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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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寒在一个老妇人的摊前蹲下来,伸手去翻塑料袋上堆着的削好的马蹄,肉嫩,个头都挺大,颜色也正,他抬起头,“要吃吗?”
  温千树: “要!”
  老妇人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线,用的是当地的土话,但大概能听出她是说这马蹄很新鲜很好吃!
  霍寒挑了一斤,付过钱后,把温千树拉到一边。
  “在这里吃?”
  他好笑,想揉她的头发,但想到手刚刚挑过马蹄,改成低下来用额头轻轻碰了下她的,“入乡随俗。”
  温千树也笑,这哪门子的乡哪门子的俗啊?
  但她也不是扭捏的人,用矿泉水冲洗过马蹄后,咬了一口,果然很是清甜,她把剩下的塞进了霍寒嘴里。
  剩下的三分之一矿泉水就用来冲了马蹄吃。
  温千树把瓶子盖好,准备找个垃圾桶扔掉,从后面走出个身影,是之前让她买口香糖的小男孩,他舔着发干的唇,目光怯怯的,“姐姐,能把它给我吗?”
  温千树把水瓶递过去,他拿在手里,飞快地跑开了,似乎怕她会突然反悔要回去般,瘦小的身影撞破暮色,很快就消失在树林里。
  多么无忧无虑的年纪,纯净的眼睛染上了世俗的市侩,而原本最纯真无暇的时光,应该挥霍在学堂里、山林中、河畔边……却背负着不属于自己的生活之重,艰难前行。
  夜渐深了,人也散得差不多。
  车子开进小镇,过了一座石桥,入目便是那被红灯绿灯渲染、浮夸得不得了的“天上人间”。
  而那个中年大叔就像守株待兔般坐在门口抽旱烟,远远就朝他们挥手,一个年轻男人,应该是他儿子黄小福,拿着把刀在旁边杀羊,大概和父亲已经事先通过气,知道有五条待宰肥羊会送上门,竟然也开心地挥起了刀跟他们打招呼。
  那刀上还带着血!
  盛千粥有气无力地趴在方向盘上:“看来我们今晚要住在这不太正经的‘天上人间’了。”
  还真的就住下了。
  还好也不吃亏,这家宾馆在全镇应该是最高档的。
  杨小阳好奇地问:“粥哥你怎么知道的?”
  盛千粥神气地指着立在一旁的灯箱:“上面不是写了吗?”
  杨小阳一看,乐了:“顶级宾馆,帝王般的享受,飘飘乎天上人间,神仙也疯狂。”
  “粥哥,这广告词不押韵啊!”
  盛千粥揽着他肩直接把人兜进去了。
  开了许久的车,又一路颤着过来,大家吃完晚饭就各自回了房间。
  温千树洗完澡,吹干头发,盘膝坐在床上,打开手机准备连wifi和白雪歌视频,顺便问一些事,没想到每次都显示密码错误。
  特地打电话给前台,小姑娘一副见怪不怪的语气,“你连的是隔壁家的,我们家的是……”
  温千树按照她的指示,终于在后面找到一个信号弱得不能再弱的无线名,what?隔壁家的信号居然比本家更强,说好的帝王般的享受呢?
  要放在以前,早不知道拖出去砍了多少次头了。
  好不容易连好,没几秒又掉线,温千树呼出一口气,把手机丢一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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