧。“这怎么好意思?”
  李秋红:“你就收着呗,对了,咱们大队还要给准备
  卫生所,你想选在哪里?”
  林余余想了想:“我想离这里近点,不过附近也没有中意的地方,不如选在村委办公室那边?我看那边位置大,空着的屋子也不少。”
  李秋红:“何止啊,那边房子何止好,是咱们村里唯一的青砖房。那边以前是地主家的,前几年地主出了事情,家里人都没了,所以房子就空了出来。可这房子给谁家住都不好说,有些人想住,又住的不安心啊。
  于是大队长他们就决定,干脆把村委办公室搬到了那边,大队丰收的时候,粮食也都是存在那边的。那边的房子好,也不怕漏水,而且都配着锁。唉,这世道,好好的一家人……呸呸呸,我这说什么呢?林知青啊,你就当没有听见过啊。”
  林余余知道她的意思,这种话如果被人听到,有心人如果要搞事的话,也能搞起来。她转移话题:“婶子,我今天在供销社买了一包富强粉,您会包饺子吗?”
  李秋红:“这个我拿手。”
  林余余:“那晚上您给包饺子吧,就用萝卜丝做馅,打两个鸡蛋抄一抄就行。啊呀,我先去山上看看,不知道我做的陷进有没有野味,如果有的话,那肉馅的我们更加有口福了。”
  李秋红:“哪里有这么好的运气?”
  林余余:“反正也是去碰碰运气嘛。”
  等到两个小时后,林余余回来的时候,李秋红对运气这一说法,还真的信了。没办法,这是林余余带回来的第三回 肉了,每次隔两三天。这次带回来的是野鸡,很壮。
  林余余特意挑大一点的带回来,因为接下来的一个礼拜,她不能上山了,要去卫生所实习,这就意味着一个礼拜不能吃肉了。而且:“婶子,您得帮我剩一个鸡腿出来,我明天去卫生所要送人。”张宏国是他的师父,送一只也鸡腿过去不隆重,但是好歹也是肉,也有一斤半左右的斤两,也不算丢脸。
  李秋红:“唉,好。剩下的一个鸡腿再给你风干存着,到时候和野兔腿一起寄给你妈。咱们几个人一些佐料吃吃就够了。”何止够,这只野鸡有四五斤重呢,她还没看过这么大的野鸡。
  说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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