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97)(2 / 4)
不了,至少等你再长大些。
乐洋气鼓鼓,心说:明明知道我不会再长大了!
乐离忧捏了捏乐洋的脸,笑道:你说的,等你及冠。
他想,他还没有碰乐洋的资格。
作者有话要说:
很多哑巴可以发声,是因为他们失聪而声带没坏,不会说话是因为听不到声音。乐洋的爷爷是声带那块坏了,能听到声音而不能发声,乐洋学的是爷爷。
第125章 125
穹顶之下一人一狗,乐呵呵趴在地上,静静地看着乐洋用左手玩转短刀,看他和空气做斗争。
乐洋的右手已不如左手灵活有力,虽也能握刀,但真到了与人对打的时候,估摸着轻易就会被人打落武器。目前来看,比起执着于惯用手,换以左手为主的攻击方式更有效率。
假使过去的他只能使用右手,现在的情况对他来说不过是换了手使用武器,可他一开始便能用双手武器,因而每每握刀,他都会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残缺了一部分的事实。
二公子说他是练武奇才,但现在的他只会让二公子失望吧?
乐洋把刀抛向右手,右手顺利接住了刀柄。
好像可以。
乐洋呼了口气,食指和中指夹住刀柄,把刀往上一甩,刀子落下之时再握刀能做到。初试成功后,乐洋加快了速度,让刀子在自己右手间飞舞,可很快,发软的手指一颤,刀子偏了轨道,飞过他的肩膀,掉在了乐呵呵脸旁,吓得乐呵呵当即蹦了起来。
乐洋一把将站着就有他那么高的獒犬抱了起来,像哄小孩一样拍拍他的后背,张口无声地诉诸歉意。
为了安慰受惊的乐呵呵,乐洋暂时放弃练手,披上羊皮斗篷,把它带往外头散步。
长着锋利犬齿的獒犬对于居地里的一部分人来说是可怕的存在,在有人的地方,乐洋不会解开束缚它的绳。
乐呵呵长得凶,但性子乖巧,除非乐洋允许,不然不会乱跑。它很安静,自被乐洋照顾起就极少对人吠叫,今晚对乐离忧凶的那一下实属难得。乐洋揉揉它的脑袋,心中称赞他护主的举动。
一路向南行出聚居地,来到无人的广袤天地,乐洋松了绳,拍拍乐呵呵的臀部,乐呵呵撒开脚丫跑了起来。它通常会跑很远,跑进黑夜,跑到乐洋看不见的所在,折返,绕着乐洋跑了一周后再往外跑,而乐洋就盘腿坐在地上,等着它跑累了再把它带回去。
乐洋也想跟着动起来,但夜太黑,他既没有它的嗅觉,也没有它的直觉,比起陪它肆意瞎跑,留在还能望见居地的此处等它回来才最为妥当何况他已察觉有人跟随。
阿图弥坐在乐洋身旁,乐洋看向他,用口型问:好点了吗?
阿图弥摇头:我没事。借着月光,乐洋判断阿图弥的状态确实比昨日好了不少,至少脸上有了血气。
乐洋解开斗篷,把斗篷挂在单薄的阿图弥肩上,并为他绑上带子。
阿图弥没说什么,沉默地看他动作,直到他收了手,把手放在小腿上,回到原来的坐姿,阿图弥才道:你喜欢特勤什么?和前日的问题不同,这次的提问显然是以笃定乐洋喜欢乐离忧为前提。
乐洋没能再否认,想了想还是回复:没有理由。
他本想又用过去一边画字一边用口型解释的方法表达,可想到乐离忧可能会吃醋,乐洋还是放弃划字这一步骤,好在阿图弥看懂了。
没有理由吗?
乐洋点头。虽说会这么回答主要是不想说太长的话,以免用口型表达不清,但他对于乐离忧的喜欢确实列不清理由他又不像花千宇,随口便能说因为脸好看这样的话。乐洋自认自己不会因为外表喜欢上一个男人,对他来说,因谁的外表而动心也不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说出来反而显得这份感情廉价。
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乐离忧的呢?是在乐离忧不留余力地回馈他的付出的时候,还是在乐离忧因他的痛苦颤抖的时候?
他确实有牺牲奉献的坏毛病,但会对他说更珍惜你自己这种话的除了乐离忧还有花千宇,若是因为被珍视而对某人有独占欲的话,为什么这人不是先来的花千宇,而是后来的乐离忧? ↑返回顶部↑
乐洋气鼓鼓,心说:明明知道我不会再长大了!
乐离忧捏了捏乐洋的脸,笑道:你说的,等你及冠。
他想,他还没有碰乐洋的资格。
作者有话要说:
很多哑巴可以发声,是因为他们失聪而声带没坏,不会说话是因为听不到声音。乐洋的爷爷是声带那块坏了,能听到声音而不能发声,乐洋学的是爷爷。
第125章 125
穹顶之下一人一狗,乐呵呵趴在地上,静静地看着乐洋用左手玩转短刀,看他和空气做斗争。
乐洋的右手已不如左手灵活有力,虽也能握刀,但真到了与人对打的时候,估摸着轻易就会被人打落武器。目前来看,比起执着于惯用手,换以左手为主的攻击方式更有效率。
假使过去的他只能使用右手,现在的情况对他来说不过是换了手使用武器,可他一开始便能用双手武器,因而每每握刀,他都会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残缺了一部分的事实。
二公子说他是练武奇才,但现在的他只会让二公子失望吧?
乐洋把刀抛向右手,右手顺利接住了刀柄。
好像可以。
乐洋呼了口气,食指和中指夹住刀柄,把刀往上一甩,刀子落下之时再握刀能做到。初试成功后,乐洋加快了速度,让刀子在自己右手间飞舞,可很快,发软的手指一颤,刀子偏了轨道,飞过他的肩膀,掉在了乐呵呵脸旁,吓得乐呵呵当即蹦了起来。
乐洋一把将站着就有他那么高的獒犬抱了起来,像哄小孩一样拍拍他的后背,张口无声地诉诸歉意。
为了安慰受惊的乐呵呵,乐洋暂时放弃练手,披上羊皮斗篷,把它带往外头散步。
长着锋利犬齿的獒犬对于居地里的一部分人来说是可怕的存在,在有人的地方,乐洋不会解开束缚它的绳。
乐呵呵长得凶,但性子乖巧,除非乐洋允许,不然不会乱跑。它很安静,自被乐洋照顾起就极少对人吠叫,今晚对乐离忧凶的那一下实属难得。乐洋揉揉它的脑袋,心中称赞他护主的举动。
一路向南行出聚居地,来到无人的广袤天地,乐洋松了绳,拍拍乐呵呵的臀部,乐呵呵撒开脚丫跑了起来。它通常会跑很远,跑进黑夜,跑到乐洋看不见的所在,折返,绕着乐洋跑了一周后再往外跑,而乐洋就盘腿坐在地上,等着它跑累了再把它带回去。
乐洋也想跟着动起来,但夜太黑,他既没有它的嗅觉,也没有它的直觉,比起陪它肆意瞎跑,留在还能望见居地的此处等它回来才最为妥当何况他已察觉有人跟随。
阿图弥坐在乐洋身旁,乐洋看向他,用口型问:好点了吗?
阿图弥摇头:我没事。借着月光,乐洋判断阿图弥的状态确实比昨日好了不少,至少脸上有了血气。
乐洋解开斗篷,把斗篷挂在单薄的阿图弥肩上,并为他绑上带子。
阿图弥没说什么,沉默地看他动作,直到他收了手,把手放在小腿上,回到原来的坐姿,阿图弥才道:你喜欢特勤什么?和前日的问题不同,这次的提问显然是以笃定乐洋喜欢乐离忧为前提。
乐洋没能再否认,想了想还是回复:没有理由。
他本想又用过去一边画字一边用口型解释的方法表达,可想到乐离忧可能会吃醋,乐洋还是放弃划字这一步骤,好在阿图弥看懂了。
没有理由吗?
乐洋点头。虽说会这么回答主要是不想说太长的话,以免用口型表达不清,但他对于乐离忧的喜欢确实列不清理由他又不像花千宇,随口便能说因为脸好看这样的话。乐洋自认自己不会因为外表喜欢上一个男人,对他来说,因谁的外表而动心也不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说出来反而显得这份感情廉价。
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乐离忧的呢?是在乐离忧不留余力地回馈他的付出的时候,还是在乐离忧因他的痛苦颤抖的时候?
他确实有牺牲奉献的坏毛病,但会对他说更珍惜你自己这种话的除了乐离忧还有花千宇,若是因为被珍视而对某人有独占欲的话,为什么这人不是先来的花千宇,而是后来的乐离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