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刑事犯罪科 第113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六姑:“哎,若是有玉衡这样的做我家儿孙,我哪里还需得这么愁,玉衡啊,就是这别人家的儿郎,让人如何都羡慕不来,祈求不来啊!”
  段鸮:“……”
  这种看着是在拼命夸他话,想也知道有多得罪人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到头来还是‘别人家儿郎’的段鸮在这一刻,清晰地感觉到了周围这一堆小屁孩对自己报以‘敢怒不敢言’的小眼神。
  那眼神,他不用看都知道是什么意思。
  所以这顿气氛相当不尴不尬的家宴,最终还是伴着段家这些老辈们对他的各种浮夸吹捧这么结束了。
  事情若是到了这儿,怕也是艰难熬过去这两天就算了。
  只可惜,到晚上,段鸮好不容易能闲下来,又躺平歇一歇想想回兖州的事,真正可怕的事情就来了。
  因前面也说了,他在老宅还有个少年时的卧寝,里头放着的多是他少年时最珍爱的东西,其中就有他最爱的一件东西。
  那东西相传是武侯当年传下的一件摆设。
  以诸葛武侯的爱马做模板。
  样子上就是个陶土器物,做成了小马的形态,是很久之前,段鸮去蜀地考学那两年,自己悄悄买下的。
  这东西自被带回来,就摆在当年段鸮少年时习字的桌案上。
  他十一二岁时,除了习字读书什么爱好都没有,都是要看着这个陶土摆设,摸一摸才能有心情继续看书的。
  这个摆设,对于如今已而立之年,却还私人小爱好的段鸮的重要性,明伯可以用一句话形容,那就是——
  “每当您看着它的眼神,比看着黄金屋,还要颜如玉还要专注。”
  可谁料,就在当夜,当段鸮好不容易回趟家,想着自己好歹能坐下,看看这段时间积攒的公事,顺便歇一个晚上时,我们的堂堂兖州段玉衡和跟在身旁的明伯一推开自己的房门,脸色就变了。
  因为就在段鸮视线锁住的他的桌案上。
  他的少年珍贵之物小马,他的武侯珍藏纪念品就这么被一群‘三姑六婆’家来做客的小屁孩,给直接涂成了‘五花马’。
  还是一只嘴歪眼斜的‘五花马’。
  段鸮:“……”
  明伯:“……”
  ——这下,事情可坏了。
  连夜,富察府那边风波未平,段府这边就硝烟再起。
  图尔克有没有给自家大少爷制造出额外的惊喜,外人也不知道,但明伯却是连夜地不得不给自家安抚了一晚上被段鸮收拾的哭天喊地的小屁孩。
  毕竟,大半夜一本正经将亲戚家的孩子全部像审问犯人一样抓起来。
  用小板凳把捣蛋的孩子们全都拎到院子里罚坐。
  还每个人给分个‘迷你’小镣铐给他们普及大清律法,最后令他们和自己儿子一样罚抄二百遍自家写的书这种事,一旁人可干不出来。
  段鸮:“姓名,籍贯,性别,知道自己今晚这么干,犯了哪条律法么。”
  段家‘熊孩子’们:“我,我叫……段,段,我们不资道呜呜……”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