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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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蔺承佑默了默,昨日是滕玉意入学第一日,昨晚为了等消息,他大半夜才睡,据简女官回报,昨天白日无事。
  看来晚间亦无事。
  他看了看宽奴空着的双手:“只有这个?没有别的?”
  宽奴顺着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愣了愣:“只有这个。”
  书院看得那样严,难不成世子还指望滕娘子再送一盒鲜花糕出来?
  蔺承佑暗想,书院膳食是统一的,学生们一律不得饮酒作乐,滕玉意忍得住酒瘾,小涯那老头未必忍得住,他本以为滕玉意会托他替她带酒,对他来说这事不算难办,只要他想去找她,书院再严也拦不住他。
  可惜滕玉意压根没提,应该是怕太麻烦他,他只好改口道:“专门派个人在书院附近等简女官的回信,整日守候,一刻不得离开,记住了吗?”
  宽奴忙说:“早派人过去了。对了,据说浴佛节那日书院会放假。”
  蔺承佑脸上这才有了点高兴劲,琢磨一下:“知道了。”
  说话间不动声色看了看街对角,上了马,直视着前方道:“我身后这‘尾巴’跟得够久了,你们还没弄明白上家是谁?”
  “差不多摸清楚了。”
  “那就抓吧。我要活口,动手的时候别叫他死了。”
  宽奴无声点了点头。
  蔺承佑催马赶到大理寺,先去停尸房找陈仵作,再去办事阁寻严司直。
  严司直正仔细核对胡季真和李莺儿的两份卷宗,抬头看到蔺承佑,忙说:“蔺评事,我已经把两案的相似处都整理出来了。”
  蔺承佑坐下来一看,共三处:
  第一、两名受害者都被邪术取了魂。这是一种极为罕见的作案手法,基本可以确定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第二、两名受害者都住在义宁坊。
  第三、遇害前都去过得善大街。胡季真是回家时必须经过得善大街,李莺儿是在楚国寺坠井的,而楚国寺就在得善大街的对面。
  “从这几点来看,很难不怀疑凶手就是同一人。”严司直说,“而且凶手很可能就住在得善大街附近,可惜胡季真一案凶手留下的线索太少,不然还可以总结出更多的共同点。”
  蔺承佑把手中的东西放到桌案上:“严大哥先看看陈仵作写的验尸呈,李莺儿鞋底上沾了不少油,经查验是豕油一类的荤油,前日我去楚国寺检查李莺儿坠落的那口井,也发现井沿有一处手印,手印上栖满了苍蝇,料着也是荤油。昨日再次去核对,发现那手印与李莺儿的右手大小相吻合,说明这是李莺儿落井前抓井沿留下的,两下一合,我猜她出事前跌倒过,只是手掌摁到了地上肉块之类的东西,所以并未擦伤,反而蹭到了一手的油。”
  严司直讶然翻阅验尸呈:“手上有荤油,脚底也有荤油,难不成李莺儿出事前去过肉肆之类的地方?”
  “可是那附近没有肉肆,甚至连店肆都无。”蔺承佑想了想,“问李莺儿当时的女伴,说她们是相约出来游玩,当日直到进了楚国寺,李莺儿都还是好好的。看李莺儿的妆扮,并不像个邋遢之人,鞋底和手弄满了荤油,不可能不清洗,所以这应该是她丧失意识前那一瞬间发生的事,之后虽然丢了一魂一魄,却执意找到井边去,大约是糊里糊涂想洗手,却不慎跌落井中。”
  严司直:“会不会凶手是个屠夫?往日我曾见屠夫将未卖完的肉带回家去,有时候就用草绳系了提在手中,那人追杀李莺儿时肉块跌落,碰巧被李莺儿跌倒时碰到了。荤油不好清洗,所以凶手哪怕知道自己留下了证据,也只能匆匆离去。这样吧,我马上去得善大街问问附近可有屠夫一类的人居住。”
  蔺承佑忽道:“不觉得不对劲么?胡季真与李莺儿年岁相当,一个是少年郎君,一个是穿襦裙的小娘子,胡季真还骑着马,遇到危险时谁会跑得更快,岂不是一目了然。凶手暗害胡季真时都可以不留下半点线索,为何在追杀莺儿时反倒狼狈起来?”
  “这——”
  “要么并非是同一个人,要么凶手在暗害李莺儿时遇到了意想不到的波折——”蔺承佑脑中忽地浮现一个念头,“寺中僧人私藏荤食也是有的,看来我还得去一趟楚国寺的厨司。”
  ***
  一连几日,书院都风平浪静。
  简女官每日都会过来探寻滕玉意,滕玉意每晚都回说“无事”,临睡前从不忘布置机关,可惜一直都没等来那个贼。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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