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2 / 4)
第一僵尸是喜欢喝血的,第二厉鬼也是喜欢喝血的,所以我只要是不喝的话,那就一定不是这类的东西。
我猜的没错儿,看来这个地方真的不是随随便便能够来的,老板已经开始怀疑我了,都是我多嘴多舌的,要不也不会暴露了目标。
这要是被发现了我是人的话,那些厉鬼还不一下子就上来喝光了我的鲜血啊。
可是我也不能什么也不做啊,那些厉鬼,都眼巴巴的看着呢,因为并不是每个鬼都是有钱的主顾,他们也有穷鬼,而且大部分都是穷鬼。
这是因为,最近人类社会发生了一场大的变故,在人间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人越来越少了,不信鬼神的人也越来越少了,所以他们没有心法的约束,就什么坏事儿都敢干了。
这就是那些不敬畏鬼神的人,最后都下地狱的原因,当然了,他们不相信鬼神的存在,第一个遭殃的就是鬼了。
因为他们的亲人都不给他们烧纸送纸钱了,所以那些鬼都变得穷的叮当响。
别说买东西了的钱了,就是想在地上捡点钱,都已经是变得千年不遇的了,就这么可悲。
这要是在以前,很多的人都粗心大意的,给亲人烧纸钱的时候,也忘了喊亲人的名字了,所以那些之前过来之后,就成了无主的钱了。
那简直是每到了清明,或者鬼节,整个鬼界都是大撒币,漫天飞舞的都是钱币。
鬼都懒得捡了,随手那么一呼拉,就一堆的钱到了手里了,还用得着弯腰去捡钱吗,可是时过境迁,自从某个派别掌权一来,鬼的日子是越来越难过了。
大撒币的世代一去不复返,想花钱,连亲人都死了百八十年了,谁还会给他们送钱,所以穷鬼就越来越多了。
那些穷鬼们,眼睛都红了,直勾勾的盯着我手里的可乐【瓶子呢。
我看到老板死死地盯着我,不得已选择了拧开瓶盖儿,故意的让血腥味往外票,因为我曾经听猥琐男亲口对我说过,他说鬼最喜欢血浆了,他也是鬼,肯定也喜欢,到时候我就趁势送给他。
可是令我万万没想到的就是,猥琐男这个败兴的家伙,网游戏真他妈的上瘾,也顾不上喝血了,眼睛不离开屏幕一点儿。
怪不得他死于非命呢,像这样玩,用不了三天就得一命呜呼了,他还硬撑了五天,所以说他是一个奇葩。
“哎,你不想喝吗?”
我小声的问道,希望猥琐男能够帮我解了围。
可是猥琐男并没有接受我的好意,反而还有点嫌我妨碍了他,随口说道:“谢谢,你喝吧。”
艾玛,这算什么啊,你就是说让我给你留下一会儿喝,也算一回事儿吗。
我郁闷的将瓶口对准了我自己,刚想装装样子,忽然瓶子猛地被一只大手给夺走了。
我心里虽然高兴,可还是的装腔作势一下吧,我立刻就站了起来,就好像是要和抢我东西的人吵架一样。
可是当我站起来的时候,我发现我只有他的一半高,我只是站在了他的腰间,这太不可思议了,我怎么说也得有一米七吧,难道那个家伙有三米高吗,这也太不符合常理了。
要命也不过才两米四几吧。
老板看到了那个傻大个,抢走了我的血浆,也没有说什么,就转身离开了,好像他的测试已经结束了。
然后那个傻大个,低着头,目光显得很无神,指了指我,又指了指我做的位置,似乎是再说我做了他的位置。
我不安的晃了晃猥琐男,这个时候,他才扭头注意到了那个傻大个。
“我操,他又来了。”猥琐男告诉我,这个傻大个就是经常坐在这里的家伙。
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原来这个傻大个真的不是鬼,就是一个尸体,或者说是尸鬼,但是还不是僵尸。
因为僵尸已经可以算成是独立的灵体了,而尸鬼不是,他还是需要被人来控制的。 ↑返回顶部↑
我猜的没错儿,看来这个地方真的不是随随便便能够来的,老板已经开始怀疑我了,都是我多嘴多舌的,要不也不会暴露了目标。
这要是被发现了我是人的话,那些厉鬼还不一下子就上来喝光了我的鲜血啊。
可是我也不能什么也不做啊,那些厉鬼,都眼巴巴的看着呢,因为并不是每个鬼都是有钱的主顾,他们也有穷鬼,而且大部分都是穷鬼。
这是因为,最近人类社会发生了一场大的变故,在人间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人越来越少了,不信鬼神的人也越来越少了,所以他们没有心法的约束,就什么坏事儿都敢干了。
这就是那些不敬畏鬼神的人,最后都下地狱的原因,当然了,他们不相信鬼神的存在,第一个遭殃的就是鬼了。
因为他们的亲人都不给他们烧纸送纸钱了,所以那些鬼都变得穷的叮当响。
别说买东西了的钱了,就是想在地上捡点钱,都已经是变得千年不遇的了,就这么可悲。
这要是在以前,很多的人都粗心大意的,给亲人烧纸钱的时候,也忘了喊亲人的名字了,所以那些之前过来之后,就成了无主的钱了。
那简直是每到了清明,或者鬼节,整个鬼界都是大撒币,漫天飞舞的都是钱币。
鬼都懒得捡了,随手那么一呼拉,就一堆的钱到了手里了,还用得着弯腰去捡钱吗,可是时过境迁,自从某个派别掌权一来,鬼的日子是越来越难过了。
大撒币的世代一去不复返,想花钱,连亲人都死了百八十年了,谁还会给他们送钱,所以穷鬼就越来越多了。
那些穷鬼们,眼睛都红了,直勾勾的盯着我手里的可乐【瓶子呢。
我看到老板死死地盯着我,不得已选择了拧开瓶盖儿,故意的让血腥味往外票,因为我曾经听猥琐男亲口对我说过,他说鬼最喜欢血浆了,他也是鬼,肯定也喜欢,到时候我就趁势送给他。
可是令我万万没想到的就是,猥琐男这个败兴的家伙,网游戏真他妈的上瘾,也顾不上喝血了,眼睛不离开屏幕一点儿。
怪不得他死于非命呢,像这样玩,用不了三天就得一命呜呼了,他还硬撑了五天,所以说他是一个奇葩。
“哎,你不想喝吗?”
我小声的问道,希望猥琐男能够帮我解了围。
可是猥琐男并没有接受我的好意,反而还有点嫌我妨碍了他,随口说道:“谢谢,你喝吧。”
艾玛,这算什么啊,你就是说让我给你留下一会儿喝,也算一回事儿吗。
我郁闷的将瓶口对准了我自己,刚想装装样子,忽然瓶子猛地被一只大手给夺走了。
我心里虽然高兴,可还是的装腔作势一下吧,我立刻就站了起来,就好像是要和抢我东西的人吵架一样。
可是当我站起来的时候,我发现我只有他的一半高,我只是站在了他的腰间,这太不可思议了,我怎么说也得有一米七吧,难道那个家伙有三米高吗,这也太不符合常理了。
要命也不过才两米四几吧。
老板看到了那个傻大个,抢走了我的血浆,也没有说什么,就转身离开了,好像他的测试已经结束了。
然后那个傻大个,低着头,目光显得很无神,指了指我,又指了指我做的位置,似乎是再说我做了他的位置。
我不安的晃了晃猥琐男,这个时候,他才扭头注意到了那个傻大个。
“我操,他又来了。”猥琐男告诉我,这个傻大个就是经常坐在这里的家伙。
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原来这个傻大个真的不是鬼,就是一个尸体,或者说是尸鬼,但是还不是僵尸。
因为僵尸已经可以算成是独立的灵体了,而尸鬼不是,他还是需要被人来控制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