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桃(种田文) 第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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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走到大三岔路口时,徐志突然听到了嘈杂的吵架声,常年行伍生活让他的听力敏于常人,侧耳细听后,忙小跑着往声源赶去。
  然后,就发生了刘安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一脚。等徐志赶到树下,看到的是罗小弟死抱着刘安,刘安像条疯狗一样又骂又扑,而春桃找棍子的动作,被徐志解读成了害怕想要找地躲起来。
  “你干什么!”徐志一脚侧踹在刘安的小腿上,在精壮的徐志面前刘安就是只弱鸡,哪里禁得起他这一踹,立刻往前扑去摔了个狗吃屎,徐志接下来的动作仿佛刻在骨髓中,利落又迅速,他大步上前直接将刘安双手反剪在背后,另一只手扯着后领将人拖起。
  “误会误会。”刘安吃软怕硬,是地地道道的软骨头,挨踹的小腿肚钻心的疼,面对徐志却还挤得出比哭还难看的笑脸:“我和我媳妇说话呢,家务事,是我家的家务事。”
  徐志一愣,用眼神询问春桃。
  春桃没来得及说话,罗小弟抢答道:“放屁!我姐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现在没有,马上就有了!”刘安拿眼瞪罗小弟,对徐志时立刻又换上笑脸:“这娘们儿是我未婚妻,两家人马上要定亲,她刚才打了我一耳光,我才动气的。兄弟,你说说,这世上哪里有女人打男人的道理?欠收拾!何况她还订过一次婚,被人家给退了,怪不得没人要,就这破脾气谁他妈敢往家娶,你敢娶吗?”
  徐志沉默着,冷冰冰的脸配上冷冰冰的眼神,让刘安心里发憷:“兄弟,你快把我放开,不打不相识,我请你去喝酒,喝大酒。”
  “想得美,我才不和你定亲。”春桃被刘安的歪理邪说和胡说八道气得脑仁疼,说着拾起边上一粗木棍:“我就算一辈子嫁不掉,也不会嫁你这种败类。”
  徐志听完,又看了春桃一眼,接着眼神下滑落到了她手里那截棍子上。两人眼神一碰,默契自然发生,徐志把刘安紧紧扣着,半仰头盯着天上的树叶,罗小弟也是机灵鬼一个,在刘安觉出不对以前,双手紧紧捂住他的嘴。
  接下来,春桃握着棍子狠狠将刘安揍了一顿,出了心头的恶气,刘安走之前,还在徐志的‘温柔建议’下拍着胸脯发誓今后避开春桃走,再也不出现在她眼前。
  “大哥,你好厉害,我大名罗永福,乳名小弟,你叫我小弟就成哩,你叫啥?以后我能不能去找你耍?”罗小弟激动的两眼冒星星,现在徐志在他眼里就是横空出世的大英雄,双手紧抓这英雄的手臂不肯撒开,生怕手一松英雄走了就再找不着了。
  徐志咽了下口水:“我叫徐志。”
  罗小弟高兴坏了,扭头看向四姐:“徐志哥帮了咱,姐,我们请他一块吃烧鸡好不?”
  “当然好。”春桃把手里快打折的棍子扔掉,走到徐志面前,笑盈盈的说:“我叫罗春桃,上次的钱袋也是你帮忙找回来的,这回你又帮了大忙,谢谢你啊。”
  徐志绷着脸:“不客气。”
  春桃习惯了他的冷脸冷语:“那今晌午,和我们一块去镇上吃饭?”
  徐志惜字如金:“好。”
  罗小弟挑着两个瓦罐,春桃用竹篮提着泥碗和茶叶、白糖,三人一起往半面镇的方向走,徐志走在后面四五步的地方,走着走着,春桃突然觉得手一轻,原来是徐志接过了她手里提着的篮子。
  “重,我来拿。”徐志道。
  春桃笑着说好,大眼睛忽闪忽然特别明亮。
  徐志提着篮子依旧走在最后,一点太引人注意的绯红从耳后根,慢慢的蔓延到了整个耳朵,他从没觉得正午的太阳像今天这么温柔过,真舒服,他心想。
  作者有话说:
  下章:明日中午钱点
  第7章 春桃
  ◎我叫徐志,尚未婚配◎
  等他们仨走到半面镇的时候,已经过了饭点,饭馆里除他们外只有一桌客人。徐志坐下后就招呼店伙计过来:“一只烧鸡,三碗肉丝面。”
  店伙计吆喝一声好,给他们提了壶茶就去后厨传菜。春桃端起茶喝了一口,心想徐志这个人吧,冷是冷了点,但是很仗义,而且很不客气,请他吃饭明明自己做东,结果他像主人翁似的。
  因为人少,烧鸡和肉丝面很快就上来了,还配了一碗蒜泥蘸水。烧鸡一端上来,罗小弟就忍不住吞口水,只见鸡的表皮是漂亮的金黄色,鸡皮又糯又香,散发着香料和鸡肉混合在一起的清香,徐志拽住一只鸡腿,左右拧了一圈,肥嘟嘟香喷喷的大鸡腿就被扯了下来。
  ‘咕嘟’一下,春桃看着油汪汪的烧鸡,忍不住也吞了口水。没想到这鸡外皮烤的略有焦脆,里面的肉还特嫩,肉汁顺着鸡皮滴答下来,颜色清亮,香甜异常。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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