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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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方君收集齐大家的关注目光,理了理外套,清清嗓眼,徐徐道来:“十几年前在蓉城,某个秋高气爽的夜晚,有人在放学路上遇到流氓,就拼命地跑,没看路结果就撞到一个青年。背的书包,扣子一刮,挂住了那青年的衣服,衣服更是扯破了一截。自此,牵扯出一段难解的缘分……”
  唐绵听得怔了好几秒,十几年前……她在读初中?
  在记忆里搜寻跟杜方君描述对得上号的画面,对那天遇到流氓的事,确实有印象。
  不过,她只记得自己拼命跑拼命跑,最后跑到小区门口的巷子外,才发现那流氓早就没跟上来了。
  难道是——
  不由的,心跳有些加快。
  杜方君见她这样,猜到她定是记起来了些什么,笑着道:“有些事,就是冥冥中自有注定。”
  旁边的郭裕突然插嘴,幽幽来一句:“不就是件衣服,那衣服可不便宜。”
  “……”
  其他人怕黎靖炜不高兴,赶紧七嘴八舌的起哄,有人说这叫甘之如饴,也有人开玩笑的说,george你这句话真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郑恩怀直接端着那杯豆浆起身要敬唐绵:“他说话比较直,不过没什么恶意,相处多了你就会知道,别往心里去。”
  他没提给万宝放贷的事,唐绵不好意思,赶快起身:“我明白。我也是这样的人。以茶代酒,感谢都在这里面了。”
  和郑恩怀碰杯后,她喝了口果汁才坐回去。
  郑恩怀见她真不计较,爽快地道:“听george说,那天在蓉城,lester还蛮喜欢我放的碟片?看来,我的音乐品味还是蛮不错的,等哪天你们办喜事,我一定高歌几曲。”
  唐绵对这种打趣的话一笑带过。
  黎靖炜看了她一眼,把烟蒂捻灭在骨碟上,他开腔:“行了,赶紧吃。方君同fiona晚上还要回台北。”
  “不着急,今天不回去了。明早的安排刚被取消了,如果晚上你的会结束得早,我们去钓虾?好久没去过了,我今天听人说,香港开了家钓虾馆还不错。”杜方君笑言。
  jonny接腔说没问题,说等下开会主要是他交代蓉城目前的情况,几句话就结束很快的。
  黎靖炜问过唐绵之后也说可以,话毕,他发现唐绵没动那只清蒸大闸蟹:“不喜欢吃?”
  唐绵倒不是不喜欢吃,正当季的时候也爱买,只不过她有个不好的习惯,遇到可能会弄脏手的食物,她有很强烈的抗拒心理,一般情况下她在外面有其他人的时候,宁愿不吃。
  黎靖炜也注意到,只有他跟唐绵的手最干净。
  他是因为没怎么吃东西。
  看向唐绵的碗跟骨碟,又见旁边的fiona正捏着排骨大快朵颐,他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
  唐绵正想说饱了,黎靖炜撩起衬衫袖口,拿走她手边的那只大闸蟹。
  黎靖炜剥螃蟹的动作很斯文,当他的手指沾上蟹黄,没急着用湿毛巾擦,而是继续慢条斯理地挖掉蟹脐跟蟹眉,他把处理干净的螃蟹掰开,用筷子挑出蟹肉,当一小碟蟹肉推到自己跟前,唐绵抬眸看向他。
  “吃吧。”黎靖炜正用毛巾擦拭根根修长的手指。
  “靖炜哥对小嫂子真好。”
  不知何时开始,fiona伸着脖子羡慕地瞧这边,转头对自家哥哥说:“哥,你也给我剥螃蟹吧。”
  杜方君无情地驳回她的要求:“自己剥。”
  “哥,你真是我亲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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