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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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已渐渐习惯赵黑鸢的性子,便也没对她半晌答出的那句好字,感到奇怪。
  于是乎,这孩子的名姓,便如此落定。
  就是直到此刻,那说着要来给孩子赐名的齐鲤元,仍是咸的不能自已。可众人也没多理会,太史正疆张口询问起,“黑鸢,你此次归京,准备呆多少时日啊?如此我也好叫人去准备。”
  太史正疆想着,他们最少不得住上个三五日。谁成想,赵黑鸢竟开口回复说:“哦,太史将军,不必麻烦。我们一会儿就走。渭州那边,还有事等着我去处理。我早与郎君说好,不多留。”
  筝在旁闻之诧然,“啊?大嫂,合着你赶了那么久的路,吃顿饭的功夫就走?”
  筝难以置信。
  她这大嫂还真是来去匆匆,一点也不像她那慢半拍的性格。
  只是,不等太史筝把话说完,赵黑鸢便更加风火地站起了身,这就要于众人告别。太史正疆与太史筝在震惊之余,也不好强留,毕竟眼前人也不是强留就能强留下来的。
  就这么,拉着崔植筠跟着老爹出门送人,筝与一行人来到了最初碰面的前院。
  可立在前厅下,赵黑鸢挠挠头。
  ……我马呢?
  但闻老爹一声惊呼,众人转眸看去,战马挣脱了缰绳,正在右边的廊下饱餐一顿,“天爷,谁把马牵院里了,我这上好的御贡雀梅呦喂——可就剩没喽。”
  第104章 回家
  后来, 送别大嫂,齐鲤元先行,
  众人当是各自归家。
  崔植筠抱着昏昏欲睡的小玉, 立在廊下, 筝则挽着他的手臂,默默靠了上去。
  想这一日如梦, 筝先是见到了那存在于大哥书信里的大嫂,而后竟又意外的, 给自己那甚至都未曾听闻的亲侄子起了个名。只是,大家都还未曾熟悉热络, 这母子俩便如一阵风般疾走远行, 甚至连道别也是匆忙。
  望着长街上潇洒的背影消失不见,赵黑鸢重新奔赴于属于自己的日子。筝笑了笑, 尽管有些不舍, 可她也知晓,人这辈子不就是在不断地重逢与告别中, 渐行渐远?
  这世间, 大抵能与自己相伴的, 也只有她倚靠着的这个臂膀了。
  转眸看去太史正疆,筝笑问:“家中添丁, 爹可欢心?”
  “欢心?”
  太史正疆回头瞥了眼闺女, 直言说:“我闹心!你这大哥自小就不叫人省心,做什么事都是一意孤行。整日招猫逗狗, 上天入地,活脱是个混世魔王。瞧他如今这寻的媳妇, 亦是不叫人放心。行,你们啊, 一个个都长大了,有本事了。爹是管不了你们了。你们想怎样,就怎样吧。”
  太史正疆虽嘴上不饶,心里却是欣慰的。
  如今孙辈已得,儿女也都安身立命。老爹自觉终是能给在天的亡妻一个交代,如此,哪怕叫他现在合眼也安心。
  筝瞧出老爹暗藏不表的心绪。
  那是种不可言说的父爱。
  抿嘴一笑,筝离开崔植筠身侧,像从前那样挽起老爹的手臂,打趣道:“嘁,大哥这还不省心?婚事不用爹操心,现在连孙子都让爹抱上了,您还不满意?我瞧——爹这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太史正疆瞧闺女贴了上来,连连推去她的脑袋,“没有规矩,你都多大了?贤婿还在这儿。去去去,别来粘我,烦死了。行了行了,既然这饭局都散了。你们也早些回去吧。你爹我啊,还得去瞧瞧我那雀梅呢。”
  “没空伺候。”
  太史正疆说罢,撇去闺女的手,转身就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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