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炮灰女配的锦鲤日常[穿书] 第131节(3 / 4)
陈晓白一笑,“宝丫可有的是办法呢。”
秦千汐满脸的好奇,对接下来的事情不由也生出了些许的期待来了。
*
办公室,同样听到了楼下传出的那一声极为嚣张的声音后,谭睿便时不时的要望向一直在窗口那站着的,身子笔挺的某个人。
半晌,他终于放下了书,推了推脸上的眼镜,说道,“不担心?”
“担心什么?”贺知洲挑眉回头,一屁股坐在窗沿上,一脚直直的踩在桌边,仰着头,笑容十分的狡猾,“小不点儿自己能搞定的事儿,我担心也没个用,我说谭老师,你这当老师时间越久,怎么越活越过去了?”
谭睿好整以暇的看着他。
贺知洲乐了,竖着大拇指指了指位于他后方的校园,“敢阴这小丫头的,这么些年,你见过哪一个好过的了?”
谭睿一挑眉,又优哉游哉的拿起了手上的书,缓声说,“包括你?”
贺知洲沉默一下,尴尬的清清嗓子,“行了,别看你那鸟语书了,请你吃饭去,过阵子我就回部队了,又得几年碰不上一次。”
“这么快就回去?”谭睿顺势已经站了起来。
贺知洲笑了笑,却没说太多,只点了点头,“缺不了人。”
“之前不是说上军校了吗?”谭睿看了贺知洲一眼,皱了皱眉,说道,“入夏了就该去了吧?怎么还回队上?”
贺知洲伸了个懒腰,模样懒懒散散的,有点性质缺缺的说,“名额这东西年年都有,不着急那一个。”
看着谭睿追问的目光,贺知洲终于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队上名额给小六儿了,他成绩拔尖,就差了那些领导层的关系,没法疏通。家里穷得很,全家十几口人等着他养活,毕业升个军官能回内地转个文职,谭睿,你比我知道这多重要,一家十几口的命,全都压在他一个人身上了,他比我需要这个。”
谭睿想到曾经下乡时的见闻,也不由沉默了。
当年下乡的队伍里,如果不是因为贺知洲和自己的缘故,顶上有意给换到了石桥村,那么当年,鲍家村以外的几个村子饥荒时,饿死的人,恐怕就是他们自己了。
两人沉默的往外走,期间也没谁再多说过什么。
*
万志高今天得知自己要去全聚德吃饭,特意请陈晓白把他那身看上去极为骚包的小西装都给拎出来了,还央求着万幸给他喷上了定型胶,给好好地打扮了一番。
穿着都焕然一新之后,万志高也成了一个小公子的样子,和万幸站在一起,居然有一种说不出的天生的清贵来。
万志高看着自己这一身简直是喜不自胜,尤其是发现有小朋友在看他的时候,小胸脯挺得就更高了。
席间,一家人不由就问起了万幸这一次考试结束后,想要的礼物是什么。
万幸想了一会儿,眯着眼睛笑了,说道,“妈妈,考试结束,如果我这次还是全校第一的话,我能申请一台拍立得相机吗?”
陈晓白愣了愣,仔细的想了想。
自从回到了北京之后,陈晓白的工资已经在上涨了,而且随着两个孩子的岁数增大,开销其实也少了很多。万中华的收入,甚至比起许许多多工作的人要多出无数倍,严格来说,万幸要求一个相机,一点都不过分。
但是正逢着要买房,一台相机少说要花费几百块,而且拍立得本身造价就很高,在眼下这个关键时刻,的确算是一笔很大的支出了。
可是万幸对于相机的热爱,陈晓白也是能看在眼里的。
打从六岁起,万幸就可见的喜欢抱着刘国有那台相机不撒手,特别珍视的用毛巾擦拭,功能也是一天就摸了个很熟练。女儿很少会表达出对一件东西这么大的热衷程度,陈晓白也心疼,可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没有想到过要给万幸买这个东西,因为每次都想着再等一等,可一等就等了六年。
听见万幸这么小心翼翼的提起,陈晓白第一反应,居然是觉得鼻酸。 ↑返回顶部↑
秦千汐满脸的好奇,对接下来的事情不由也生出了些许的期待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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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同样听到了楼下传出的那一声极为嚣张的声音后,谭睿便时不时的要望向一直在窗口那站着的,身子笔挺的某个人。
半晌,他终于放下了书,推了推脸上的眼镜,说道,“不担心?”
“担心什么?”贺知洲挑眉回头,一屁股坐在窗沿上,一脚直直的踩在桌边,仰着头,笑容十分的狡猾,“小不点儿自己能搞定的事儿,我担心也没个用,我说谭老师,你这当老师时间越久,怎么越活越过去了?”
谭睿好整以暇的看着他。
贺知洲乐了,竖着大拇指指了指位于他后方的校园,“敢阴这小丫头的,这么些年,你见过哪一个好过的了?”
谭睿一挑眉,又优哉游哉的拿起了手上的书,缓声说,“包括你?”
贺知洲沉默一下,尴尬的清清嗓子,“行了,别看你那鸟语书了,请你吃饭去,过阵子我就回部队了,又得几年碰不上一次。”
“这么快就回去?”谭睿顺势已经站了起来。
贺知洲笑了笑,却没说太多,只点了点头,“缺不了人。”
“之前不是说上军校了吗?”谭睿看了贺知洲一眼,皱了皱眉,说道,“入夏了就该去了吧?怎么还回队上?”
贺知洲伸了个懒腰,模样懒懒散散的,有点性质缺缺的说,“名额这东西年年都有,不着急那一个。”
看着谭睿追问的目光,贺知洲终于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队上名额给小六儿了,他成绩拔尖,就差了那些领导层的关系,没法疏通。家里穷得很,全家十几口人等着他养活,毕业升个军官能回内地转个文职,谭睿,你比我知道这多重要,一家十几口的命,全都压在他一个人身上了,他比我需要这个。”
谭睿想到曾经下乡时的见闻,也不由沉默了。
当年下乡的队伍里,如果不是因为贺知洲和自己的缘故,顶上有意给换到了石桥村,那么当年,鲍家村以外的几个村子饥荒时,饿死的人,恐怕就是他们自己了。
两人沉默的往外走,期间也没谁再多说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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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志高今天得知自己要去全聚德吃饭,特意请陈晓白把他那身看上去极为骚包的小西装都给拎出来了,还央求着万幸给他喷上了定型胶,给好好地打扮了一番。
穿着都焕然一新之后,万志高也成了一个小公子的样子,和万幸站在一起,居然有一种说不出的天生的清贵来。
万志高看着自己这一身简直是喜不自胜,尤其是发现有小朋友在看他的时候,小胸脯挺得就更高了。
席间,一家人不由就问起了万幸这一次考试结束后,想要的礼物是什么。
万幸想了一会儿,眯着眼睛笑了,说道,“妈妈,考试结束,如果我这次还是全校第一的话,我能申请一台拍立得相机吗?”
陈晓白愣了愣,仔细的想了想。
自从回到了北京之后,陈晓白的工资已经在上涨了,而且随着两个孩子的岁数增大,开销其实也少了很多。万中华的收入,甚至比起许许多多工作的人要多出无数倍,严格来说,万幸要求一个相机,一点都不过分。
但是正逢着要买房,一台相机少说要花费几百块,而且拍立得本身造价就很高,在眼下这个关键时刻,的确算是一笔很大的支出了。
可是万幸对于相机的热爱,陈晓白也是能看在眼里的。
打从六岁起,万幸就可见的喜欢抱着刘国有那台相机不撒手,特别珍视的用毛巾擦拭,功能也是一天就摸了个很熟练。女儿很少会表达出对一件东西这么大的热衷程度,陈晓白也心疼,可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没有想到过要给万幸买这个东西,因为每次都想着再等一等,可一等就等了六年。
听见万幸这么小心翼翼的提起,陈晓白第一反应,居然是觉得鼻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