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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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年吃的好,不止郑向东身高在队里拔尖,刘茵的身高也跟飞车似的往上冲了好大一截,现今已经都快接近一米七了。
  胡春花和刘庆的身高都不高,要不是刘祖的身高只比郑向东矮一点,刘茵真会觉得这个身体基因突变。
  “你,你都结婚生了娃,咋还这么暴力,当心教坏虎妞!”
  “虎妞学着点才好,以后不会被人欺负,再有人说她赔钱货的时候,她能直接揍回去。”
  惹不起胡春花还是躲得起,她瞄了眼无动于衷的郑向东,挑头就走了。
  “媳妇儿,娘真怕你。”
  刘茵看着胡春花的背影摇摇头:“她那是怕我打她的心肝宝贝,她最怕的还是刘祖,这么多年了,刘祖怎么一点没把她教好?有时候还是得粗暴手段比较快,有效率。”
  郑向东失笑:“娘对你不好,你能冷硬点保护自己。可刘祖,娘对他一直很好,根本不可能硬8起来。”
  “也是。算了,我都嫁人这么多年了,只要她少来招惹我,我也真不会拿她怎么样。”
  郑向东知道媳妇儿故意说这些,还挺可爱。
  他清楚的很,近年丈母娘开找‘麻烦’的次数不少,媳妇儿每回说的厉害,但从未动过丈母娘一根手指头。有时候看媳妇儿和丈母娘吵架,他发现媳妇儿其实挺乐于其中的。或许,太过平和的生活也需要来点消遣?
  胡兵的名字递上去之后很快就被批准,他本身是知青,学校那边也快速通过复审。
  刚过元宵节,胡兵就收拾好东西走了。
  队里很多人都去送他,一晃眼,当初十八岁的青年已经快要二十二岁了。
  好些他教过的小孩子都哭着让他一定要回来看看。
  胡兵泪流满面,点着头答应,以后一定会回来!
  大人们都知道知青离开之后绝对不会再回来,但小孩子们忘性大,过几天就会忘记,也没戳破这些。
  一九七六年。
  虎妞已经七岁了,如她的小名一般,是个特虎的小姑娘。
  不知道是不是刘茵在怀她的时候用过大力气,以至于虎妞长大之后力气也比平常人大,当然,和刘茵不能比。
  六年的时间,虎妞已经成了队里的孩子王。说起她能成为孩子王,还有段故事。
  在虎妞还小的时候,刘茵就想过,他们家住的本来就远离村庄,应该让虎妞去公社上学,多和同龄人接触。
  郑向东也同意她的想法,家里人少,供一个孩子读书完全没问题,就算搬去城里也行。
  只是老谢他们知道后,有点惋惜,觉得公社太远,还不如他们来教,一定不会输给公社的老师。
  虎妞从开始说话就被老谢他们轮番教着,认字、数学、打拳甚至英语等等都一个不落。
  她很喜欢三个爷爷和明辉哥哥,明辉哥哥会陪着她一起玩,三个爷爷会给她讲好多精彩的故事,她根本就不想去什么公社学校。
  至于和同龄人相处,她没两天就征服了队里和她年纪差不多的小孩子,用行动证明给爸妈看,她不去学校也一样能和同龄人玩得好。
  郑向东和刘茵是开明的父母,他们不会强求虎妞,在和虎妞深谈过后,便让她每天跟着去猪圈,继续偷偷的跟着老谢他们学习。
  看着虎妞认真学习的模样,刘茵想到了郑向东。
  一定是遗传了她爸的优良基因,不然像她的话,绝对是学渣一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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