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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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以前跟沈旭有娃娃亲,我不敢说嘛。反正他是个很好的人,我好喜欢他,非他不嫁。你也肯定喜欢他,但现在八字都没一撇,你给我点时间,千万别再给我折腾亲事了。”原芯千叮万嘱道。
  原主会被轻而易举地卖给傻二,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胡春丽在去给她相丈夫的途中发生意外人没了。她这个一家之主不在了,原庆跟原鸿才会在张秀珍、孙燕婉的教唆之下把原主给卖了。
  而且,胡春丽是真心对原主好,为了让她配得上大学生男主,家里再穷也要供她一个女娃读完高中。现在原芯占了原主的身体跟身份,她想替她孝顺胡春丽。
  “比沈旭还好?”
  “当然,比他好一千倍一万倍。”肾好的能比肾虚差吗?
  原芯说完还不忘摆出一副少女娇羞的模样。
  胡春丽看女儿这般“十月芥菜”的模样,估计是真有喜欢的人了,于是暂时把给她找丈夫的心思歇了下来。
  不过接下来要分家,她也没那个时间。
  其实原家分家也不太难,本来就穷,一年到头挣的还不够吃,家里没什么钱,把屋子跟家具、厨具这些家当分一分就完事了。
  只不过之前都是一大家子同吃,锅碗瓢盘这些厨具很多只有一件,现在分成三家,不少东西得多准备两份。
  第二天起来,胡春丽想去把东西买回来,可得跑县城一趟才买得到。
  前溪公社离县城不远,偏偏隔了三条河,得绕去龙窝公社再去县城。这年头公共汽车很少,即使有也舍不得花钱坐,徒步一来一回得一天时间。要是今天不去上工,她又舍不得那八个公分。
  原芯看着胡春丽愁眉苦脸地给她剥着鸡蛋,问:“妈,你怎么了?”
  胡春丽把剥好的鸡蛋塞进原芯的手里,叹了口气,把事情说了一遍。
  “妈,你去县城,我去上工吧。”原芯说。
  虽然知道活肯定很累,可往后都是不干活就没饭吃,原芯只好硬着头皮上。
  “不行。”胡春丽想没想就拒绝,“你这身体还没恢复,去扛一天鞭炮,回头不知道得吃多少只鸡蛋补回来。明天一分家,家里的三只母鸡一家一只,以后就不可能天天有鸡蛋捡了。”
  “……要不你告诉我要买什么,我去县城。”原芯有原主的记忆,估摸着能找得着去县城的路。
  这当然最好,可胡春丽还是有些不放心,可一想到8个公分,还是应了下来。她把昨晚连夜加工的两件的确良递给原芯,小声道:“我给你的衣服里面做了一个内袋,你把那一百块放里面,以后随身带着,千万别放家里,回头让老大老二家偷了抓不着证据就没处说。”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原芯点点头,把一切收拾好了,才挽着提篮出门。
  等她循着原主的记忆走出前溪公社,看着眼前这条望不到尽头的河堤泥路,她真有种调头的冲动。
  可她还是生生忍住了,现在是1975年年中,距离恢复高考还有两年多的时间,在那之前,她都得在这里生活,走路算是最轻松了。
  原芯背挺腰直大踏步往前走,忽然身边一阵风拂过,然后就看到一个男人骑着一辆自行车拼命往前蹬。
  这宽肩窄腰,不就是她家沈皓吗?
  原芯欣喜若狂,立刻大喊一声:“沈小叔……”
  沈皓闻声扭头,发现是原芯就收了收刹车,停了下之后,问:“你上哪儿了?”
  “我要去县城。”
  原芯笑着朝沈皓小跑过去,河边的风把她身上的确良吹得贴在了身上。
  这下宽大的衣服也掩盖不住她的好身材,一跑起来,事业线就在上下窜动。
  沈皓看着忍不住想起了前天的画面,脸一热,别开了眼。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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