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炮灰女配的锦鲤日常[穿书] 第133节(3 / 4)
毕竟这个年代还没有摄影专修课程,这东西又是个精贵的物件,什么都需要金钱作为支撑,一般的家庭,谁能给孩子买得起这个?就算是能买得起,谁又舍得?
万幸看着桌子上那台相机,随后重重的点了点头,说道,“我喜欢的!”
作者有话要说: 嘤我宝丫已经很乖了qaq麻麻爱你
第119章 【一更】
万幸是真的很喜欢这个摄影机。
她从前最喜欢的, 就是每逢三个月就会修一次假,抽出差不多半个月的功夫, 去这世上的名山大川去旅行, 孤身一人的时候, 却也更能体会到那种自己独处于天地之间的感觉, 很舒服, 也能让她心情平静下来, 彻底清洗掉连日来的疲惫。
带着相机, 也只是为了记下当时的平静的心情,让她在疲惫之余能看一看,让自己心情能够平静下来, 更像是一个舒缓的药物。
而现在, 则完完全全,是想要记录生活。
记录当下这个和此后三四十年完全不同的世界,记录这个和此后生活大相径庭的朴实。
譬如早餐摊位上,几家的邻居凑巧碰见,聚成一桌, 却能毫无芥蒂的互相分享着桌上的食物, 并不在意形象的放声大笑,引得听见的人也都喜气洋洋。
这些都是在后来高速生活的都市之下,完完全全看不到的光景。
所以当万幸拿着那张照片,去找贺知洲显摆的时候,贺知洲问起她这个话题时,万幸给出的答案, 便是‘人’。
*
万幸想着自己在回老家之前,趁着自己手上有相机,再去一趟□□,顺带能拍个照。
加上想着贺知洲马上要回部队,万幸便想着拉着他一起出去溜达溜达,还能给自己当个免费保镖——一小姑娘扛着个大摄像机出门,哪怕是在当下的北京城,万幸都怕会被人给抢了。
万幸还不知道贺知洲住哪,但是知道他联系电话,把人扯出来了之后,万幸才跟着一起溜溜达达的走到了广场上。
“你今天怎么穿的这一身跑出来了?”万幸狐疑的看了眼穿着一身笔挺军装的贺知洲。
贺知洲头上没带帽檐,身上的军装也换成了剪裁的相当笔挺的正式军服,这应该是长官级别的军人才能有的制服。
闻言他一笑,说道,“下午我就回部队了,这不趁着还早,跟着你出来转转。”
万幸一眨眼,好奇的说,“升官?”
“嗯。”贺知洲摸摸下巴,“升官发财,多吉利。正好凑上你二伯娶亲生子,这不,凑巧了。”
万幸一乐,“那可还真是凑巧了。”
□□广场上每天都是人来人往,这个时代下,很多老人都会在附近的树荫下,搬着马扎凑成一堆,说着他们年轻时经历过的那些后来无数人都不可能经历过的事情。
万幸喜欢拍这个,更喜欢拍摄那些老人说到动情处的时候,脸上或是洋溢着的笑容,或是充满着悲痛的泪水。
贺知洲一直默默的看着她,直到看见万幸在拍摄一个,正守在自己的摊位前面,双手合十,带着头巾的一个慈眉善目的卖着糍粑的老奶奶的时候,他才终于开口问道,说,“我瞧着人家小姑娘都喜欢拍摄点花花草草的,你这拿着个相机在这拍来拍去的做什么呢?”
“拍人啊。”万幸调整机器的时候,漫不经心的回应道,“你不觉得,这些老人身上,有一种年轻人没有的东西吗?”
贺知洲给帽子摘了,有点热,闻言说,“什么东西?”
万幸想了想,“大概是……对于生的喜悦吧。”
只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才会更加的珍惜活着。
这些老人,有些已经鬓角斑白,满头霜雪,有些背着残肢,有些拄着拐杖,可哪怕是跌到,脸上都还带着骄傲的笑,说他的腿,是当年杀了两个侵华者换来的。 ↑返回顶部↑
万幸看着桌子上那台相机,随后重重的点了点头,说道,“我喜欢的!”
作者有话要说: 嘤我宝丫已经很乖了qaq麻麻爱你
第119章 【一更】
万幸是真的很喜欢这个摄影机。
她从前最喜欢的, 就是每逢三个月就会修一次假,抽出差不多半个月的功夫, 去这世上的名山大川去旅行, 孤身一人的时候, 却也更能体会到那种自己独处于天地之间的感觉, 很舒服, 也能让她心情平静下来, 彻底清洗掉连日来的疲惫。
带着相机, 也只是为了记下当时的平静的心情,让她在疲惫之余能看一看,让自己心情能够平静下来, 更像是一个舒缓的药物。
而现在, 则完完全全,是想要记录生活。
记录当下这个和此后三四十年完全不同的世界,记录这个和此后生活大相径庭的朴实。
譬如早餐摊位上,几家的邻居凑巧碰见,聚成一桌, 却能毫无芥蒂的互相分享着桌上的食物, 并不在意形象的放声大笑,引得听见的人也都喜气洋洋。
这些都是在后来高速生活的都市之下,完完全全看不到的光景。
所以当万幸拿着那张照片,去找贺知洲显摆的时候,贺知洲问起她这个话题时,万幸给出的答案, 便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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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幸想着自己在回老家之前,趁着自己手上有相机,再去一趟□□,顺带能拍个照。
加上想着贺知洲马上要回部队,万幸便想着拉着他一起出去溜达溜达,还能给自己当个免费保镖——一小姑娘扛着个大摄像机出门,哪怕是在当下的北京城,万幸都怕会被人给抢了。
万幸还不知道贺知洲住哪,但是知道他联系电话,把人扯出来了之后,万幸才跟着一起溜溜达达的走到了广场上。
“你今天怎么穿的这一身跑出来了?”万幸狐疑的看了眼穿着一身笔挺军装的贺知洲。
贺知洲头上没带帽檐,身上的军装也换成了剪裁的相当笔挺的正式军服,这应该是长官级别的军人才能有的制服。
闻言他一笑,说道,“下午我就回部队了,这不趁着还早,跟着你出来转转。”
万幸一眨眼,好奇的说,“升官?”
“嗯。”贺知洲摸摸下巴,“升官发财,多吉利。正好凑上你二伯娶亲生子,这不,凑巧了。”
万幸一乐,“那可还真是凑巧了。”
□□广场上每天都是人来人往,这个时代下,很多老人都会在附近的树荫下,搬着马扎凑成一堆,说着他们年轻时经历过的那些后来无数人都不可能经历过的事情。
万幸喜欢拍这个,更喜欢拍摄那些老人说到动情处的时候,脸上或是洋溢着的笑容,或是充满着悲痛的泪水。
贺知洲一直默默的看着她,直到看见万幸在拍摄一个,正守在自己的摊位前面,双手合十,带着头巾的一个慈眉善目的卖着糍粑的老奶奶的时候,他才终于开口问道,说,“我瞧着人家小姑娘都喜欢拍摄点花花草草的,你这拿着个相机在这拍来拍去的做什么呢?”
“拍人啊。”万幸调整机器的时候,漫不经心的回应道,“你不觉得,这些老人身上,有一种年轻人没有的东西吗?”
贺知洲给帽子摘了,有点热,闻言说,“什么东西?”
万幸想了想,“大概是……对于生的喜悦吧。”
只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才会更加的珍惜活着。
这些老人,有些已经鬓角斑白,满头霜雪,有些背着残肢,有些拄着拐杖,可哪怕是跌到,脸上都还带着骄傲的笑,说他的腿,是当年杀了两个侵华者换来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