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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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他。”刚开始时,他连想一想都是浑身冷汗,但逐渐地他适应了这凶残的想法,并且开始运用起心计来。他知道对方是他平生见过的最难对付的人,如果正面冲突,恐怕他就是带上所有的喽啰也会送命的。他是个机智的、有很强理性的人,否则就不会活到今天。“对,动物只有用枪,但没有枪,即使有,也不能用,目标太大。用套子?不行,他毕竟不是真的野兽。”想到这儿,这个没有丝毫幽默感的人都要笑出来了。“再就是用毒……”他觉得连眼前都一亮,仿佛看见一堆金钱或一个美女一般。他接着想了下去。“这是个好办法!机会有的是,他不是个小心谨慎的人,再说,他还是相信我的。毒药好搞,只有那么一点点,就一劳永逸了。”他想着,不由得哼起了邓丽君的歌曲。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他还是个音乐爱好者呢。虽然爱的都是当时刚刚兴起来的港台流行歌曲。
  这是个很大的农家院落,虚假得像积木,坐落在城乡结合部的近郊。远处是刚出现不几年的自由市场,后面是它所属的村子。拖拉机或其他交通工具从门前经过时,会扬起阵阵黄色烟雾,让院子里的柳树都蒙上了尘埃。
  院子的主人虽然不是村里的干部,家里也没有人在城里工作,但他的地位和身份却很不寻常,当然是在人们的心里,但也常常流露出来,尤其是在有暴力发生的时候,人们会说:“找骆二爷去。”一旦那张红光满面的刀条脸出现,事件大部分就平息了,如果是外人,那就等着去医院吧。
  他的武名是那么盛大,以致有很多人来找他比武,友好的也有,就是拜他为师。他本人嗜武成癖,也愿意传徒授艺。他没想到,这辈子就这点儿嗜好却给他带来了无穷的烦恼和麻烦。事情起因于三十年前的一场比武。对方很强悍,而且武功极高,交手不过几招,他就知道遇到了劲敌,十几招过后,他就担心起自己的性命了。但对方却停下手,很客气地说“承让”,这是武术界的术语。他大吃一惊,当着徒弟的面他又不好说什么,就以尽地主之谊的名义,摆席请酒。
  当酒酣耳热之际,这个大汉请他让徒弟们离席。然后,他将自己的意图告诉了他。原来这人是要学他的功夫。他的这门功夫是祖传的,据说,他的曾祖父因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一个武当的道士。这道士一眼就看中了他的曾祖父,当然是道士后来说的了,因为他的曾祖父骨骼结实、匀称,肌肉发达,是远近闻名的大力士。道士教给他一套拳法,名称古怪,叫罗汉降魔掌。道士说,曾经有个少林的和尚,因受同门欺负,竟然疯了,就在疯狂中创了一路拳法,叫罗汉拳。这套武功几乎都是由反关节构成,凶狠无比,出手伤人,或至害命。而他的拳术就是从罗汉拳中化来的,不过,非但没有去除罗汉拳的狠毒、刚猛,而且变本加厉,加入了极其凶险的腿法和点穴法,可谓招招要命。他的曾祖父曾用这套拳打败过无数武师,当时名声大振,据说,直到曾祖父去世时,只有两个人和他打了个平手。一个是八卦掌的创始人,大名鼎鼎的董海川,另一个名头更响亮,就是杨露蝉。
  但是,他却输给了眼前的这个人。这其中有难言之隐。原来他生来身体就弱,是个早产儿,本不应习武,可他是单传,如果不学,这门绝学将断在他手里。所以,他是勉为其难,虽然他很刻苦,也很有悟性,但他的父亲说,他的本事还不及自己的一半,就更别提称雄一时的曾祖父了。他从此也明白,一个弱小的人如何经过苦练成为武功高强的大师的神话不过就是神话。人不管做什么,最终是靠遗传因子的,就连人的生命长短和得什么病都离不开遗传的力量。但这遗传因子也会因为后天而改变,这就是进化论的最基本原理。他虽然不懂进化论,但根据他的亲身体验,他深谙其中道理。如果他不是早产儿,不是多病,不是身材矮小,也许他会像曾祖父一样厉害的。而他眼前的这个人却有着遗传优势,并且没有被后天破坏掉。
  “这……我的武功实在不怎么样,我知道你是让我。我怎么敢教你呢?”他推辞道。不是他保守,而是他在遵守祖训。和所有的中国人一样,曾祖父只相信血缘,而且是男性血缘,所谓传男不传女,于是,就经常有一门家族技艺只在家族中垂直相传。他的曾祖父没什么文化,但就是这种人才是倔强的,才能把这种事贯彻到底。
  “哈哈……”这个家伙不太会说话,就会这么笑,让人毛骨悚然地笑,“你说,命和拳哪个值钱?”他问道。
  “这个……”他当然听懂了,但故意支吾着。
  “拳比命值钱,我就是这么看的。”他又笑了,但这次是无声的。他明白对方的意思,他们之间实在是太不同了,他也算是武术世家了,但却更看重命的价值。
  “借你们家拳谱看看。”两人沉默了半个多小时,对方就是灌酒,而他却只是吃着菜,味同嚼蜡,最后对方还是发话了。
  “这……什么拳谱?我家没有。”他没有说谎。一般习武人家并没有小说或传说中说的武功秘籍,主要是为文化水平所限。对方似乎很懂这一点,说:“我等你半年,你整理一下,让人给画出来,我下次来,一定要拿走。”
  他不敢回绝,对方身上的杀气已经让他为之心惊。几十年的威名就这样毁于一旦了。
  这几天,对方应该来了,但他并不想给他拳谱。这本薄薄的小册子,是他分别请互不认识的能画些东西的人画的,文字是他写上去的。但作为一个心机、城府都很深的人,他在制作这本拳谱时,派出最信任的徒弟和儿子,追踪这个不速之客,很快就掌握了对方的很多情况。最后,他下了决心,不等他来,而是让他永远来不了。“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他阴森地想着,手里玩弄着一个小瓶,里面的药据说能超度村子里所有的牲口。
  案子会永远屹立在那里,像这些大山一样。但愚公却要移山,就像武朝宗一样,居然感动了上帝,山就移走了。武朝宗感动的不是上帝,而是自己。他高兴极了,李红也和他一样的心情,赵白这个小心眼儿又在想着怎么挑毛病了,但心里却很佩服武朝宗。“他这是靠毅力、意志力,而不是智力。只有我的智慧才行。”他尽量说服自己,不要嫉妒别人。
  但即使如此,要想移山,还得一担担地挑土。就像武朝宗查那张报纸的名称一样。他带着两个助手,在县图书馆、县委图书室、公安局图书室里查了两天,终于惊奇地知道了这张报纸是东北江城市的晚报。八十年代真是不错,没有现在那么多报刊,如果是现在,恐怕武朝宗是永远也查不出来了。不过,那时也没有现在这么发达的电脑技术。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活法,就像鲸鱼能吃成吨的食品,而蚂蚁几乎不能说是吃饭一样。回顾那时,我们才知道科技的进步是无限的,因为人类社会不管是自找的,还是自然的,麻烦总是有,科技就是为了解决麻烦出现的。
  “江城市。真有意思。这人是东北来的?”武朝宗心里默念着。他并没有下结论,而是去和技术股的人一起勘查留在罐头盒上的指纹。时间虽然过去几天了,但指纹却奇迹般地保留了下来。那时,比照指纹刚刚应用上电子计算机,再加上没有完整的指纹档案,所以,要对照全国范围内有前科人的指纹是很困难的。
  武朝宗这时又显示出他的聪明。他把重点放在了江城市。那里出生、成长的罪犯成为头号重点。但即使是这样,也是吓人的数量。所以,他不得不等待,但我们却不能等待,因为古洛和读者诸君都着急得很。
  他现在正走进法医的解剖化验室。一眼就看见那个美丽的法医,虽然她戴着大口罩,但更显示出她漂亮的眼睛。
  “身材不错,白大褂也掩盖不了。”胡亮心里赞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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