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产检(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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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星期后,案件侦破。
  接到警察的电话时,程煜在榕城出差。傍晚回到鹭城,他先回家接祁玲玲和程夏。
  祁玲玲担心再出什么幺蛾子,请了假在鹭城陪程夏。程夏这周没去上课,天天吃了睡,睡了吃,被祁玲玲养胖了两斤。
  到了派出所。
  薛莱让程夏辨认给她抽血的女性,程夏那会儿意识混沌,眼皮黏得很牢,并没看到人。
  面对十几张一寸照片,她眉头皱着,手心微微的汗。
  薛莱安慰她说没关系,“反正她已经招供,而且酒店电梯有拍到视频,证据很充分。”
  被抓的女孩是岛外一所护理专科学校的学生,说是在网上看到的兼职,只要给人抽管血就可以,酬金三千块。
  女孩子按照约定到达酒店,抽完血后送到酒店楼下。
  “……路边停着辆黑色轿车,车上有人,但我没看清长相,司机是个胖胖的中年人。”
  这是女孩的原话。
  “您的猜测是对的。”薛莱转向祁玲玲,“对方主观上并没想伤害程小姐,所以,我们觉得这个案件没有继续调查的必要,建议撤案。”
  而且,就算查出幕后指使,也无法用法定罪名追究其刑责。
  绑架罪,对方并不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不成立;故意伤害罪,只是抽管血,又没造成实质性伤害;非法拘禁罪要求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不符合。
  看来对方的律师是个行家,巧妙地钻了法律的漏洞。
  程文峰也不好意思继续浪费警力,同意撤案,祁玲玲却咽不下这口气。
  ——她又不是要霸占程夏,只要对方光明正大地出来做个保证,她就可以放手,为什么非得搞这种恶心人的把戏?!
  “你说他们找人抽血干吗?”祁玲玲心里没底,“难道是要做亲子鉴定,跟我们打官司?”
  程文峰翻了个身,看着她,“就算打官司也没用,我们是通过合法手续领养的。而且,夏夏已经成年了,可以选择要不要跟他们走。”
  “不行,我还是觉得糟心!”祁玲玲从床上坐起来,打开床头灯。灯光从身后照过来,头顶的发丝根根分明。
  她愤愤地说:“当初把孩子扔掉也就算了,我可以理解他们是有苦衷,可这会儿想把人找回去,总该先跟孩子道个歉吧?”
  程文峰豁然明白。
  原来,她一直说要见对方,并不是非得听什么亲口保证,而是想让他们跟程夏道歉。
  其实,当初程文峰并不是很所谓,是祁玲玲一直很想要个女儿,他才同意领养。但孩子毕竟跟他姓了程,他也挺疼,只是和祁玲玲这么一比,他觉得自己这个父亲当得很差劲。
  第二天,程文峰问程夏的意见。
  他的分析条理清晰,跟写判决书似的,罗列出撤案的理由。
  打动程夏的不是法理,而是那天看到的女孩。泪痕斑驳的脸,瘦小的身子发抖,两人在走廊擦肩而过时,程夏看到她手指在抖。
  从洗手间出来后,薛莱告诉她就是这个女孩,“……农村来的,家境不好,想着赚点生活费,谁知会摊上这种事,她吓坏了。”
  程夏一夜辗转,第二天就去派出所签了撤案书。
  接待她的还是薛莱,看她一个人来的,就问起祁玲玲,程夏说她回安城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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