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真是煞风景(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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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那次不过是夏琴一时心血来潮,想吃些垃圾食品,但吃了两口觉得又不想吃了,就随手给了乞讨儿童,倒是和做善事没有半点儿关系。
  周秀山着了魔似的,对夏清着了迷,开始利用自己下班的时间跟踪夏清。
  好几次都被夏清发现了,不过她没有揭穿,只觉得这个愣头青有点儿烦人。
  可是周秀山除了跟踪以外,也没做别的事儿,更没有骚扰夏清,夏清也就没理会。
  毕竟有个人对自己如此痴迷,多半都会满足个人的虚荣心,没有人会不喜欢。
  本来以为,一切都会这样平静无波地发展下去,两人就像两条平行线,互不影响,也不会有交集。
  当某一天夏清在商场里被人偷了手机,周秀山挺身而出追上那个小偷,并且在商场的保安赶到之前,把对方痛揍了一顿。
  这让夏清对他刮目相看。
  但凡自卑的人,身体里多半还住着一头野兽,只是要等待一个契机,让它爆发。
  夏清仿佛已经看到,周秀山野性的一面,这个人不再是她印象里的那只小绵羊,只要用的好,也完全可以化身为攻击性极强的猛兽。
  在夏清有意识的诱导里,周秀山慢慢变成了她想要的一个工具。
  杀人的工具。
  那些因为夏清而死去的人之中,就有人是周秀山亲手杀的,或是在周秀山的精心策划安排之下死的。
  如果说夏清是主谋,那周秀山就是从犯,甚至是主要执行者。
  不要试图和一个迷失了理智的人讲法律和原则。
  周秀山的世界里,只有唯一的一个主宰,那就是夏清。
  尤其在夏清对他那些若有似无,又若即若离的暧昧之后,周秀山已经对夏清死心塌地。
  脸上的疤痕,也是为了救夏清而留下的,而周秀山一点儿都不后悔。
  因为那次他受伤后,夏清眼含热泪地在他包着纱布的伤口上,亲了一下。
  就冲着这个根本不能算是亲吻的吻,周秀山甘愿为了夏清肝脑涂地。
  飞蛾扑火般的决绝也不过如此,一个举目无亲在b城打拼的人,一直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
  当一束阳光照射进他的生命,他就会不顾一切地仰起头,追逐阳光,寻求更多的温暖。
  周秀山把夏清当做自己的神祗,只要夏清希望他做的事儿,他绝对不会拒绝。
  夏清很懂得怎样抓住周秀山的心。
  她不但把周秀山当枪使,还为周秀山提供经济来源,负担周秀山的生活起居。
  周秀山住的那套租来的小公寓,还是夏清给他买的生活用品,包括牙刷毛巾这样的私人物品。
  相处下来,周秀山已经彻底迷失了。
  他不在乎自己的双手沾满了鲜血,也不在乎自己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甚至因为替夏清灭掉了一个敌人而感到高兴。
  不得不说,这两人都一样的变态,物以类聚。
  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又能说点儿什么呢?法律的制裁?呵呵,这两人唯一自负的,就是觉得自己很聪明,从来没留下过什么明显的罪证,所以至今仍能逍遥法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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