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以才华服人[快穿] 第13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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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摆摊的本钱是沈筝用自己的生活费节省出来的,高一过后她就不要顾白焰给额外的生活费了,存折上的钱她也开始想着怎么钱生钱了。
  之前顾白焰租的房子后来她又租了回来,并选择在夜市摆摊。
  沈筝卖的是首饰之类的东西,她眼光独到,在摆摊的市场上,就属她生意最好。
  之前的时候还要沈平沈安帮着看,怕被人使坏,后面她就能独当一面了。
  沈筝说挣钱给顾白焰用不是在说假话,她是认真的。
  前面十多年顾白焰养着她,后面几十年她要回报弟弟。
  她现在账户里存了好几万块,这还是因为她高中时间不多的情况下攒下来的。主要是她不想顾白焰失望自己考不上好大学,所以把很多时间用在了读书上。
  她想好了,自己要读金融专业,选修珠宝相关的专业,大学期间用攒的钱创立个饰品品牌。最好独特一点那种,然后逐步把品牌发展壮大。
  后面再加大投资面,挣大钱给顾白焰用。
  沈筝把自己想法给顾白焰说了,得到了顾白焰的支持。
  沈筝特别高兴,每天都在忙碌着。
  期间顾白焰提出可以给钱帮忙,被沈筝断然拒绝了,她早就决定不啃弟了!
  整个暑假,顾白焰都在看书和陪着沈筝摆摊。
  在顾白焰心里,沈筝是他唯一的称得上亲人的人,十几年的相处,他们都很需要对方的存在。
  沈筝也差不多,她缺乏父爱母爱。所以对待顾白焰除了当他是弟弟外,还有一部分是对于长辈的依赖,说起来还有些复杂。
  期间沈平沈安放假回来,也跟着沈筝一起摆摊挣钱。
  这些年乐安村富起来了,大伯也有钱给他们俩了,看到沈筝自己赚钱,他们也跟着一起动手,十分积极。
  他们不约而同都没叫顾白焰帮忙,在他们心里,顾白焰是非常特殊的存在,有点像神一样,干坐在这里就能安他们的心。
  三人无比清楚,要不是顾白焰一直帮助他们,以他们缺乏基础的程度,根本不可能走到今天。
  或许南下打工是他们的归宿,不然就是回家种地。
  总之不会是今天这样,可以在不错的大学里读书,寒暑假可以自由选择做什么。
  甚至乐安村和周边的村子都是,如果不是顾白焰的改良种子,他们现在还是有名的贫困村子。
  这样的顾白焰,怎么能不被几个人当成神一样的人物。
  三人至今都不知道过去三年顾白焰去做什么了,但可以知道的是,对方比他们想象的还要厉害。
  林家人的暴露就可以看出来,一般人怎么可能查出十几年前发生的细枝末节。
  沈平听他爸说过,顾白焰讨厌任何人一个人,不要思考是顾白焰的问题,你直接认定是对方有毛病就可以。
  哪怕对方表面看起来很正常,但内里肯定不会是好人。
  沈平沈安深以为然。
  在这样的日子里,沈筝也等来了她的分数。
  677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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