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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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决议后,这项新增的领养规定里重新定义了新型的领养条件,其中一条,“领养试用期”被国际人权组织多次赞扬,认为是人类文明进化的标志之一,一条充满“人味儿”的法律。
  这条法律规定了领养人在符合资质后,受理方zf机构充分调查后并批准了领养人的申请,予以三个月的“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受理方zf机构有义务观察和监督被领养人的生活状态,如果在这三个月内领养人表现良好,就可以通过“试用期”成为正式的监护者。
  这条规定的下方有一行不起眼的小字,标注了某些职业的“领养特权”,鼓励他们领养孩子,给了他们优先特快通道。
  而莫临清的职业正是其中之一。
  作为单身率极高,极有可能一生未婚无子同实验室作伴的职业,zf为科研狂大佬们操碎了心。
  不结婚不生孩子?可以,正好国家有一堆嗷嗷待哺的崽子,随时可以等着你们领养,既不用生孩子又能享受天伦之乐何乐而不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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