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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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禾暗叹一声,这道理自己才该是最明白的人,今儿却又犯了常识性的错误。罐子里的酱快长毛了,想着给大家吃了,总比糟蹋了好。却忘了,白眼狼喂不得,它吃了你的东西也根本不会念你的好,说不定觉得你是施舍,伤害了人家的自尊心,对你心生怨恨呢。
  “知道了,以后不会再这样了。”
  肖亚娟笑笑,又蘸了一口。“不过你要有吃不完的可以给我啊,我不白吃,我帮你干活。”
  沈禾点头。这女孩说话好直啊!不过她喜欢,有什么直接来,比暗地里使坏的人好相处多了。
  肖亚娟说到做到,吃完饭非要帮着洗碗,沈禾推拒了两次也就欣然接受。弄的准备帮忙洗碗的霍兴华无用武之地,在院里瞪了肖亚娟好几眼。
  中午休息了一个小时,下午大家继续收割。霍兴华看沈禾拿着镰刀,转身落后同伴几步,小声的问她。
  “这炎天暑热的,你能行吗?昨儿好几个中暑,上吐下泻的今儿才好一些。体能好的都受不了,你这小身板还是别去了。”
  之前避之唯恐不及,这怎么一下子要下地了,还挑个最难受的时候。麦芒跟针尖似的,你那细皮嫩肉的能经得住嘛。
  男人话语中浓浓的满是关心,沈禾扬起脑袋,把草帽的帽檐朝上推推,脸上带着淡淡的笑。
  “没事,我慢慢割,挣半劳力的公分也总比坐吃山空的强。”
  霍兴华张张嘴,却什么都没说。莫非是她家里出什么变故了?难怪昨天去河里捞鱼呢。否则,依她妈妈之前那寄东西的频率,就算她没公分,也饿不着吧!
  如今这年代,正是动乱的时候。今天还是天之骄女,明儿就变成人人唾弃的对象。他不敢贸然勾起她的伤心事儿,想着晚上回家再给妈妈写封信,得想办法让她回城。她这样细腻的女孩子,天生就不是在田间地头讨生活的。
  脑补了一出大戏,霍兴华下午干活的时候紧跟在女孩身边。沈禾植物系满级,就算不用镰刀,异能催动,所有植物都可随心所欲的控制,让它们全部离土比镰刀割的还快。
  她植物系到六级后收割用的全是这方法。不过眼下不能引起外人注意,用镰刀也能得心应手。
  落后身旁的肖亚娟两步,她这速度也就半劳力的份儿。不紧不慢的跟着,到一多半后,她看到了两只大掌,一手握镰,一手抓住麦秆。轻轻一碰,麦秆应声而断。
  看到霍兴华脚上的解放鞋,她心里不知是种什么感觉。前世丧失爆发后,同在一个学校的男朋友只顾自己逃命,根本没想着叫她一起。隔着窗玻璃望着他的背影,那一刻,她为爱情而萌动的心彻底灰飞烟灭。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既然大难来临无法相依相助,那这和平的时候又何须结伴,自己一个人不是挺好的吗?
  “谢谢,不过我自己能行,你做自己的就好。不用帮我。”
  又是冷淡的拒绝。自昨日她苏醒后,整个人好似更冷了。之前只是清高不爱与人交流,但别人的帮忙还是不拒绝的。如今这是怎么了?一副自食其力不占人便宜的模样。
  “没事,我动作快,捎带手的事儿。”
  拒绝了也完全没用,沈禾暗自摇头。不管了,多拒绝几回你总会知难而退的。男生追女孩子时也许能百折不挠,可我还没见过哪个能一生守候的。
  干了一下午,这娇小姐的身子浑身酸痛无比。走在路上都忍不住的想捶腿。蔫儿头耷脑的像被霜打的茄子。
  肖亚娟挽着她胳膊:“累了吧!不过你挺厉害,居然坚持下来了。”虽然近一半都是霍兴华帮忙,不过比你之前也厉害很多。
  “要扎根农村,这还远远不够。”女孩长长的叹口气,右手抬起握拳给自己打气“我会继续努力的。”
  肖亚娟呵呵笑“禾禾,你好可爱。以前不是说什么都要回城吗,怎么忽然改变主意了?”
  乍听到这称呼,沈禾拍她一下。“娟儿,我小名叫苗苗。别叫错了。”
  嗯?肖亚娟满脸讶异“为什么是苗苗?”
  “禾苗啊!”
  哦!“原来如此。你来快半年了,从来没说过自己的事儿,我才知道的。好可爱的名字。你妈妈一定很疼你,取名字都这么费心。不像我,名字都是跟着姐姐随便取的。”
  此话勾起心事,两世为人名字相同。都寄托了母亲深切的爱意。希望她像禾苗一般茁壮成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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