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节(1 / 4)
他看不清那小女孩的模样,只知道他们是祖孙俩。
现在听到我叫阿音,乔慕很震惊,不断追问我是否有个爷爷,和他长得像不。
我怔忡许久,完全不知该如何反应了,乔慕梦到的分明是我和爷爷在牛头村的生活,那时我还很小。
按时间来算。乔慕是在我来侏儒界的那天开始做这个梦,他的梦境中只透露我的名字,却不知与爷爷有关的事。
乔慕轻敲着鬼棺,“你怎么不说话?那个小女孩是你吗?”
我否认自己就是乔慕梦里的小女孩,只问,“你一直生活在这里吗?”
乔慕顿住了,可能是极想从我这里获解心里的疑惑,竟肯把事情的始末告诉我。
原来乔慕曾被人打得重伤,本来已经死了,但又突然活了过来。
复活之后,乔慕多了一身高深的道行,他适应了一段时间,才出门行走,恰巧救了郝东林,成了郝东林的座上宾。
“你是什么时候复活的?”我压下心里的慌乱。
如果乔慕的复活之日,和爷爷去世的时间吻合,那他真的可能是爷爷的魂魄附体,当然,两个位界的时间不同,得经过兑算。
“我忘了。”乔慕苦笑。
他刚复活时。有些浑噩,还在适应修为,根本没有时间概念。
我喉间极为苦涩,即便乔慕说不清时间,但光凭他做过的梦。已能证明一切了。
“你真的不是那个小女孩?”乔慕有些不信,重问了一次。
“当然不是,世间之大,同名不奇怪。”我的声音有些发颤,好在乔慕没发现。
“也是,哪有这么巧,让我碰上。”乔慕语气略显失望。
“不过是梦,当不得真。”我说道,心里难受得慌。
既然乔慕没有爷爷的记忆,我没必要告诉他。
爷爷的一生太苦了,老天给了他重活的机会,我何必徒添他的痛苦?让他抛下过往的包袱,好好活在这一个位界,岂不更好?
只要爷爷能安稳度日,我和他有没有相认,已无所谓。
后来,当我脱离鬼棺,重见天日,并拥有强大的修为时,卜算过爷爷附在乔慕身上的缘由。
只能说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原来爷爷的魂魄飘离沼泽后,茫然四处飘荡。
魂魄无所归之下,他又凭着本能飘回沼泽下面,毕竟,他的尸体就葬在那里,算是受到尸体的牵引。
不想,爷爷的魂魄刚飘进自己的坟里,远在侏儒界的乔慕正巧去世。
乔慕和爷爷是不同位界的人,原本不相干,巧的是他们不仅长得一模一样、连磁场也一致。
人刚死之际。磁场的波动最大,乔慕阳寿未尽,就被人打死,阴差阳错地把爷爷的魂魄牵引到他的身上,代替他活下去。
爷爷也算是穿越。但他接收了乔慕的记忆,独独忘了他自己的。
他穿越到侏儒界只在瞬间,竟没有通过位界渠道。
以上不过是后话,眼下我极力保持镇定,不让乔慕发现什么。 ↑返回顶部↑
现在听到我叫阿音,乔慕很震惊,不断追问我是否有个爷爷,和他长得像不。
我怔忡许久,完全不知该如何反应了,乔慕梦到的分明是我和爷爷在牛头村的生活,那时我还很小。
按时间来算。乔慕是在我来侏儒界的那天开始做这个梦,他的梦境中只透露我的名字,却不知与爷爷有关的事。
乔慕轻敲着鬼棺,“你怎么不说话?那个小女孩是你吗?”
我否认自己就是乔慕梦里的小女孩,只问,“你一直生活在这里吗?”
乔慕顿住了,可能是极想从我这里获解心里的疑惑,竟肯把事情的始末告诉我。
原来乔慕曾被人打得重伤,本来已经死了,但又突然活了过来。
复活之后,乔慕多了一身高深的道行,他适应了一段时间,才出门行走,恰巧救了郝东林,成了郝东林的座上宾。
“你是什么时候复活的?”我压下心里的慌乱。
如果乔慕的复活之日,和爷爷去世的时间吻合,那他真的可能是爷爷的魂魄附体,当然,两个位界的时间不同,得经过兑算。
“我忘了。”乔慕苦笑。
他刚复活时。有些浑噩,还在适应修为,根本没有时间概念。
我喉间极为苦涩,即便乔慕说不清时间,但光凭他做过的梦。已能证明一切了。
“你真的不是那个小女孩?”乔慕有些不信,重问了一次。
“当然不是,世间之大,同名不奇怪。”我的声音有些发颤,好在乔慕没发现。
“也是,哪有这么巧,让我碰上。”乔慕语气略显失望。
“不过是梦,当不得真。”我说道,心里难受得慌。
既然乔慕没有爷爷的记忆,我没必要告诉他。
爷爷的一生太苦了,老天给了他重活的机会,我何必徒添他的痛苦?让他抛下过往的包袱,好好活在这一个位界,岂不更好?
只要爷爷能安稳度日,我和他有没有相认,已无所谓。
后来,当我脱离鬼棺,重见天日,并拥有强大的修为时,卜算过爷爷附在乔慕身上的缘由。
只能说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原来爷爷的魂魄飘离沼泽后,茫然四处飘荡。
魂魄无所归之下,他又凭着本能飘回沼泽下面,毕竟,他的尸体就葬在那里,算是受到尸体的牵引。
不想,爷爷的魂魄刚飘进自己的坟里,远在侏儒界的乔慕正巧去世。
乔慕和爷爷是不同位界的人,原本不相干,巧的是他们不仅长得一模一样、连磁场也一致。
人刚死之际。磁场的波动最大,乔慕阳寿未尽,就被人打死,阴差阳错地把爷爷的魂魄牵引到他的身上,代替他活下去。
爷爷也算是穿越。但他接收了乔慕的记忆,独独忘了他自己的。
他穿越到侏儒界只在瞬间,竟没有通过位界渠道。
以上不过是后话,眼下我极力保持镇定,不让乔慕发现什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