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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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想法,声音真不错,很有男人味儿。
  伍恬半靠在床上,目光在刚好对着门口那人的两条大长腿,普通的牛仔裤遮掩不住两条长腿完美的曲线,走动起来更明显。然后这人两只手,一手拎着一个白色塑料袋,里面用盒装着红彤彤的果子似的东西,另一只手拎着一个精美小巧的蛋糕盒子。
  再往上,长腿锋腰三角肩,一张匹配完美身材的英俊面容映入眼帘。
  第三个想法,很帅,有点眼熟。
  第74章
  成年男人的帅不单纯靠脸,而是整体外形加上气场,有时候服装也是一个强力的魅力提升点,要不怎么有制服诱。惑和各类造型。
  眼前这个男人就是属于你还没看见脸就觉得他一定很帅的类型,看见脸之后心中会感慨果然如此,然后再被他额头发根跨过太阳穴到眼角的一道蜿蜒长疤所吸引。
  不匪气,不坏,但是当他看你的时候,感觉有点危险。
  就比如现在,伍恬和来人对视上,突然有点心慌地垂下眼,指间紧张地抠弄病号服下摆的衣角落。她暂时把对来人的熟悉感归结于他是爸爸手下的原因。
  “诶小成,来啦。”
  “伍叔好,您要的东西。”
  伍中华笑着接过为了女儿买的蛋糕和车厘子,车厘子暂时先放在桌上,然后提着蛋糕一脸献宝地放到女儿面前:“恬恬,这是你爱吃的蛋糕,现在吃还是一会儿?一会儿的话我先放到冰箱里去。”
  伍中华给伍恬买的高级病房,配备电视、冰箱、独立卫生间,采光好服务好,如果不是在医院还是很舒适的一个房间。
  “我现在吃吧。”伍恬轻轻从爸爸手中接过蛋糕盒子,然后不自觉地透过缝隙又看了看站在病床一米外距离的男人。男人侧着身,眼角那道疤痕斜飞入鬓,颜色比周围皮肤暗沉,仿佛是天生的花纹,他在发呆地看墙上的壁画,直觉非常敏锐,伍恬是刚打量上,他就侧过眼。伍恬抓包似的低头,开始拆手上的蛋糕盒子。
  早先在傻白甜身边时,她的视线大多数是朦胧的,只有在她脑海中被反反复复提起或者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人,伍恬才有些面容印象。
  清晰的比如伍中华,要好的闺蜜,后来居上心里恨得要死的池越池媛,眼前这个人也出现过,但是不甚清晰。
  这个人她知道,哦不对,确切的说是她继承了傻白甜的记忆,知道了这个人。这个男人是伍中华公司的员工,平时傻白甜几乎接触不到爸爸公司的事,认识的那些叔叔伯伯除非来家里或者爸爸介绍,要不她也不认识。
  第一次见面大约是半年前,他来伍中华去工作,被伍中华叫进门帮忙搬些东西上车。当时傻白甜正在家里沙发上看小说,抬头就看见家里进来个陌生男人,惊吓之余一时间被男人的外在条件惊艳了下。
  然后陌生男人主动来找她问好:“你好,我叫成毅。”真正看到男人的正面傻白甜又是一慌,男人脸上有道疤,乖乖女看到脸上留疤的男人自动升起一种想要敬而远之的害怕感觉,而且她感觉这人看她的眼神让人心里毛毛的。
  傻白甜呐呐说了句你好就跑上楼了。
  之后挺长时间就没见过,或者见了她自己也没察觉到。再之后,傻白甜遇见了池越,一见钟情,二人火速陷入热恋。傻白甜第二次见成毅是他主动找来的,或者说是被他给堵了。
  当时成毅面色不太好,沉着脸,那道疤仿佛是瞳孔里蔓延的血色,傻白甜心中其实觉得当时的他很帅,有种喋血的震撼,但怕还是要怕的,这样看着更不像好人了。
  他当时问了傻白甜一句话:“你不记得我了吗?我就成毅。”
  “啊你好……我知道你在我爸爸公司上班,额……我叫伍恬。”
  “我知道。”
  “啊……”
  然后呢?然后成毅安静地看了傻白甜一阵,然后就这么走了。
  成毅身上有种让女人无法抵抗的男性魅力,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司机,穿的也不好,学历更是不行,与池越站在一起立即就能看出二人浑身上下、从里到外散发的那种等级差距。
  可是甘愿为成毅着迷的女人有一大把,就源自于他身上那种原始的魅力,更何况他外形是真的好。
  其实当时傻白甜想过这人是不是要追求她,还为此担心了两天。不过成毅再没找过她了,淡了之后傻白甜一心沉浸在和池越的恋爱当中,再就是现在。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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