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抽盲盒,咸鱼女主在六零躺赢 第139节(2 / 4)
“你今天怎么出来了?”林冬梅一边问一边从挎包里拿出一个大玻璃瓶交给她。
“没办法,系里觉得还是我们和新生比较有话题。”赵兰兰有些隐晦地说道。
林冬梅立刻秒懂,因为在他们之前的考生都是所谓的“工农兵大学生”。这些人的年龄普遍偏大,同时知识水平良莠不齐。再加上他们上学的方式是后面这些学生所不喜欢的,因此实际上高年级的学生和他们这些通过高考进来的学生是有些矛盾的。虽然在校方的压制下都保持了克制,但彼此互看不爽因此算是公开的秘密了。既然如此,学校当然也不希望他们和新一届的学生继续产生矛盾,所以就干脆将他们这波77级的新生安排过来了。
“这是我熬的酸梅汤,你留着吧。”林冬梅说道,“我还有两瓶呢。”
“那多不好意思啊。”赵兰兰有些害羞地说道,“这可是我们冬梅姐的一片真心呢。”
“你要是再矫情的话,我就拿走了啊。”林冬梅作势要拿走瓶子。
赵兰兰连忙将玻璃瓶藏了起来。
“对了,我还有个事情要告诉你。”赵兰兰说道,“系里的意思是你有没有兴趣去学生会那边担任个职务。”赵兰兰说到这里压低了嗓门,“我估摸着这应该是学校对上次那件事的补偿,所以我觉得你别推辞了。而且你不是打算以后留在京城么?有个学生会经历也会让那些单位高看你一眼,这样你留京的几率就大了许多。再不济,学生会干部留校的几率也很高,你至少还有个退路可以选不是?”
林冬梅点点头,觉得赵兰兰的这个说法挺有道理。
“那到时我找学校的人去说,你就别再操心了。”林冬梅说道。
“行。”赵兰兰点头道,“对了,吴丹和郑明明已经到宿舍了。”
“那我得赶紧去看看她们。”林冬梅笑着和赵兰兰道别道。
虽然大家同住一个宿舍,但是关系还是有所区别的。林冬梅关系最好的人自然是赵兰兰,其次就是吴丹和郑明明。她们四个人一般都是一起吃饭和一起去澡堂,基本上和亲姐妹没有什么区别了。而除了这三个人之外,林冬梅关系不错的人居然是文学2班的穆余成。穆余成算是他们这届学生中的明星人物,不仅是文学2班的班长还是京城最大的文学社——明湖文社的社长。据说他马上就会担任院学生会主席和校学生会副主席。
林冬梅回到宿舍,宿舍里此时只有吴丹和郑明明。吴丹正在伏案赶着写什么,而郑明明则躺在床上看着小说。
“冬梅姐!”两人同时发现了林冬梅,惊喜地说道。
“你们来得可真早!”林冬梅将行李箱放到自己床位边,然后从包里拿出另外两瓶酸梅汤递给两人。“刚好你们一人一瓶。刚刚在校门的时候,我已经给了赵兰兰了。”
“唔,真好喝!”郑明明已经拧开瓶盖,直接对瓶喝了一口。“酸甜可口,生津解渴!”
“那当然!”林冬梅颇为自傲地说道。
林冬梅这酸梅汤配方是抽盲盒抽到的,据说是宫廷古方。除了酸梅、白糖这些常见配料外,还有一些解暑降火的药材。而且熬制酸梅汤用的杨梅也是系统出品,品质自然是一等一的。不仅没有普通酸梅汤那种常见的涩味,同时也做到了酸甜适宜。
“明明,你刚刚在看什么杂志?”林冬梅问道。
“《钟山》。”郑明明说道,“这是我爸爸订的,结果我出门的时候就带出来了。”
一般来说,订阅杂志因为是走邮政渠道,所以速度比普通杂志自行走零售渠道要快很多。所以市面上的外地杂志通常会落后几日,因此郑明明拿着《钟山》新一期也不奇怪。
郑明明将杂志递给林冬梅,“这期有篇《救赎》真的是太好看了!”
林冬梅一愣,她看了下杂志封面。《救赎》两个字又大又醒目地印在封面上,而“救赎”两字之后跟的就是作者名——穆寐。
“我爸说穆寐这篇小说算是石破天惊之作,估摸着今年最出彩的小说就是这篇了。”郑明明说道,“我刚刚看了一遍,真的是太精彩了!”
林冬梅越听越有些尴尬,毕竟自己就是作者本人,结果现在被人当面表扬,这然她有些不知所措。可惜郑明明没有注意到林冬梅的表情,各种吹捧是不要钱地往外冒。
事实上,有订阅《钟山》的读者都早早注意到了《救赎》这边小说。一方面这是杂志重点推荐的小说,大家自然而然就会注意到;另一方面则是穆寐的《狩猎》已经在读者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再碰到这个作者的作品就自然会多看一眼。
其实不少读者在正式阅读《救赎》之前是有所担心的,毕竟穆寐上篇小说才在几个月前发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就接连发表另一部长篇小说,这质量有保证么?这个时代的作者那是真的讲究多年磨一剑,如果写的不好那是宁可不发的。因此很多作者可能会一年就一篇长篇;即便是中短篇,一年发表个四五篇就算高产了。
可当大家看完之后却发现穆寐不仅没有退步,反而是以一个大家都想象不到的速度飞速进步中。和《狩猎》比起来,《救赎》更像是一个已经成熟的苹果。不仅香气扑鼻,味道也是非常可口。更为重要的是,那种生涩感消失无踪。
读者们或许只是惊喜,但评论家们确实惊讶不已。一个作者从初出茅庐到成熟那通常需要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时间,哪怕是有奇遇而突然“打通任督二脉”也不是一两年就能走向成熟的。可穆寐从《狩猎》到《救赎》才用了多少时间?哪怕说《狩猎》是多年前创作的作品,那也不可能是十几年的作品吧? ↑返回顶部↑
“没办法,系里觉得还是我们和新生比较有话题。”赵兰兰有些隐晦地说道。
林冬梅立刻秒懂,因为在他们之前的考生都是所谓的“工农兵大学生”。这些人的年龄普遍偏大,同时知识水平良莠不齐。再加上他们上学的方式是后面这些学生所不喜欢的,因此实际上高年级的学生和他们这些通过高考进来的学生是有些矛盾的。虽然在校方的压制下都保持了克制,但彼此互看不爽因此算是公开的秘密了。既然如此,学校当然也不希望他们和新一届的学生继续产生矛盾,所以就干脆将他们这波77级的新生安排过来了。
“这是我熬的酸梅汤,你留着吧。”林冬梅说道,“我还有两瓶呢。”
“那多不好意思啊。”赵兰兰有些害羞地说道,“这可是我们冬梅姐的一片真心呢。”
“你要是再矫情的话,我就拿走了啊。”林冬梅作势要拿走瓶子。
赵兰兰连忙将玻璃瓶藏了起来。
“对了,我还有个事情要告诉你。”赵兰兰说道,“系里的意思是你有没有兴趣去学生会那边担任个职务。”赵兰兰说到这里压低了嗓门,“我估摸着这应该是学校对上次那件事的补偿,所以我觉得你别推辞了。而且你不是打算以后留在京城么?有个学生会经历也会让那些单位高看你一眼,这样你留京的几率就大了许多。再不济,学生会干部留校的几率也很高,你至少还有个退路可以选不是?”
林冬梅点点头,觉得赵兰兰的这个说法挺有道理。
“那到时我找学校的人去说,你就别再操心了。”林冬梅说道。
“行。”赵兰兰点头道,“对了,吴丹和郑明明已经到宿舍了。”
“那我得赶紧去看看她们。”林冬梅笑着和赵兰兰道别道。
虽然大家同住一个宿舍,但是关系还是有所区别的。林冬梅关系最好的人自然是赵兰兰,其次就是吴丹和郑明明。她们四个人一般都是一起吃饭和一起去澡堂,基本上和亲姐妹没有什么区别了。而除了这三个人之外,林冬梅关系不错的人居然是文学2班的穆余成。穆余成算是他们这届学生中的明星人物,不仅是文学2班的班长还是京城最大的文学社——明湖文社的社长。据说他马上就会担任院学生会主席和校学生会副主席。
林冬梅回到宿舍,宿舍里此时只有吴丹和郑明明。吴丹正在伏案赶着写什么,而郑明明则躺在床上看着小说。
“冬梅姐!”两人同时发现了林冬梅,惊喜地说道。
“你们来得可真早!”林冬梅将行李箱放到自己床位边,然后从包里拿出另外两瓶酸梅汤递给两人。“刚好你们一人一瓶。刚刚在校门的时候,我已经给了赵兰兰了。”
“唔,真好喝!”郑明明已经拧开瓶盖,直接对瓶喝了一口。“酸甜可口,生津解渴!”
“那当然!”林冬梅颇为自傲地说道。
林冬梅这酸梅汤配方是抽盲盒抽到的,据说是宫廷古方。除了酸梅、白糖这些常见配料外,还有一些解暑降火的药材。而且熬制酸梅汤用的杨梅也是系统出品,品质自然是一等一的。不仅没有普通酸梅汤那种常见的涩味,同时也做到了酸甜适宜。
“明明,你刚刚在看什么杂志?”林冬梅问道。
“《钟山》。”郑明明说道,“这是我爸爸订的,结果我出门的时候就带出来了。”
一般来说,订阅杂志因为是走邮政渠道,所以速度比普通杂志自行走零售渠道要快很多。所以市面上的外地杂志通常会落后几日,因此郑明明拿着《钟山》新一期也不奇怪。
郑明明将杂志递给林冬梅,“这期有篇《救赎》真的是太好看了!”
林冬梅一愣,她看了下杂志封面。《救赎》两个字又大又醒目地印在封面上,而“救赎”两字之后跟的就是作者名——穆寐。
“我爸说穆寐这篇小说算是石破天惊之作,估摸着今年最出彩的小说就是这篇了。”郑明明说道,“我刚刚看了一遍,真的是太精彩了!”
林冬梅越听越有些尴尬,毕竟自己就是作者本人,结果现在被人当面表扬,这然她有些不知所措。可惜郑明明没有注意到林冬梅的表情,各种吹捧是不要钱地往外冒。
事实上,有订阅《钟山》的读者都早早注意到了《救赎》这边小说。一方面这是杂志重点推荐的小说,大家自然而然就会注意到;另一方面则是穆寐的《狩猎》已经在读者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再碰到这个作者的作品就自然会多看一眼。
其实不少读者在正式阅读《救赎》之前是有所担心的,毕竟穆寐上篇小说才在几个月前发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就接连发表另一部长篇小说,这质量有保证么?这个时代的作者那是真的讲究多年磨一剑,如果写的不好那是宁可不发的。因此很多作者可能会一年就一篇长篇;即便是中短篇,一年发表个四五篇就算高产了。
可当大家看完之后却发现穆寐不仅没有退步,反而是以一个大家都想象不到的速度飞速进步中。和《狩猎》比起来,《救赎》更像是一个已经成熟的苹果。不仅香气扑鼻,味道也是非常可口。更为重要的是,那种生涩感消失无踪。
读者们或许只是惊喜,但评论家们确实惊讶不已。一个作者从初出茅庐到成熟那通常需要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时间,哪怕是有奇遇而突然“打通任督二脉”也不是一两年就能走向成熟的。可穆寐从《狩猎》到《救赎》才用了多少时间?哪怕说《狩猎》是多年前创作的作品,那也不可能是十几年的作品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