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为王 第742节(2 / 4)
高光点头,而汉克继续道:“到时候需要一个借口,这个军事行动估计会引起国际上的关注,但也只需要一个借口就行,我们可以说轰炸了某个塔班力的营地。”
钻地炸弹用的还是少,普通炸弹才多,现在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就是得找到地方才行。
树叶皱眉道:“阿富罕的地洞很多是在山里,山体土层太厚了,钻地炸弹也不行的,所以最重要的就是找到能提供情报的人。”
看了看汉克,树叶犹豫了一下,继续道:“我可以找到一个情报贩子,喀布尔有很多情报贩子,美国人的线人也很多,但是阿富罕人普遍憎恨美国人,如果以美国人的身份去联系那些情报贩子,可能会凭空增添很多障碍。”
高光点头,道:“我知道,所以这时候我的肤色就有了便利条件,咱们两个去,会方便很多。”
“那就不能住在军事基地里了,我们必须住在市区,方便和情报贩子还有线人联系。”
高光道:“住酒店,今天就搬出去。”
汉克笑道:“住酒店就算了,我给你们找个地方住,一个我认识的阿富罕大佬的房子,你们可以随便住,活动起来还方便。”
事情就这么定了,用计谋而不是武力把尤里翻出来再炸掉。
孙子兵法有用间篇,用间有五:有因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
因间者,因其乡人而用之。
这些事还用人教吗,就这些东西,这些事儿,那还不是识字儿就行。
第978章 求购
汉克给找的房子是一个大佬的私宅,在阿富罕很有实力的那种大佬,所以这房子虽然是在喀布尔,却依然尽显奢华。
别的不说,就在喀布尔这种干旱缺水的地方,能在喀布尔的市区豪宅里有游泳池,而且还是室内游泳池,管中窥豹,也能想到其他设施得有多豪华了。
还有就是别看喀布尔的市容市貌就是一个灾难级现场的表现,整个城市看起来都是灰扑扑的,但只要进到人的家里,却都是非常的干净。
就这一点高光还是很喜欢的。
不过离开军事基地住到外边来可不是为了享受,到外边住是为了更好的做事。
在新住处安顿下来没多久,汉克帮忙找的两个翻译就主动登门了。
在阿富罕这地方活动必须有翻译,这里的主要语言是普什图语,虽然很多人能说英语,但终究是不方便。
不过这翻译的人选不是会说两种语言就行,首先得可靠,不会转身就把高光卖了,所以翻译的人选是汉克精心挑选过,找了几个备用人选后,让高光从里面挑了两个出来。
两个翻译已经站到了高光面前,一个是满脸大胡子,看起来很是沧桑的中年人,瘦瘦的,穿的衣服也是阿富罕传统的长袍,外面套了一件黑色的马甲,头上带着一个黑色的小帽,扔到大街上就分不出来的那种。
这个年纪大的叫阿巴斯,他之所以可靠,是因为他从二十岁开始就给美军带路了,而且老婆孩子都在美国,也就是因为这一点,他才能被选中当高光的翻译。
还有一个很年轻的小伙子叫纳布尔,他的脸还很稚嫩,穿的衣服和阿巴斯一样也是很传统的那种,但他脚上穿了一双鞋却是崭新的耐克。
在喀布尔穿耐克,是需要实力也是需要勇气的,就凭他穿的这双鞋,就说明他家里有钱,而且他肯定一直和美国人打交道才行。
纳布尔之所以可靠,是因为他爹一直给美国人当翻译,还给美国人搜集情报,也就是常说的线人,而纳布尔他爹刚被塔班力给干掉了。
这阿巴斯能把老婆孩子送到美国去,说明他能力不错,因为美国人可没那么大方,想给他们卖命的人多了,但是能把老婆孩子送走,那就说明阿巴斯给美国人立下过大功。
至于纳布尔,高光要他纯粹就是当个跑腿儿的,在喀布尔这种地方,尽量还是少露脸为好。
“你们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吧?”
阿巴斯是个老线人了,他低声道:“知道,听你的吩咐就好。” ↑返回顶部↑
钻地炸弹用的还是少,普通炸弹才多,现在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就是得找到地方才行。
树叶皱眉道:“阿富罕的地洞很多是在山里,山体土层太厚了,钻地炸弹也不行的,所以最重要的就是找到能提供情报的人。”
看了看汉克,树叶犹豫了一下,继续道:“我可以找到一个情报贩子,喀布尔有很多情报贩子,美国人的线人也很多,但是阿富罕人普遍憎恨美国人,如果以美国人的身份去联系那些情报贩子,可能会凭空增添很多障碍。”
高光点头,道:“我知道,所以这时候我的肤色就有了便利条件,咱们两个去,会方便很多。”
“那就不能住在军事基地里了,我们必须住在市区,方便和情报贩子还有线人联系。”
高光道:“住酒店,今天就搬出去。”
汉克笑道:“住酒店就算了,我给你们找个地方住,一个我认识的阿富罕大佬的房子,你们可以随便住,活动起来还方便。”
事情就这么定了,用计谋而不是武力把尤里翻出来再炸掉。
孙子兵法有用间篇,用间有五:有因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
因间者,因其乡人而用之。
这些事还用人教吗,就这些东西,这些事儿,那还不是识字儿就行。
第978章 求购
汉克给找的房子是一个大佬的私宅,在阿富罕很有实力的那种大佬,所以这房子虽然是在喀布尔,却依然尽显奢华。
别的不说,就在喀布尔这种干旱缺水的地方,能在喀布尔的市区豪宅里有游泳池,而且还是室内游泳池,管中窥豹,也能想到其他设施得有多豪华了。
还有就是别看喀布尔的市容市貌就是一个灾难级现场的表现,整个城市看起来都是灰扑扑的,但只要进到人的家里,却都是非常的干净。
就这一点高光还是很喜欢的。
不过离开军事基地住到外边来可不是为了享受,到外边住是为了更好的做事。
在新住处安顿下来没多久,汉克帮忙找的两个翻译就主动登门了。
在阿富罕这地方活动必须有翻译,这里的主要语言是普什图语,虽然很多人能说英语,但终究是不方便。
不过这翻译的人选不是会说两种语言就行,首先得可靠,不会转身就把高光卖了,所以翻译的人选是汉克精心挑选过,找了几个备用人选后,让高光从里面挑了两个出来。
两个翻译已经站到了高光面前,一个是满脸大胡子,看起来很是沧桑的中年人,瘦瘦的,穿的衣服也是阿富罕传统的长袍,外面套了一件黑色的马甲,头上带着一个黑色的小帽,扔到大街上就分不出来的那种。
这个年纪大的叫阿巴斯,他之所以可靠,是因为他从二十岁开始就给美军带路了,而且老婆孩子都在美国,也就是因为这一点,他才能被选中当高光的翻译。
还有一个很年轻的小伙子叫纳布尔,他的脸还很稚嫩,穿的衣服和阿巴斯一样也是很传统的那种,但他脚上穿了一双鞋却是崭新的耐克。
在喀布尔穿耐克,是需要实力也是需要勇气的,就凭他穿的这双鞋,就说明他家里有钱,而且他肯定一直和美国人打交道才行。
纳布尔之所以可靠,是因为他爹一直给美国人当翻译,还给美国人搜集情报,也就是常说的线人,而纳布尔他爹刚被塔班力给干掉了。
这阿巴斯能把老婆孩子送到美国去,说明他能力不错,因为美国人可没那么大方,想给他们卖命的人多了,但是能把老婆孩子送走,那就说明阿巴斯给美国人立下过大功。
至于纳布尔,高光要他纯粹就是当个跑腿儿的,在喀布尔这种地方,尽量还是少露脸为好。
“你们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吧?”
阿巴斯是个老线人了,他低声道:“知道,听你的吩咐就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