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2 / 4)
女人拼命摇头,估计是怕吓着丁颜。
丁颜温和道,“我是风水师,不管你啥样,我都不怕。”
看女人还是不肯抬头,丁颜又补了一句,“你如果有啥冤屈,你跟我说,如果你说的属实,我会还你一个公道。”
女人似乎是被丁颜最后一句话打动了,慢慢抬起了头,丁颜才知道她为啥不敢抬头了,这就不是一个正常淹死的面相:面色乌青,双眼暴突,嘴唇发黑,因为被水泡的久了,脸部肿胀变形,说不出的狰狞可怖。
女人跟刚才一样,指指河水,又指指自己嘴巴,呜呜啦啦,然后又低下头,手捂着脸,呜呜的哭。
丁颜皱眉掐指一算,很快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她一下怒了。
她刚开始以为女人是跟家人吵架,一时想不开跳了河,死后又留恋阳世,所以才不肯去投胎,现在看来,完全不是这回事,她是先被毒死,又被人施了法,然后扔到了河里。
她离不开这条河,这有点象地缚灵,但跟地缚灵又不完全相同,地缚灵是因为死者自己有执念,被自己的执念所困,而小媳妇是被人施法困住了。
禁锢阴魂,让她无法投胎转世,还口不能言,最多半年,便魂飞魄散,这是有多大仇多大怨,意用这么恶毒的手法对付一个人畜无害的阴魂!
丁颜是赫赫有名的玄学世家龙山派传人,祖上有训,不得以术法害人,这个“人”,既包括生人,也包括鬼魂,因为在玄学家眼里,众生平等。
这也是玄学界一条约定俗成的规矩,玄学界凡是走正道的,都会严格遵守。
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玄学界也一样,难免有个别败类,仗着自己那点小伎俩,为了名利做出有违天道法则的事。
别落到她手里!
丁颜对女人说道,“我先去公安局报案,你放心,我既然答应了你,就肯定会还你一个公道。”
虽然凭她的本事,她自己也能解决,不过既然是命案,还是报给公安局好。
女人感激地点了点头,然后眼巴巴的看着丁颜走了。
陈家沟离县城不算远,也就十来里路,沿着一条土路一直往东走,大概一个小时就到了。
如果是原主的话,这十来里路还真不算啥,毕竟她以前一天都能跑过去好几趟,早跑习惯了。
可丁颜不行啊,她是娇生惯养长大的,出门的话,一公里路都要车子代步那种,现在让她步行十来里路,还是顶着大太阳,简直要了她的老命。
更何况路还不好走,坑坑洼洼的,脚上穿的鞋子底子又薄,没多大功夫就磨的她脚底板疼。
其实陈家有两辆自行车呢,一辆陈瑞骑,一辆陈瑞爸爸陈忠和骑。
陈忠和在县城关完小当老师,爷儿俩都是有工作的,有辆车子,上下班方便。
不过,这会儿要真给丁颜一辆自行车,她也不敢骑,因为原主不会骑车。
看来以后要找机会“学会”骑自行车,然后再想办法买上一辆,要不然以后出门都是11路,她可受不了。
丁颜走走歇歇,走了快俩小时才到县城。
她有原主的记忆,熟门熟路的就找到了县公安局。
公安局门口有看门的,是个戴着老花镜的老大爷,正看报纸,听到动静,探头往外看,看到是丁颜,惹不起,又把头缩了回去。
公安局的人基本上都认识丁颜,看到她来了,远远的都躲开了,尤其是那几个年轻的女警,更是跑得比兔子都快。
丁颜,“……”咋跟鬼子进村似的?
一个年轻的警察从办公室里跑了出来,也不知道是本来就结巴,还是看到丁颜害怕,才说话说不顺溜,“嫂,嫂子,陈队长,陈队长他确实是出,出差了……” ↑返回顶部↑
丁颜温和道,“我是风水师,不管你啥样,我都不怕。”
看女人还是不肯抬头,丁颜又补了一句,“你如果有啥冤屈,你跟我说,如果你说的属实,我会还你一个公道。”
女人似乎是被丁颜最后一句话打动了,慢慢抬起了头,丁颜才知道她为啥不敢抬头了,这就不是一个正常淹死的面相:面色乌青,双眼暴突,嘴唇发黑,因为被水泡的久了,脸部肿胀变形,说不出的狰狞可怖。
女人跟刚才一样,指指河水,又指指自己嘴巴,呜呜啦啦,然后又低下头,手捂着脸,呜呜的哭。
丁颜皱眉掐指一算,很快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她一下怒了。
她刚开始以为女人是跟家人吵架,一时想不开跳了河,死后又留恋阳世,所以才不肯去投胎,现在看来,完全不是这回事,她是先被毒死,又被人施了法,然后扔到了河里。
她离不开这条河,这有点象地缚灵,但跟地缚灵又不完全相同,地缚灵是因为死者自己有执念,被自己的执念所困,而小媳妇是被人施法困住了。
禁锢阴魂,让她无法投胎转世,还口不能言,最多半年,便魂飞魄散,这是有多大仇多大怨,意用这么恶毒的手法对付一个人畜无害的阴魂!
丁颜是赫赫有名的玄学世家龙山派传人,祖上有训,不得以术法害人,这个“人”,既包括生人,也包括鬼魂,因为在玄学家眼里,众生平等。
这也是玄学界一条约定俗成的规矩,玄学界凡是走正道的,都会严格遵守。
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玄学界也一样,难免有个别败类,仗着自己那点小伎俩,为了名利做出有违天道法则的事。
别落到她手里!
丁颜对女人说道,“我先去公安局报案,你放心,我既然答应了你,就肯定会还你一个公道。”
虽然凭她的本事,她自己也能解决,不过既然是命案,还是报给公安局好。
女人感激地点了点头,然后眼巴巴的看着丁颜走了。
陈家沟离县城不算远,也就十来里路,沿着一条土路一直往东走,大概一个小时就到了。
如果是原主的话,这十来里路还真不算啥,毕竟她以前一天都能跑过去好几趟,早跑习惯了。
可丁颜不行啊,她是娇生惯养长大的,出门的话,一公里路都要车子代步那种,现在让她步行十来里路,还是顶着大太阳,简直要了她的老命。
更何况路还不好走,坑坑洼洼的,脚上穿的鞋子底子又薄,没多大功夫就磨的她脚底板疼。
其实陈家有两辆自行车呢,一辆陈瑞骑,一辆陈瑞爸爸陈忠和骑。
陈忠和在县城关完小当老师,爷儿俩都是有工作的,有辆车子,上下班方便。
不过,这会儿要真给丁颜一辆自行车,她也不敢骑,因为原主不会骑车。
看来以后要找机会“学会”骑自行车,然后再想办法买上一辆,要不然以后出门都是11路,她可受不了。
丁颜走走歇歇,走了快俩小时才到县城。
她有原主的记忆,熟门熟路的就找到了县公安局。
公安局门口有看门的,是个戴着老花镜的老大爷,正看报纸,听到动静,探头往外看,看到是丁颜,惹不起,又把头缩了回去。
公安局的人基本上都认识丁颜,看到她来了,远远的都躲开了,尤其是那几个年轻的女警,更是跑得比兔子都快。
丁颜,“……”咋跟鬼子进村似的?
一个年轻的警察从办公室里跑了出来,也不知道是本来就结巴,还是看到丁颜害怕,才说话说不顺溜,“嫂,嫂子,陈队长,陈队长他确实是出,出差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