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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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明予想起一句话,要抓住一个人的心就得先抓住她的胃,他无聊的时候练习的厨艺没想到能在现在派上用场的,可见老天都是站在他这边的。
  等宋明予把小米粥端出来时,盛晨也下来了,她换了套家居休闲风格的衣服,如海藻般的黑发扎成一个丸子头,露出光洁的额头,脸上虽然未施粉黛,但在宋明予看来,比任何女人都美。
  盛谨觉得宋明予痴'汉一般的眼神略辣眼睛,也就盛晨没看宋明予所以没注意到。
  他把手握成拳,放在嘴边用力咳嗽两声,“咳咳!有什么吃的?”
  他给他们舀了碗小米粥,“煎蛋,小米粥,还有几样小菜。”
  盛谨:“我想吃面条。”
  宋明予瞥了他一眼,觉得这小屁孩真碍眼,不过他也清楚盛晨对他非常在意,知道这孩子不但不能惹还得搞好关系。
  宋明予几乎是硬生生挤出笑容的,“今天已经煮了早餐了,明天再吃面条吧。”
  盛谨迟疑了下,看似为难道:“好吧。”
  其实盛谨心里早就乐开了了花,不用吃盛晨煮的饭感觉人生一片光明,宋明予的手艺是真的好,普普通通的溏心蛋都比其他人做得好吃,盛晨决定看在宋明予的手艺上,以后给他几分面子好了。
  小米粥熬得很烂,里面加了点红豆,配上宋明予炒的萝卜干,盛谨早餐都多吃了一碗粥。
  吃了早餐,依旧是宋明予收拾桌子。
  不知道是不是吃人嘴软,盛晨突然觉得有几分不好意思,站起来和宋明予一起收拾。
  宋明予转头看着她,笑了笑。
  盛晨:这人有毛病哦,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
  按照昨天的情况来看,宋明予把厨房收拾好就差不多该走人了,哪知今天他把厨房收拾好,坐在沙发上跟个大爷似的,没有要走的意思。
  他一米八几的大男人杵在那,让人想忽视都不行。
  盛晨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吃了人家几顿饭也不好意思赶人了,她朝盛谨使了个眼色。
  盛谨会意,从沙发上站起来,绕过盛晨朝宋明予咧着嘴乖巧地笑道:“宋叔叔,你待会有什么事要忙吗?”
  聪明人都知道这是赶客的意思了,奈何宋明予揣着糊涂装明白,毫不心虚地回他:“今天周末,我没什么事要忙的。”
  与此同时,宋明予的秘书今天早上收到宋明予今天不去上班的信息,在心里把宋明予问候了一遍,他自己翘班还不让人请假,呸,剥削的资本主义。
  宋明予吃了根香蕉,好像才想起来一件事,跟盛晨说:“对了,待会我们去买菜吧,冰箱里没菜了。”
  盛谨举起手,“我也去。”
  宋明予摸摸盛谨的头,露出老父亲般慈爱的笑容:“小孩子去干嘛?作业写完了吗?别添乱。”
  盛谨:呵,你想和晨晨二人世界?想得美!
  “我不去你怎么会知道我想吃什么?”
  盛晨往沙发上一靠,颇为惬意道:“你们两个去吧,我不去,你们买什么都可以,我不挑食。”
  “不行!”一大一小两人同时反对。
  盛晨叹了口气,有些无奈。
  她觉得宋明予和盛谨这两人大概是天生的气场不合吧,不然怎么一对上就控制不住的互怼。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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