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6章 不愿意给钱(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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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有些紧迫,当元华是她的客户,每年从元华这里拿到不少钱。现在需要他发挥潜力了,让元华知道她的钱没有白花。
  李靖看看手腕上的手表,点头道:“可以,但我只能在这里工作了。”
  这是元华的办公室。
  元华点点头道:“办公室借给你用!”
  “那行,下午可以完成。”李靖说道,然后拿出协议重新修改,复印。
  元华看了看,点头道:“可以了,就是这样。”
  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
  下午的时候,李靖去了国家游泳队去找朱志涛。
  朱志涛看到李靖,然后两人一起出来。
  “朱先生,这是重新按照你的要求修改的。”李靖说道,拿出两份离婚协议书。
  朱志涛没心情看,拿过来就在上面签了字,然后转身离开。
  对着离婚律师,朱志涛的确说不出来“谢谢”这两个字。
  他不想离婚,但不得不离婚!
  李靖在后面说道:“朱先生,下个星期一,元华女士在东城区民政局门口等你。”
  “我知道了。”朱志涛脚步顿了一下,然后又开始往前走。
  还是要离婚了。
  朱志涛即使说了小小,元华也不愿意屈服,可见是铁了心了,对他失望透顶了。
  不管如何挽留也不会让元华改变主意,很失望,但朱志涛也不想和元华闹僵,以至于消耗了最后的情义。
  本来朱志涛想告诉父母,他即将要离婚的,但一想到父母做得那些事情,他就不说了。
  母亲那样的性子,定然会去大闹,闹得不可开交,即使最后上了法庭,他也不会多得到一分,更何况是他自愿放弃的。
  于是朱志涛并没有说,变得非常沉默。
  不过,朱母还是自以为是,认为儿子会像以前那样解决一切,她没必要担心。
  只是每天送到帽儿胡同的蔬菜,肉类等食物,居然没有了。
  朱母在院子里骂骂咧咧,说元华这是要饿死她。
  朱志涛没心情理会父母,拿着公文包,身份证,户口本来到了东城区的民政局。
  看到儿子离开,朱父有些忐忑,感觉有些不好,说道:“咱们是不是该跟儿子,儿媳妇好好说说啊?”
  “说什么啊,谁先说,就是谁先低头。”朱母道,“我们如果不端起架子,那元华以后还不得上天啊!撑住,不要急!该吃吃,该喝喝!”
  就在这时,家里的保姆吴婶,小心翼翼过来,道:“老夫人,今天的蔬菜和肉都没有送过来。早上烧点粥,还有一些小菜,可以对付过去。可是中午就没有菜了。”
  自从个元华女士的公公婆婆来了,这家里就跟来了太上皇,皇太后似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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