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1)(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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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茉也不催他,只一双黑亮的杏眸望着他,专注认真的等候模样。
  林廷晞迎上那道纯粹的视线,嘴角一抽,半晌,才同她说:“她算是我房东的太太。”
  他还是个小学鸡的时候,妈妈就生病去世了。
  这个家从来都是他跟妈妈相依为命,自他出生起,就没见过爸爸一眼。
  小时候成绩不好,男孩子又淘气,玩得最铁的好兄弟有一天掰了,就把他没有爸爸的事大声讲了出来。
  所有人都开始用异样的目光打量他,猜他或许是偷食生出来的杂种。
  不过那时他还有妈妈,尚且有可以逃避哭泣的港湾,直到妈妈病逝,他见到了自己的爸爸。
  一个很有钱的企业家,谈起他的发家史,可能让人有些不耻。
  上世纪深圳刚被画了个圈特许开放时,毗邻香港,很多人去深圳劳务输出,赚到了钱,在香港买不起房,就在深圳买房养二奶。
  那时深圳的地价简直就是萝卜价,白菜价,他爸养的二奶有点多,因此买的房也多。
  后面的自然不用讲,除了踩狗屎运赶上深圳房价狂飙,还因为技术活过硬,迷倒了一个财团的千金,独生女——他的正房。
  怎么说也是入赘,他爸胆小如鼠,见风使舵,把所有二奶都轰了出去,不再联系,直到十几年后,在家中有了些地位,手头攒了足够支撑脊梁骨的钱财,才敢背地里去找找有没有自己遗留下的血脉。
  虽然他跟正房育有一儿一女,但全都不跟他姓。
  男人嘛,总不能每个传递香火的儿子,丢了姓氏,就跟没鸟一样,往后进祖坟都没脸见祖宗。
  很快他找到了林廷晞,令他格外欣慰的是,他虽然抛弃了那个女人,但她给儿子起名,仍旧冠了他的姓氏。
  这不禁让他找回些许温存的柔软,也愿意把儿子接回深圳,反正房子多,随便腾个顶好的学区房给他,安排个保姆,留够零用钱,其余的便不用他再操心。
  但他就一赘婿,这事很快就被正房查出来了,柔弱的女人在她一双儿女跟前哭得肝肠寸断。
  儿子阮斯言自然见不得母亲受这委屈,他也只是个小学生,平日斯文有礼,揍人也不疼,干脆牵了家里养着的几只训练有素的大型犬,锁住房门放狗,把小三生的烂货狠狠教训了一顿。
  再后来,林廷晞无论在那所学校上学,流言就跟到哪里,就属校门口小吃摊的摊主们穿的最欢,来一个家长,就要拉着人家说这事,不用怀疑,那是阮思年拿自己零花钱打通的我方宣发部门。
  那几年他简直生不如死,朋友的背叛,正房家少爷小姐的折腾,再加上老师同学或是有意或是无疑的冒犯,都让他性格扭曲黑暗,空洞洞地不着底线。
  后来他发现有条路子能让他的生活稍稍好过些,那就是成为有用的人。
  什么是有用?
  在学校里,是成绩好,能给班级学校拿到顶尖的奖项。
  所以他学习,拼了命的学习,为了自己想要的名次,多少苦多少累他都担着。
  果然,他站上领奖台,唾弃他的人视线几变,残存的谩骂也小声点。
  然后他一直霸占着榜首的位置,学校放出榜单前十的照片,那些在他背后指指点点过的女生,又好似从不曾碎嘴一般,竟然殷勤地给他送起了礼物。
  他觉得好笑,又觉得想吐。
  男生还好,对他的态度也就那样,从前厌烦他,他牛逼了依旧厌烦他。
  若是女生也这样有骨气,他或许还不会那般讨厌他们,见风使舵的下三滥见多了,难免倒胃口,于是很久以来,他都觉得同龄女生肤浅愚蠢,傻逼才会跟她们搭话。
  ps:有一说一写到这里,突然燃起一种些高中校园po的冲动,我真的好爱男高做男主qaq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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