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2 / 4)
扑面而来的寒风让她打了个趔趄,忍不住咳嗽了两声,等好不容易平息下来的时候,大大的眼睛里面很不争气地带了些许泪光。
“我倒第一次知晓,阿岚醒来不见我,会想念我到了要哭鼻子的地步?”詹台懒洋洋地调侃她。
方岚顺着他声音的方向抬头,这才发现他高高坐在一匹纯黑色的骏马之上。
天色仍很昏暗,他背光坐着看不清脸上的表情,可整个人仿佛镶了一层银色的光晕,春风得意神采飞扬。
她一时看得呆住。詹台却灵巧翻身下马,伸出温热的双手捂住她冷冰冰的脸颊。
“怎么?看得呆住了?”
她迷迷糊糊点了头。他便俯脸下来吻住她的唇。
蜻蜓点水的亲吻,仿佛带了青草和露珠的干净气息,在她齿间辗转流连。
詹台慢慢放开她,拽着她的手,来到那匹黑色的高头大马旁边:“走吧,带你去看日出。”
方岚第一次骑马。马镫柔软,她总是借不上力,被詹台用力托住后腰,才勉强跨坐在马鞍之上。
詹台示意她放开脚镫,她立刻便急了,摇摇晃晃抓住缰绳,心虚得额汗直冒:“哎,我不会骑…”
他笑笑,不说话,伸手挪开她的双脚,自己踩着镫子上马,坐在马鞍之后一片光/裸的马背上,伸手环住她的腰肢,紧紧握住她抓缰绳的手。
她的脚重新回到了马镫之上踩好,而他双腿夹住了身下的马背,劲腰微微使劲,黑色的骏马立刻开始了轻快的小跑。
“抓好了,踩紧镫子,像在平地上跺脚一样。”詹台沉着地教导她。
方岚很快冷静下来,顺着自己的感觉慢慢尝试。骑马的诀窍果然如同詹台所说,在于脚和腰。
她逐渐在马镫上踩实,也渐渐摸到了诀窍。
心情轻松之后,方岚很快体会到了骑马的快乐。清凉的风擦着她的脸颊飞过,而她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纵情驰骋,狂跳的心脏仿佛要跃出胸膛,人类本能中对速度的追求让她的多巴胺和肾上腺素同时飙升,不由自主的恐惧和无法言喻的快乐同时迸发。
詹台放开了速度,黑色的骏马疾驰如风,方岚迎着劲风张大嘴巴,凉风顺着她的口唇灌入,仿佛一杯冰水落肚的畅爽。
“别逞能。”他慢慢缓下速度,“等明天起床,你就知道厉害了。再这样骑,大腿两边都要磨破皮。”
“来日方长,我们还有很多时间,慢慢学。”詹台意有所指。
方岚半点没在意,笑着回头,眨着晶晶亮的眼睛问他:“骑马虽然不算难,但是你不佩马鞍,能骑在裸背的马上,真的很了不得。你怎么会这么多?”
詹台微笑低头:“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师父受阴山血玉所累不得善终,早年为了延续寿命,四处求神拜佛。我和哥哥小的时候,还在碌曲住过一段时间。”
碌曲,在海拔超过三千米的甘南草原之上。夏季草长莺飞,天高气爽,藏区的牧民好客又热情,他渡过了一段很是美好的童年时光。
“后来呢?”方岚见他久久不言,目光中满是缅怀和怅惘,出声问道。
詹台回过神来,自嘲地笑笑:“后来…师父偷走了冈拉梅朵前供奉的转经筒。”
“阴山十方嘛…能干什么好事?”他住了口,神色萧索又落寞,还带了自厌自弃的愤懑。
方岚低下头,轻轻抚摸着他的手臂,没有说话。
清晨的达里诺尔湖美得令人窒息。
秋日里的草原五色皆有,成群的水鸟停泊在水草之中。幽深的湖面反射着橙红色的天空,而在湖水的尽头,隐约能够看见一轮小小的红日缓缓升起。
水天一色,天空和水面连成一体,两只太阳在空中遥相辉映。 ↑返回顶部↑
“我倒第一次知晓,阿岚醒来不见我,会想念我到了要哭鼻子的地步?”詹台懒洋洋地调侃她。
方岚顺着他声音的方向抬头,这才发现他高高坐在一匹纯黑色的骏马之上。
天色仍很昏暗,他背光坐着看不清脸上的表情,可整个人仿佛镶了一层银色的光晕,春风得意神采飞扬。
她一时看得呆住。詹台却灵巧翻身下马,伸出温热的双手捂住她冷冰冰的脸颊。
“怎么?看得呆住了?”
她迷迷糊糊点了头。他便俯脸下来吻住她的唇。
蜻蜓点水的亲吻,仿佛带了青草和露珠的干净气息,在她齿间辗转流连。
詹台慢慢放开她,拽着她的手,来到那匹黑色的高头大马旁边:“走吧,带你去看日出。”
方岚第一次骑马。马镫柔软,她总是借不上力,被詹台用力托住后腰,才勉强跨坐在马鞍之上。
詹台示意她放开脚镫,她立刻便急了,摇摇晃晃抓住缰绳,心虚得额汗直冒:“哎,我不会骑…”
他笑笑,不说话,伸手挪开她的双脚,自己踩着镫子上马,坐在马鞍之后一片光/裸的马背上,伸手环住她的腰肢,紧紧握住她抓缰绳的手。
她的脚重新回到了马镫之上踩好,而他双腿夹住了身下的马背,劲腰微微使劲,黑色的骏马立刻开始了轻快的小跑。
“抓好了,踩紧镫子,像在平地上跺脚一样。”詹台沉着地教导她。
方岚很快冷静下来,顺着自己的感觉慢慢尝试。骑马的诀窍果然如同詹台所说,在于脚和腰。
她逐渐在马镫上踩实,也渐渐摸到了诀窍。
心情轻松之后,方岚很快体会到了骑马的快乐。清凉的风擦着她的脸颊飞过,而她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纵情驰骋,狂跳的心脏仿佛要跃出胸膛,人类本能中对速度的追求让她的多巴胺和肾上腺素同时飙升,不由自主的恐惧和无法言喻的快乐同时迸发。
詹台放开了速度,黑色的骏马疾驰如风,方岚迎着劲风张大嘴巴,凉风顺着她的口唇灌入,仿佛一杯冰水落肚的畅爽。
“别逞能。”他慢慢缓下速度,“等明天起床,你就知道厉害了。再这样骑,大腿两边都要磨破皮。”
“来日方长,我们还有很多时间,慢慢学。”詹台意有所指。
方岚半点没在意,笑着回头,眨着晶晶亮的眼睛问他:“骑马虽然不算难,但是你不佩马鞍,能骑在裸背的马上,真的很了不得。你怎么会这么多?”
詹台微笑低头:“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师父受阴山血玉所累不得善终,早年为了延续寿命,四处求神拜佛。我和哥哥小的时候,还在碌曲住过一段时间。”
碌曲,在海拔超过三千米的甘南草原之上。夏季草长莺飞,天高气爽,藏区的牧民好客又热情,他渡过了一段很是美好的童年时光。
“后来呢?”方岚见他久久不言,目光中满是缅怀和怅惘,出声问道。
詹台回过神来,自嘲地笑笑:“后来…师父偷走了冈拉梅朵前供奉的转经筒。”
“阴山十方嘛…能干什么好事?”他住了口,神色萧索又落寞,还带了自厌自弃的愤懑。
方岚低下头,轻轻抚摸着他的手臂,没有说话。
清晨的达里诺尔湖美得令人窒息。
秋日里的草原五色皆有,成群的水鸟停泊在水草之中。幽深的湖面反射着橙红色的天空,而在湖水的尽头,隐约能够看见一轮小小的红日缓缓升起。
水天一色,天空和水面连成一体,两只太阳在空中遥相辉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