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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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儿子的脚丫子,林依依也是各种的柠檬酸,这滑滑嫩嫩的皮肤,也就是婴儿才有的。不过想着自己才20岁,20岁姑娘的皮肤也是很好的,她又满足了。
  小十一看着他妈在画他的脚丫子,乖巧地没有动,并非他听懂了他妈的话不要动,而是小孩儿觉得好奇,所以安静地看着
  。虽然才5个半月的孩子很小,但是对新事物也会好奇的。
  画好小十一的脚丫子,林依依把袜子给他穿上,然后又让他趴着,把小手放到信纸上,开始画他的手,画好之后,她在脚印和手印上写上:十一的脚、十一的手。
  小十一见他妈不画了,就好奇地伸着脑袋挤过去看。
  林依依把信纸给他看:“这是你的脚,这是你的手,好看吗?”
  小十一伸出小爪子要去抓,林依依当然不会给他了,好不容易画好的脚印和手印,怎么可能给他,不然被他毁了,还不知道能画下来。小孩子拿到纸张就撕,破坏性大着呢。
  小十一以为妈妈在跟他玩,高兴地扶着妈妈立起来,继续去抓。
  快到十点的时候,林依依把小十一抱进婴儿车里,然后推到厨房:“你坐在这里玩,妈妈要做饭了。”待会儿四军和小五要回来了。
  虽然林家有林珍这个嫂子,但是四军还是喜欢走上半个小时去姐姐家吃饭,林五弟在上托儿所,自然也是在姐姐吃饭的。
  林大军去县城读书了,每个礼拜回来一次,骑着姐姐送的自行车,他就算每天来回也愿意。林大军在结婚前,是大家眼中的“金龟婿”结婚后,他有了一辆自行车,又帅出了新高度。学校里对林大军有意思的姑娘也有,虽然他是乡下的,但是他穿得干净,还有骑自行车来上学,所以大家觉得他家里条件肯定不错。但是,林大军结婚前,没有姑娘能追他成功,结婚后,结婚后,更加不可能了。
  林大军很听他姐的话,并且在四兄弟中,把他姐的话听得最牢的,看人家女同志倒在他面前,他都不会皱一下眉头扶一下的,前头桂兰婶子外甥女的事情已经让他吃到了教训,那个他不记得名字的姑娘缠得他都怕死。再说,他也怕姑娘碰瓷他,到时候要赔钱就完了。林大军除了对他姐大方之外,对自己抠,对他媳妇也抠,他就怕没钱把自己饿死了。不过他的抠是有点龟毛,但是在吃的方面,他是不亏待自己的,不吃饿死了咋办?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在晚上八点!
  第117章
  林依依:“这是你们三哥的家信, 你们都看一下,小五不认识字,四军念给小五听, 念的时候还可以教小五认字, 回头等你们大哥这个礼拜回来了, 把信的内容告诉他,然后你们三兄弟都给三军写一份家信, 小五不会写, 小五把心里的话说出来, 让四军帮忙写, 写好后和姐姐的信一起寄出。”林四军今年四年级了,下半年就要读五年级了,一般书信上的字他都能认出来。
  林四军:“好的。”
  林五弟:“我明年就会写字了。”他今年七岁了, 下半年读小学一年级,他一定要好好读书,要做个比哥哥们都认字多的小孩。
  林五弟的这个理想很好, 以至于为了这个理想, 他是林家唯一的大学生。
  林依依道:“等小五认字了, 姐姐以后就拜托小五帮姐姐写家书了。”
  林五弟骄傲道:“没问题。”
  林依依算过, 小五现在7岁,到76年十年动荡结束,到77年高考恢复, 他刚好可以参加高考,所以小五的工作她从来没有为他考虑过。就算小五的成绩再差,录取分数线低一点的大专总能考上吧。
  不过这么远的时候,还得等上11年,她就先不想了。
  林四军给林五弟念了信, 他拿着信回家了,顺便去了林大军家一趟:“大嫂在吗?”
  林珍已经吃好饭了,休息一下要去上工了,听到四军的话便道:“在的,四军有什么事情啊?”大家都说林珍嫁到福窝里,一嫁过去就当家,不用伺候公婆,虽然有时候要照顾一下小叔子,但是小叔子基本都是在他们姐姐家吃饭的,所以林珍这日子,是全村姑娘都羡慕的。
  事实上,也是如此。
  不过林珍是个勤劳的姑娘,林大军去县城念高中了,她留在家里要喂猪、喂鸡,然后再上工,她上工比较轻松的,但也不是那种懒惰的女人只能两三个工分的那种,她是属于中等的,一天能拿四个工分。
  不过,林珍也有心事,林珍的心事就是这个家看上去她当家了,什么都由她做主,但家里的钱还是在林大军的手中,林大军什么都好,就是这点不好,钱他拿得死死的,每个月给林珍一块钱。
  这点让林珍很郁闷,
  别人家不是女人当家的吗?
  林大军,他是一家之主,他们家他当家。不过比起没有钱,一个月有一块钱已经很好了,别人家每个月哪有一块钱的零花钱啊?而且,林大军也说了,等猪崽大了,肉票换了鸡蛋,鸡蛋送去供销社,这个钱他是不要的,因为猪是林珍养的,所以换的钱林珍自己拿着。听到这个,林珍还是很高兴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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