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当名士 第21节(3 / 4)
他们林家从前朝起便是福建大族,虽然武平这支并非大宗,可也出了许多名士才子,还有族人在京、在外地为官。若他们认了这诬陷本地父母,蒙蔽御史之罪,在外为官的族人可怎么办?
林三太爷咬紧牙关喊道:“宋县令量刑过重,着王家年逾五旬且有功名的老者在子弟面前脱衣受刑,有伤朝廷体面,使其子弟畏威招承,我等皆是依实上告!”
他家的状书中原本也没说王家全无隐田隐户之情,只告的宋县令用刑太过,又未能预先防住水患罢了。此事既不能算诬陷,他让人阻拦巡按那句话也只是口头喊喊,并未成真。便是巡按亲审,也总不能为他这般年纪的老儿随口一句话便重责林家吧?
衙役们把这句话层层传出,门外声浪再度沸腾起来,无数道喝骂声涌入大堂,其中竟隐隐有宋时父子的惊叫声。
他就从那隐约的震惊声中得到了一点安慰,抬起浑浊的双眼看向堂上巡按。
黄大人眉头紧皱,略有诧异之色,目光越过他头顶看向后方——一道沉稳而微带喑哑的声音便从那里传来:“宋县令用刑不算过当,而是依大郑律由学校教谕处置,至于生员受刑时令全体生员旁观,原就是朝廷定制,用以警示诸生,不使其自恃身份干犯国法。且在宋县令审问之前,其子宋时便已到府城中通报此事,审讯事宜都与朱大人和下官详细说过,下官可以作证。”
他一面说一面走到堂前,竟无人阻拦。直到他站在林家父子身前,二人才看清他穿的是一套青色官袍,足踏官靴,身材修长,给人一种苍松般挺拔坚韧的印象,即便躬身行礼时也丝毫不折昂然气势。
他深深施礼,对黄大人说:“下官汀州府理事通判桓凌,见过巡按大人。前日得汀州卫黄指挥使与本县宋知县派人至府中报信,听说大人险被当地豪强恶霸绑架,知府朱大人特派下官来协助大人捕拿这些目无朝廷法度的恶贼。”
作者有话要说:
上章有个bug,武平县旁边的是卫城,不是千户所城
第36章
堂上不是见礼的地方,黄巡按只朝他笑了笑, 而后便收起和悦之色, 肃然说:“桓通判来得正好。你主理汀州府钱粮、河运、都捕之务, 本案牵涉甚大,正需你府厅相助武平县缉捕犯人, 重理本地田亩钱粮事宜!”
桓凌一身风尘,衣角被露水打湿的痕迹还没干透,神情举止却丝毫不见疲态, 躬身上前, 利落地应一声“下官遵命”, 便即走向廊下,去找宋县令商议起该捉拿哪些犯人。
林家父子辩解的借口叫他狠狠打破, 黄大人更透露出了要以此为由, 清查他家隐田隐户之事的打算。林三太爷仿佛见着他们林家也如王家般身败名裂、满门遭囹圄的情景, 鬓角额头顿时钻出细汗, 身子渐渐颤抖起来,呼吸响得如同胸中拉着一个破风箱。
黄大人却全不怜他是个老人, 厉色道:“你与陈珏、陈璞兄弟、王复昌、徐源、徐炎叔侄等人到省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巡按御史衙门诬告武平知县在先, 在城西林家庄院又亲口说‘拦截御史’之语, 分明意欲蒙蔽上官, 冤陷清廉忠直之官入罪!
“你等越两级到省里上诉是一罪, 诬告武平知县是一罪,有意误导本官查案是一罪……你林家在武平盘踞多年,贪占田亩、欺虐小民, 还有不知多少血案有待翻出!今日本官先治你前三罪,来人,将林泽、林处隆父子衣冠剥去,先打他以民告官三十杖、越讼五十杖!”
“……既诬告县令枉法滥刑,依原罪本该杖责一百,流二千里,诬告罪以原罪再加三等,依律拟为绞监候。行刑之后,且将他二人投入狱中,等武平县再审其家中田产、银钱等案!”
林家父子在底下齐声叫着“我有功名”“我要赎杖”,黄巡按只如不闻,扔下一把红头签,命衙役拖下去打。
两边差役齐声应喏,如狼似虎地赶上去,将林家父子剥去衣冠,拉到堂外行刑。
板子击肉的彭彭钝响,伴着林家父子的惨号,飞溅的血肉,吓白了廊下一众犯人的脸。衙外百姓的叫好声却越呼越响,高喊着“青天”,又骂林家这伙人狠毒无耻,竟妄图蒙蔽钦差,冤陷宋县令。
这呼声虽然都发自百姓心底、感情深挚,但喊着喊着,愤怒发泄的情绪却有些上涌,要打杀这些大户的声音渐渐高了起来。
不能乱。
得叫人引导回来。
宋时是学过当年斗地主的历史的,知道让这些杀意继续发酵下去容易出事。门外这么多旁听的百姓,真闹起来,便是满县衙役、民壮都撒出去也不管用。他连忙拉下身边的保镖,低声嘱咐几句,将他们放到门外。
不一时,门外拥堵的人群中同时响起了“钦差大人”“青天”的呼声,一浪压过一浪,有节奏地带动周围百姓同呼青天,请黄大人继续审问其他同谋。
这从四面八方同时响起的,有组织、有节奏的声音顿时压住方才愤怒而混乱的喊杀声。围观百姓的情绪也被引导着扭转过来,还没堆高的戾气就随着声声“青天”转化成了对巡按的依赖。
这也是黄大人平生听到的,最响亮、最震憾的一次“青天”。
黄巡按不动声色地挺直腰板,神色越发端严,唤人再拉那几个到省里告状的人上堂,一例地剥去衣冠,拉下去打。
打完他们,便轮到了写文章诬告诽谤宋县令的才子儒生们。
这些人都是苦等着巡按大人到县里替他们做主的,全未想到黄大人能临时变褂,从他们的倚仗摇身变成了宋县令的青天,故而个个都在家里就被汀州卫的人扣了。事后卫所士兵虽走了,但这些人家身上背着绑架巡按的罪名,一个个都被困在家中,有乡约里正看管,不许出县,不出几刻便都叫差役们提到堂上受审。 ↑返回顶部↑
林三太爷咬紧牙关喊道:“宋县令量刑过重,着王家年逾五旬且有功名的老者在子弟面前脱衣受刑,有伤朝廷体面,使其子弟畏威招承,我等皆是依实上告!”
他家的状书中原本也没说王家全无隐田隐户之情,只告的宋县令用刑太过,又未能预先防住水患罢了。此事既不能算诬陷,他让人阻拦巡按那句话也只是口头喊喊,并未成真。便是巡按亲审,也总不能为他这般年纪的老儿随口一句话便重责林家吧?
衙役们把这句话层层传出,门外声浪再度沸腾起来,无数道喝骂声涌入大堂,其中竟隐隐有宋时父子的惊叫声。
他就从那隐约的震惊声中得到了一点安慰,抬起浑浊的双眼看向堂上巡按。
黄大人眉头紧皱,略有诧异之色,目光越过他头顶看向后方——一道沉稳而微带喑哑的声音便从那里传来:“宋县令用刑不算过当,而是依大郑律由学校教谕处置,至于生员受刑时令全体生员旁观,原就是朝廷定制,用以警示诸生,不使其自恃身份干犯国法。且在宋县令审问之前,其子宋时便已到府城中通报此事,审讯事宜都与朱大人和下官详细说过,下官可以作证。”
他一面说一面走到堂前,竟无人阻拦。直到他站在林家父子身前,二人才看清他穿的是一套青色官袍,足踏官靴,身材修长,给人一种苍松般挺拔坚韧的印象,即便躬身行礼时也丝毫不折昂然气势。
他深深施礼,对黄大人说:“下官汀州府理事通判桓凌,见过巡按大人。前日得汀州卫黄指挥使与本县宋知县派人至府中报信,听说大人险被当地豪强恶霸绑架,知府朱大人特派下官来协助大人捕拿这些目无朝廷法度的恶贼。”
作者有话要说:
上章有个bug,武平县旁边的是卫城,不是千户所城
第36章
堂上不是见礼的地方,黄巡按只朝他笑了笑, 而后便收起和悦之色, 肃然说:“桓通判来得正好。你主理汀州府钱粮、河运、都捕之务, 本案牵涉甚大,正需你府厅相助武平县缉捕犯人, 重理本地田亩钱粮事宜!”
桓凌一身风尘,衣角被露水打湿的痕迹还没干透,神情举止却丝毫不见疲态, 躬身上前, 利落地应一声“下官遵命”, 便即走向廊下,去找宋县令商议起该捉拿哪些犯人。
林家父子辩解的借口叫他狠狠打破, 黄大人更透露出了要以此为由, 清查他家隐田隐户之事的打算。林三太爷仿佛见着他们林家也如王家般身败名裂、满门遭囹圄的情景, 鬓角额头顿时钻出细汗, 身子渐渐颤抖起来,呼吸响得如同胸中拉着一个破风箱。
黄大人却全不怜他是个老人, 厉色道:“你与陈珏、陈璞兄弟、王复昌、徐源、徐炎叔侄等人到省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巡按御史衙门诬告武平知县在先, 在城西林家庄院又亲口说‘拦截御史’之语, 分明意欲蒙蔽上官, 冤陷清廉忠直之官入罪!
“你等越两级到省里上诉是一罪, 诬告武平知县是一罪,有意误导本官查案是一罪……你林家在武平盘踞多年,贪占田亩、欺虐小民, 还有不知多少血案有待翻出!今日本官先治你前三罪,来人,将林泽、林处隆父子衣冠剥去,先打他以民告官三十杖、越讼五十杖!”
“……既诬告县令枉法滥刑,依原罪本该杖责一百,流二千里,诬告罪以原罪再加三等,依律拟为绞监候。行刑之后,且将他二人投入狱中,等武平县再审其家中田产、银钱等案!”
林家父子在底下齐声叫着“我有功名”“我要赎杖”,黄巡按只如不闻,扔下一把红头签,命衙役拖下去打。
两边差役齐声应喏,如狼似虎地赶上去,将林家父子剥去衣冠,拉到堂外行刑。
板子击肉的彭彭钝响,伴着林家父子的惨号,飞溅的血肉,吓白了廊下一众犯人的脸。衙外百姓的叫好声却越呼越响,高喊着“青天”,又骂林家这伙人狠毒无耻,竟妄图蒙蔽钦差,冤陷宋县令。
这呼声虽然都发自百姓心底、感情深挚,但喊着喊着,愤怒发泄的情绪却有些上涌,要打杀这些大户的声音渐渐高了起来。
不能乱。
得叫人引导回来。
宋时是学过当年斗地主的历史的,知道让这些杀意继续发酵下去容易出事。门外这么多旁听的百姓,真闹起来,便是满县衙役、民壮都撒出去也不管用。他连忙拉下身边的保镖,低声嘱咐几句,将他们放到门外。
不一时,门外拥堵的人群中同时响起了“钦差大人”“青天”的呼声,一浪压过一浪,有节奏地带动周围百姓同呼青天,请黄大人继续审问其他同谋。
这从四面八方同时响起的,有组织、有节奏的声音顿时压住方才愤怒而混乱的喊杀声。围观百姓的情绪也被引导着扭转过来,还没堆高的戾气就随着声声“青天”转化成了对巡按的依赖。
这也是黄大人平生听到的,最响亮、最震憾的一次“青天”。
黄巡按不动声色地挺直腰板,神色越发端严,唤人再拉那几个到省里告状的人上堂,一例地剥去衣冠,拉下去打。
打完他们,便轮到了写文章诬告诽谤宋县令的才子儒生们。
这些人都是苦等着巡按大人到县里替他们做主的,全未想到黄大人能临时变褂,从他们的倚仗摇身变成了宋县令的青天,故而个个都在家里就被汀州卫的人扣了。事后卫所士兵虽走了,但这些人家身上背着绑架巡按的罪名,一个个都被困在家中,有乡约里正看管,不许出县,不出几刻便都叫差役们提到堂上受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