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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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抵达公安局,已是半个小时后的事。
  警察将他们分别带入不同房间,一一进行笔录或是审问。
  教唆犯罪这件事的基调已经奠定在那里,有宋念念的监控摄像拍摄内容为证,宋筠就算想狡赖, 也全无办法。
  在警察的威严震慑下,很快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做笔录的期间,宋念念接到来自宋志安的电话,就在半个小时前,苗妩和警方已经先后给他打了两通电话, 将这件事情告知给他。
  苗妩强调的版本是:“这其中肯定有什么误会,筠筠不可能做出这种会教唆人犯罪的行为。”
  警方的版本是:“现在这边已经掌握了现有的证据,有空请来警局一趟。”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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