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炮灰女配的锦鲤日常[穿书] 第2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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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走了一段路之后,才扶着路边的石头疙瘩狠狠地啐了一口,“我呸,这扫把星,邪性的东西!”
  真是见了鬼了,怎么那万幸的眼睛跟会吃人似的,她一对上,眼珠子挪都挪不开!
  万志高一个人抱不动兔子,露着屁股蛋在那守着,一边等万幸回去。
  见万幸的身影出现在路口,他眼睛一亮,一溜烟的窜了上去,“宝姐,你去干啥了?!”
  刚才万幸突然跑回去,就让他在这等着,万志高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却也乖乖的听话了。
  “娘给的头绳掉了。”万幸把头绳绑了三下,晃了晃脑袋,说,“走,回家!”
  然而她们想回去,似乎事情却并不怎么顺利。
  万幸谨慎的看了一眼挡在了他们面前的几个孩子。
  这几个孩子看着少说都有岁——年岁不大,可他们来势汹汹,手里还都要么拿着粗树枝,要么拿着硬土疙瘩,显然不怀好意。
  万幸倒是不怕他们,毕竟这些孩子的头头,打眼一看也就为首的那一个,其余的全都瑟瑟缩缩的跟在后面,典型就是跟着胡来的小跟班,胆子都还没练起来,就在这找事了。
  “你们要干什么?”万幸脆生生的说。
  领头的孩子脸上有一条疤,像是被什么利器割伤的,伤口很深,标识很明显。
  万幸对这个伤疤有些印象。
  原书里面,这孩子名字叫赵长城,十里八村一个十分有名的小混混,且十分痴迷女主万金凤,因为万金凤曾经救过赵春风。
  而赵春风,则就是把身为孤儿的赵长城,给一口饭一口饭的喂大的人。
  后来为了报答万金凤,赵长城在退伍后,仗着自己在部队锻炼出来的好身手,甚至不惜杀人,最后被全国通缉,落得个被枪决的下场。
  这种人,要么就避着不去招惹,要么,就是一次性让人心服口服。
  要换做是同龄人的身体,万幸也不怕他。
  可她看了看自己现在这个小身板……深深地沉默了。
  但是骨气可以丢,兔子绝对不能给。
  她要吃肉!
  赵长城吊儿郎当的把手里的大木棍抗在肩膀上,仰着下巴冲着万幸说,“兔子交出来我就让你们过去,不然我就打你弟。”
  万志高怂唧唧一缩小肚子,有点害怕。
  兔子拎的太久,手上发酸,万幸面无表情的把兔子放在一边,随后拍拍手,抬起脸说道,“我要是不想把兔子给你,又不想让你打我弟呢?”
  大概是没想到万幸能说出这么句话,很少遭遇过反抗的赵长城愣了愣,眉毛顿时倒竖起来,却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万幸一笑,得,典型的嘴笨脾气爆,说不过就该上棍子了。
  她笑了笑,说道,“长城哥哥,我知道你想拿肉是想给赵奶奶吃,但是你这要是抢来的肉,赵奶奶肯定得骂你。”
  赵长城神色顿时松动了。
  赵春风一家人,两个儿子都是当士兵的。
  可以说,往上数三辈,他们是根正苗红的贫农,往下数两代,他们也都是贫农子弟出身的军人家庭,这种家庭,绝对不会容许赵长城去抢别人的东西吃的,更别提是给他们吃的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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